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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委托函模板 篇1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聘请乙方为其提供保洁服务,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依照我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订立条款如下:
一、乙方配置的保洁人员:
二、甲方委托进行保洁服务的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结算形式:
四、结算时间、甲方付费给乙方的报酬标准以及结算标准:
1、报酬标准:每个门口按4元人民币标准支付
2、本费用不含保洁员使用保洁物料、由甲方负责提供;
五、委托保洁工作的责任范围:
1、东区学院单扇门口卫生清扫。
2、单扇门口卫生清扫数量为( )
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检查、监督乙方的工作;
2、甲方要支持乙方工作的开展,不影响乙方依合同规定内容进行的卫生清洁工作,积极协助乙方做好清洁管理和清洁卫生宣传教育工作;
3、甲方应保证乙方保洁人员正常工作的基本条件;
4、甲方应提供必要的水电供应;
5、协助乙方解决工作现场遇到的特殊问题;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对所有保洁员的全面管理工作;
2、乙方人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甲方的规章制度;
3、乙方人员严格按照操作规范、清洁标准进行工作;
4、乙方应为甲方选派形象较好的员工,对乙方责任区内进行清洁;
5、服从甲方的管理,并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6、根据甲方授权,对甲方委托的清洁区必须认真完成,保持正常施工。
7、做到文明服务,树立良好形象;
七、其他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的行为损害对方利益时,权益方有权要求对方给予经济赔偿。合同期内,一方要求中止时,应提前三天通知对方。
2、在合同期有效期内,如增加工作量及服务范围应根据相应的比例增加费用,并签订补充协议。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4、合同中如有未尽事项,双方可另行协商(文字说明)。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委托函模板 篇2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拍卖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愿就其所属资产委托乙方拍卖,经双方协商签订以下合同条款:
一、委托拍卖标的(详见清单):_______________
二、拍卖时间及地点: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三、拍卖方式:(以√确定)
有底价拍卖□;无底价拍卖□;投标拍卖□。
四、拍卖标的保留价(底价):________________
五、甲乙双方责任
a.甲方
5.1应对委托标的权属的真实性和标的状况的真实性承担责任,若甲方未向乙方说明标的的瑕疵而给买受人造成损害的,甲方应向买受人赔偿损失。
5.2在委托期内不得单方面将标的再与第三方进行交易,若交易属违约行为。
5.3有责任积极协助乙方做好竞买人的招商宣传及竞买人的推荐登记工作。
5.4有责任配合乙方做好竞买人现场展示看样的接待工作。
5.5拍卖成交后,协助买受人做好标的的移交及产权过户手续。
b.乙方
5.6负责拍卖活动策划实施方案的制定和委托标的宣传资料的编制工作。
5.7负责拍卖公告的发布和竞买招商工作。
5.8负责竞买人的咨询和标的的展示看样工作。
5.9负责拍卖会的实施工作。
5.10按照约定时限和方式将成交价款(扣除佣金费用),转入甲方提供的帐户并协助做好标的移交和过户等工作。
六、佣金及费用负担
6.1拍卖成交后,甲方应向乙方按照双方协议确定底价部分______%和成交价款中超出底价部分的______%支付佣金,由乙方从成交价款中一次性扣除。
6.2拍卖会前因甲方原因撤销拍卖标的,中止或终止拍卖时,甲方应支付乙方因拍卖活动所发生的公告费、资料费、差旅费、电话费、招商费等全部直接费用;如因政策因素致使拍卖中止或撤销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6.3拍卖标的转移、评估、储存保管、保险等手续的办理和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拍卖公告方式(以√确定)
省内报刊□;全国报刊□;省内电视台□;全国电视台□;上网□;其它□。
八、价款的支付方式及期限
拍卖成交后,乙方在合同规定的时限内按照规定的付款方式收取买受人应付的成交款项,于成交后______日内,先向甲方预付成交款项的,并于甲方与买受人办理移交和过户手续无遗留问题后______个工作日内与甲方结清全部款项,并转入甲方指定帐户。
九、违约责任
除不可抗力外,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单方面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实际造成的损失,或通过法律诉讼解决争议。合同授权委托书十、其它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
十二、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章):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账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合同委托函模板 篇3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立契约书人委建人_________(甲方)与建方_________(乙方),本契约不动产标示委建事项经由甲乙双方同意订立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房地标示:
本契约房屋坐落在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地号土地内定名“_________”,经暂编号_________区_________栋_________楼的房屋一户。
第二条 房屋面积:
本契约房屋面积包括室内、阳台及走道、楼梯间、屋顶突物(仅限于水箱及楼梯间,其余部分不计入)地下室、电梯间等公共设施分摊面积在内计约_________平方米,(实际面积以当地政府机关复丈后,建筑改良物所有权状记载的面积为准),但双方同意建筑改良物所有权状记载面积加上本条前列(阳台走道、楼梯间等)公共设施分摊面积等,即相当于本契约所记载面积,若有增减,而其面积差额未逾百分之二时,双方均不得异议,若增减面积误差超过百分之二时,其误差超过百分二部分,即以该户出售时的平均单价为计算基准,由双方互为补偿。
第三条 本大楼的屋顶除水箱、楼梯间外,乙方的投资、规划,其使用权归乙方,但乙方应对甲方提供较一般人优惠的服务。
第四条 本大楼地下室产权登记为本大楼全体所有人共有,地下室除机电设外,其余场地如遇空袭时,应开放为公共避难场所,地下室平时作为停车场,由本大楼管理委员会统筹管理,其办法另详载于本大楼管理委员会管理章程。
第五条 甲方所订购房屋的室内隔间装饰及设备工程,其施工标准悉依_________市政府_________局核准的建造执照图说按图施工,如甲方要求变更或增减等,须征求乙方意,惟属大楼整体装置者不得删减,变更后的工程款由双方协议定之,但以不少于本契约所定的工程款一次付清与乙方,甲方未缴清增加的工程款前,乙方不得施工,如双方对变更后工程款未能达成协议或甲方拒绝或延迟交付所增加变更的工程款时,视为甲方取消变更或增减,乙方仍按本契约原定项目施工。
第六条 工程期限:本契约房屋建筑工程,乙方应于本契约签订后_________月内工,自开工之日起_________工作天完工,并以开始申请使用执照为完工日期。但如有下列情形之一时不在此限,乙方不负迟延完工之责。
(一)甲方未依约定付款办法的规定交付价款时。
(二)甲方要求变更内部隔间与设计,致迟延完工时。
(三)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如天灾人x或法律法规限制等不可归责于乙方的事由,以致工程不能如期进行时。
(四)本工程屋外排水沟及巷道铺设工程,不受本条约完工时限的拘束,电等的接通供应悉凭该公用事业作业程序而决定。
第七条 保固期限:
本契约房屋领到使用执照之日起,对本契约房屋建筑结构,乙方应负责保固_________年,但天灾或不可归责于乙方的原因而发生损毁者不在此限(门、窗、玻璃及水电配件、油漆、瓷砖等乙方不负责保固)。
第八条 甲方订购本房地总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__(大写)元整,包括下房屋及装修土地价款。
(一)房屋及装修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__(大写)元整。
(二)土地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__(大写)元整,包括建筑基地,道路用及地上物补偿金、土地改良费、公共设施用地等费用。
第九条 付款办法:
本契约房地总价为人民币_________(大写)元整,分为备款人民币_________(大写)元整,优惠贷款人民币_________(大写)元整,银行贷款人民币_________(大写)元整,甲方应按下列进度,将分期付款表上的金额,经乙方通知于缴款期限内缴付乙方,绝不拖延短欠。
第十条 贷款办法:
本契约房屋甲方如须办理银行贷款时,应另行与乙方签委托代办贷款契约书及委任书以凭办理贷款事宜。
第十一条 甲方如全部或一部分不履行本契约(第九条)所规定工程进度的定付款时,其逾期部分甲方愿自通知交款日后第_________天起,按日加付千分之一计算滞纳金,上项滞纳金于补交其应付款时一并付与乙方,如逾期滞纳达十五天,经乙方催告仍延不交付时,即视为甲方违约,乙方不得解除本契约及代办贷款委托书,代管印章委托书等与本契约有连带关系的约定,甲方同意将已缴的款项现金部分由乙方没收,以为抵偿乙方所受的损失,乙方并得将甲方所订购的房地另行出售与第三者或为其他处分,甲方绝无异议,甲方若依前条约定的付款规定,以票据支付时,甲方保证兑现,如有遭退票情形等,视为甲方未缴款,依前述约定方式处理。
第十二条 本约房屋如乙方非因第五条的情形而逾期交屋时,其每逾一日按卖总价千分之一计算违约金与甲方,如乙方因本身因素不履行交屋,及半途发生纠葛不能出卖等情况时,除应将既收价款全数退还甲方外,并应赔偿所付价款同额的损害金予甲方作为乙方不履行本契约的损害赔偿总额。倘因政府颁布禁建等不可归责于乙方的事由,致使乙方不能交付本契约房屋时,双方同意解除本契约,乙方应将甲方所缴付价款加计利息(按照银行一年期定期存款利息计算)退还甲方。
第十三条 契约房屋已登记于甲方名义,如甲方违约拒付款项,经乙方催仍不交付时,甲方同意名义变更为乙方或乙方所指定之人,甲方不得另有其他的要求。
第十四条 甲方负责订购本房屋土地,其房屋产权及基地产权的移转登记事,乙方负责于本房屋建造完成,经政府主管单位发给使用执照,及甲方依约履行其义务后,乙方负责聘请代书与甲方共同委托统筹办理,甲方应按照乙方通知的时间内,将应提出的证件及在有关文件上盖章,连同各项税捐交与乙方或委托的代书以资办理。甲、乙双方应负担的费用如下:
(一)建筑物登记费、土地登记费、印花税、契税、监证费(或公证费用各项规费及代办产权登记费用由甲方负担。
(二)本契约土地移转过户前的土地价款及移转过户时发生的增值税由乙负担。
(三)本契约房地移转登记及质押x款的抵押权设定登记移转规费,公定纸、印花税、保险费及代办手续费均由甲方负担。
(四)自领到使用执照之日起所发生的房屋税、地价税、工程受益费不论方已否迁入或抬头为任何一方,均由甲方负担如数缴清不得异议。
(五)以上各项应由甲方负担的费用,如由乙方先行垫付或代缴,甲方应数归还需要。
第十五条 产权登记:本契约房地产权登记由乙方指定代理人,统一办理土移转登记,建物所有权登记及贷款抵押权设定登记等手续。
第十六条 本契约房地,乙方保证产权清楚,绝无任何纠纷或设定他项权利象,如有任何纠葛,乙方应负责清理,不得损害甲方的利益。
第十七条 甲方同意于本房屋完工并接通水电之日起,无论所开列单据的抬为任何一方,均就负担下列费用:
(一)本户水电基本费用。
(二)本房屋自领得使用执照日起的房屋税。
(三)属于本房屋公共使用应由全体住户分担的水电费用。
(四)属于本建筑清洁保持、公共设施及设备的整理、操作与维护等事项应由全体住户分担的管理费用。
(五)本房屋有关公共管理费用的分担。
第十八条 本契约房屋于建筑完成经主管机关发给使用执照后,甲方应付清列款项税费等,乙方始行交屋,甲方如不协办或迟延逾期的,致影响本契约各项产权登记或施工进度时视同违约,并应负赔偿乙方一切损失之责。
(一)缴付本约第十四条第一、三、四项约定应付的税捐。
(二)办妥产权登记及代办贷款等费用,并预付乙方四个月的利息。
(三)付清因逾期付款的滞纳金。
(四)付清本房屋的所有优惠贷款。
第十九条 通知送达:甲乙双方所为的征询、洽商或通知办理事项均以书面本约所载住址挂号邮寄为之,有拒收或无法投递致退回的,均以邮局第一次投递之日期为送达之日。甲方的住址如有变更时,负有通知乙方的义务。
第二十条 其他事项:
(一)如甲方半途要求在本契约房屋变更设计,须以书面征得乙方同意后托乙方办理,所需工程费用经双方议定价格后,差价由甲方于变更同时给付乙方,但经不减少于原定总价为原则,如甲方未在约定期间内给付时,乙方即视为甲方已取消变更设计的要求,乙方为避免影响工程的进度,得按原合约图说施工,甲方无异议。
(二)乙方通知交屋并给迁入证明前,甲方绝不进行本约房屋自行装潢施。
(三)本契约书于付清所定价款办妥交屋手续、土地移转登记完毕甲方领所有权同时,本契约书及本约有连带关系的契约、附件,甲方得一并由乙方收回作废。
第二十一条 本契约的约束与效力:
(一)甲方未付清房地价款及未取得乙方同意前不得将本契约房地的权利义务自行转让他人,但经双方同意后,本契约所约定事项对甲乙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受让人合法继承人具有同等约束力。
(二)本契约附件视为本契约的一部分,与本契约具有同等效力,附件未定的,依据本契约的规定。
第二十二条 未尽事宜:
本契约如有未尽事宜,必要时由甲乙双方洽定。
第二十三条 契约分存:
上述契约事项经双方同意,恐口头无凭。特立本契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并自签订日起升效,印花税由甲乙双方自贴销。
第二十四条 有关本契约的权义,双方同意以_________法院为管辖法院。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合同委托函模板 篇4
委托方:______________
服务方:______________
项目名称:合同编号:(以下简称甲方)昆山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以下简称乙方)
昆山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
根据省建设厅《关于改变我省建设工程质量见证取样检测委托方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建质20_-372号),甲方委托乙方对其开发建设的工程进行各项检测,双方经友好磋商,就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地址: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施工单位: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监理单位:项目总监:联系电话:建设(监理)单位见证员:联系电话:送样员:联系电话:质监编号:报建面积:(平方米)
检测费用:元(按建筑面积估算,工程结束以实际工作量结算)。
二、检测项目
1.常规建筑材料类:水泥、砼试块、建筑用砂、钢筋、建筑用砂、砖、瓦、高强钢结构用螺栓、铝合金等。
2.市政土工及防水材料类:沥青、各种防水卷材、防水涂料、外墙涂料、土工、道路回弹弯沉、沥青混合料、水泥土等检测。
3.现场结构检测:超声回弹测砼强度、钻芯取芯检测砼强度、钢结构焊缝测缺、饰面砖粘结强度、锚固件抗拉力、超声法检测砼缺陷、钢筋保护层、现场砂浆抗压强度、结构载荷试验、结构安全性评估等。
4.水电设备安装类:门窗现场三性、施工升降机、塔式起重机、接地电阻、线路绝缘、通球、水压等检测。
5.室内环境类:室内甲醛、苯、氡浓度、氨、tvoc检测;无机建筑材料放射性检测;内墙涂料检测;人造板及其制品甲醛释放量等检测。
6.保温节能材料类:eps板材、保温浆料、抗裂砂浆、胶粘剂、界面砂浆、耐碱玻纤网格布、镀锌钢丝网、珍珠岩保温板等检测。
7.基桩检测:预应力管桩抗弯性能、静载试验、低应变动测桩身完整性、高应变。
8.基坑监测:基坑开挖过程中对支护结构体系及周边道路、房屋、管道等进行动态监测。
9.幕墙工程:幕墙三性检测(四性)、玻璃检测、型材检测、后置锚固件现场拉拔、铝塑板抗剥离、构胶等。
10.小区市政工程:井盖、管道、路缘石、道路砖等。
注:本工程实际检测项目根据质量监督部门、设计要求确定。
三、检测收费
1.常规建筑材料类、市政土工及防水材料类、现场结构检测类、水电设备安装检测类、室内环境类、
保温节能材料类等六大类检测项目的收费标准参照《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和建筑材料试验收费标准》制定,本工程实际收费按收费标准的计价,并按实结算。
注:检测收费优惠是针对本合同内签订的所有检测项目均在我中心检测而特定,如未按合同签订项目委托检测则不享受优惠。
2.基桩检测:静载试验按元/吨计,低应变动测按元/根计,高应变按元/根计,预应力管桩抗弯性能试验:l≥10米,2300元/根计;l
3.基坑监测:视基坑侧壁的安全等级来确定监测项目及数量,按标准单价可下浮%计费,详见另专门合同。
四、付费方式
基桩检测、基坑监测的检测费用需预付人民币,余款待取报告时一次性付清。其它检测费用支付方式如下:□每次取报告时按实支付;□以记帐形式时,先预付人民币元,透支额度元,透支期限30天。
五、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义务:
1、工程开工后,凡建设过程发生的相关检测均委托乙方进行。
2、根据付款条件支付相应检测费用。
3、桩基静载荷试验用砼试块作配重时,现场必须道路畅通,场地坚实平整,可供16t汽车吊正常行走并吊装作业,且满足乙方设备运输的要求;静载荷试验用黄砂作配重时,试桩周围场地坚实平整,且甲方需在试验现场提供堆载所用黄砂。
4、做好静载试桩的桩头处理、试桩周围的场地平整及基坑排水等工作,提供乙方稳定的试验用电。
5、做好动力检测桩的桩头处理,桩头标高宜接近设计标高。
6、向乙方提供下列资料:
(1)■桩位平面图(包括基桩设计参数),且必须由选桩人签字;
(2)■基桩施工记录(须由建设方或监理方签字认可);
(3)■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4)■基桩动测及静载试验选桩表。
(二)甲方权利:
1、对在建工程的各类检测数据有知情权,协议执行过程,可随时查询。
2、从乙方获取工程检测咨询服务的权利。
(三)乙方义务:
1、根据相关标准及甲方要求,在承诺期限内完成检测任务,并及时提供检测报告。
2、对发现的重大质量问题(如水泥安定性不合格、实际检测结果不足设计要求等),及时向甲方通报。
3、做好相关服务工作,特殊项目检测(或乙方检测能力以外的项目),分包前应将分包单位情况通报
甲方征得甲方同意后进行分包。
4、 提供检测咨询服务,若甲方需要时应指导甲方抽样送检工作。
5、 提供网上检测数据查询、网上同条件养护砼试块温度查询服务。
6、检测费用透支期限超过30天,中心将电话通知甲方,一星期内未来续款,则停发报告。
7、基桩检测时,乙方应遵守甲方在厂(场)内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并应安全操作,若发生安全事
故,责任由乙方自负。
8、工程检测结束时,可出具检测项目及收费清单。
(四)乙方权利:
根据相应服务内容收取检测费用。
六、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本合同自签订日起生效,若一方毁约,则毁约方应按本合
同额的15%赔偿另一方经济损失。
七、未言明事项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甲方代表: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开户行:昆山市建行玉龙分理处
帐号:322062454
单位盖章:____________
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合同委托函模板 篇5
合同编号:
法律事务委托合同
(非诉讼)
重庆市司法??
重庆市律师协会监制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重庆律师事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甲方因涉及法律上的事务特委托乙方律师提供法律服务。甲、乙双方经协商,订立下列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 律师依据本合同约定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
第二条 委托事项及委托权限: 。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当真实、完整、客观地向律师介绍本法律事务涉及的相关情况、材料。
2、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金额或计费方式和时间向乙方支付全部法律服务费。
3、甲方应当为律师开展工作提供一切必要的便利。
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更换在服务过程中工作不负责任、或认为不适合服务甲方的律师。但甲方应向乙方说明要求更换律师的具体理由。
5、甲方在委托乙方办理的法律事务结束或终止时,应如实完整地填写《重庆市律师服务质量反馈意见卡》,并及时将《重庆市律师服务质量反馈意见卡》交还给乙方,由乙方立卷归档。
本合同涉及的《重庆市律师服务质量反馈意见卡》编号为: 。
6、不得要求乙方律师进行违法活动。
7、如乙方无正当理由解除本合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全部律师服务费和差旅费。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当依法忠实地维护甲方的一切合法权益。
2、乙方律师应当根据甲方的具体情况适时开展法律服务工作。
3、乙方律师应当按时地为甲方提供相关的法律服务。
4、乙方律师必须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不得泄露甲方的技术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
5、除本合同约定或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外,乙方律师不得私自向甲方收取费用。
6、乙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法律服务费。
7、甲方未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服务费及差旅费,乙方及其指派律师有权暂缓履行法律服务工作。
8、签订本合同后,如甲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乙方收取的律师服务费和差旅费全部不予退还;如甲方尚未支付律师服务费和差旅费且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甲方有权继续追讨。
9、乙方同意并保证,一旦出现甲方认为乙方指派律师不能胜任或不能完成、或服务不尽责或无力发挥应有作用的投诉时,乙方将在收到甲方正式投诉及核实后三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另行推荐候选律师,经甲方确认后,立即另行指派律师予以接替,以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法律服务事务。
10、如果乙方已经接受同一法律事务相对人的委托,需书面告知甲方,若甲方书面同意,则继续履行本合同;若甲方书面不同意,则解除本合同,乙方将所收取的全部费用退还甲方。乙方不能指派同一法律事务相对人委托的代理律师为甲方的代理人。
第五条 律师服务费、差旅费和其他费用的约定:
1、律师服务费
甲方应向乙方缴纳法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 元;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乙方一次性付清以上费用。
2、差旅费
在本律师事务所所属区域内(重庆市区仅指渝中区、江北区、沙坪坝区、南岸区、九龙坡区、大渡口区、渝北区、巴南区、北碚区)办理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务,乙方按不超过律师费的10%收取差旅费人民币(大写)元。该差旅费包括交通费、国内电话费、传真费、普通及挂号邮寄费、互联网上网费;不包括文件资料打印费、复印费、特快专递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其他行政机关及事业单位、人民法院等单位收取的费用。
乙方律师如需到本律师事务所所属区域外进行与本案相关的工作,由乙方律师向甲方提出差旅费预算并经甲方同意后,按甲方相关规定办理出差手续,乙方律师出差后甲方及时据实报销。
3、律师服务费和差旅费支付时间和方式
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乙方一次性付清以上费用。如有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可在本合同
第九条中另行注明。
4、根据《重庆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乙方律师在进行与甲方委托办理的法律事务过程中发生的鉴定费、公证费、公告费、查档费及应由甲方支付的其他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5、除非乙方另有书面同意,如因甲方未按约足额付清上述费用导致乙方律师不能或未能及时履行甲方委托办理的法律事务的责任将不由乙方承担。
6、除非甲、乙双方另有书面约定,甲方在任何时候均不得向乙方律师直接支付任何费用或接受乙方报销任何费用,甲方也无需向乙方律师支付额外的报酬、补贴、津贴和馈赠。
第六条 甲方理解并同意,乙方指派律师的工作只限于与甲方以独立法人名义发生的活动相关,乙方指派律师无义务为甲方职工、甲方参与的任何形式的合作或联合组织提供上述服务。若相关单位和个人需要乙方指派律师提供上述法律服务,乙方可以按照律师收费办法优惠10—15%收取律师费用。
第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甲方或其代理人与乙方或其指派的律师共同协商并达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 本合同以上条款不能概明之事项,可在本条款下另行特别约定:
第九条 甲方确认下列通讯地址及联系人是乙方办理本合同委托法律事务向甲方履行通知义务的唯一通讯地址及联系人:
乙方按上述通讯地址向指定的联系人履行了通知义务,视为乙方已向甲方履行了通知义务。 如果甲方需变更通讯地址或联系人,需提前七日通知乙方。
第十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纠纷均由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一条 本合同壹式肆份,甲方持贰份,乙方持贰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篇三:非诉讼法律事务委托合同
非诉讼法律事务委托合同
甲方:
住所地:
联系方式:
乙方:
住所地:
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 项目(下称“ 项目”)中有关法律服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接受委托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 律师为甲方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根据项目的需要,乙方可增加或安排乙方其他律师协助提供与项目相
关的法律服务。乙方指派的律师因发生交通事故、疾病、不可抗力及其他特殊情况下,乙方可指派其他律师继续办理。
第二条 委托事项
双方约定,乙方为项目提供的法律服务范围包括:
1、为项目中涉及的相关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2、参与与项目相关的讨论和谈判;
3、草拟、审查、修改有关项目的合同等有关文件;
4、协助甲方制定与项目相关的办理方案;
5、协助甲方进行项目的验收和审计工作中的法律事务;
6、协助甲方对项目中的招标文件进行审核;
7、协助甲方对项目中工程建设管理工作进行监督;
8、办理甲方委托的有关项目的其他事项,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 乙方义务
1、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第二条所列法律工作;
2、乙方律师应当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利益;
3、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委托和收到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
完成委托事项,并应甲方要求通报工作进程;
4、乙方律师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利益冲突的另??
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
5、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相关信息负有保密义务,非由法律规定或
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6、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办理具
体法律事务时,要一事一档、一案一卷,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7、乙方律师应听取甲方意见,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第四条 甲方义务
1、甲方应当全面、客观和及时地向乙方提供与项目有关的全部文件和背景材料;
2、甲方应当积极、主动地配合乙方律师为甲方的利益所从事的各项工
作,根据实际需要为乙方提供办公、交通、住宿等工作便利;
3、按本协议第五条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律师费。因不可归责于乙方的事
由,委托合同解除或者委托事务不能完成的,乙方仍应获得相应的报酬。
4、甲方指定 为与乙方律师联系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
示和要求,提供与项目相关的材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书面通知乙方律师;
5、甲方保证,在与乙方签订委托合同时,提供的邮寄地址、传真、电
话等联系方式均真实、准确,乙方可以通过以上联系方式取得有效的联系和传达,如果变更,甲方应在变更之日起三日内告知乙方律师。
6、对委托代理事务的判断和决策由甲方作出,乙方尊重甲方对委托代
理事务作出的独立判断和决策。
7、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律师为其提供违反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以及
其它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服务。
第五条 代理费用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律师费达成如下协议:
1、双方在充分考虑了以下因素后确定了本协议涉及的律师费:(1) 耗
费的工作时间;(2) 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3) 委托人的承受能力;(4) 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5) 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
2、甲、乙双方约定,就乙方提供的本协议第二条所列的服务,甲方应
向乙方支付法律服务费 。支付方式为在本协议签订后十日内,由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3、如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涉及到诉讼、仲裁等其他法律事务,双方另
行签订委托协议确定委托内容及代理费用。
第六条 其他费用
1、乙方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中所发生的鉴定费、检验费、评估
费、公证费、查档费等由甲方另行支付。乙方代甲方支付上述费用的,应当凭有效票证与甲方结算;乙方可以先行代收,事后依据有效票据与甲方进行结算。
2、乙方为甲方办理法律事务,所需要的差旅费用可先行向甲方预收,
具体金额根据差旅情况另行商议。乙方办理法律事务完毕后,应及时凭有效票据与甲方结算办案差旅费,多退少补。
第七条 协议的变更、解除
1、对本协议的任何变更,均需双方协商一致,并另行签订变更协议。
2、如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重大失职导致甲方蒙受重大损失,甲方可
解除合同;
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或暂停工作直至甲方
合同委托函模板 篇6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生产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双方充分协商,在互利互惠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产产品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加工产品范畴
1、产品品名:以《委托加工合作订货单》为准。
2、产品规格为:以《委托加工合作订货单》为准。
3、如增加产品由双方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第二条 委托加工订单使用证件说明
1、乙方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生产、卫生许可证复印件给甲方,授权甲方在本协议范围内的产品使用。首次加工生产的产品需在 叁 万元以上方提供以上三证,并甲方一次性支付预付金 拾 万元。
2、甲方在乙方生产加工之产品外包装及说明书,必须符合国家标签法等有关规定,若有违规行为,后果自负;并视为甲方违反合同,乙方有权拒绝生产。加工产品包装上标注乙方厂名和厂址,同时注明乙方系受甲方委托生产(生产分装)。
3、甲方须向乙方提供合法经营证明(营业执照)及商标受理证明。
4单为准。除以上产品外其他产品乙方概不负责。
5、若非乙方加工的产品,冒用乙方证件的行为,追究其法律责任,并没收预付金。
第三条 加工产品质量及责任
1、乙方严格按甲、乙双方确认的配方和工艺制作,产品质量符合国家相关的标准规定。
2、乙方仅是甲方委托加工产品生产过程的一个制造、灌装以及包装的工序。只承担生产分装产品品质行为的企业,不承担甲方一切销售行为及债权债务的责任!
3、若属甲方运输或出厂以后因保管不当导致产品变质、损坏,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四条 包装材料供应
1、产品的商标图案、标识设计图案和外包装设计图案由甲方提供给乙方,这些图案及其组合的知识产权属于甲方所有、相关责任由甲方负责,乙方不得在甲方产品以外的任何场所使用或许可他人使用。
2、包装材料交付地点为乙方工厂仓库,物流运输费用由甲方负责。
3、乙方应保管好甲方材料,包装纸箱、标签等不能流入市场。
第五条 结算方式
甲方在与乙方确认加工生产订单、签订《委托加工合作订货单》之同时,乙方从预付款中扣取该订单费用总额。每次生产订单金额如超过预付金余额,须补足款项乙方才进行生产。
第六条 产品交付
1、当双方签订本协议后,双方将以此协议作为基础,每次订货都由甲方向乙方下订单,由乙方负责人确认后才视为合格的订货合同,不合格的订货合同不受本协议条款约束。
2、交付地点为甲方指定地点,物流运输由甲方负责,乙方负责装车。
3、交货时间:在包材、款项到位的情况下 15 个工作日。
第七条 验货的标准及方法
1、甲方对货物的验收方法依据甲方和乙方商议认可的质量文件为依据。
2、甲方对货物的验收期限为收到货物之日当天内完成。
3、甲方认为货物有不良现象时,可向乙方提出异议。
4、提出异议期限为验收货物即日起算一周内书面向乙方提出,乙方在一周内给予处理答复,超过期限视为验收合格。
第八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或在委托加工订单上补充。如产生纠纷,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可向生产方当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九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