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期也有劳动合同,保障权益,明确双方责任,是实习工作的重要依据。

实习的劳动合同 篇1
甲方:xxx系
乙方:xxx
为给毕业生创造良好的就业机会,根据用人单位要求,在学生本人和家长请求下,经研究决定,本着对学生负责的原则,就学生实习或提前离校参加用人单位的就业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同意乙方提前参加实习或者就业;
2、甲方在乙方毕业之前对其有监督和管理的责任;
3、在乙方按照甲方规定时间范围内完成所有课程学习、考核、实习报告、毕业设计及答辩的前提下,甲方有责任按照程序办理毕业手续。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在参加实习或提前离校就业前,必须出具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证明,方可申请提前离校就业或实习;
2、乙方必须按学院离校程序完清所有手续,方可参加实习或提前离校就业;
3、乙方必须认真填写《实习鉴定》或《用人单位用工鉴定表》,并将原件送学院就业指导处存档备案;
4、乙方实习或提前离校就业后,在校外的工作、生活、安全保障全部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5、乙方实习或提前离校就业期间(x年x月x日前)应服从学院和用人单位的双重管理,保证按时返校参加考试,完成毕业设计并按时参加答辩;必须确保学习质量,定期向辅导员汇报个人学习、实习或就业情况,保持个人、家庭与辅导员、系部通讯联系的畅通,必须保证按时返校参加毕业生信息采集,填写毕业生登记表及完成学院要求的各项离校工作,方能颁发毕业证书。如不能按时完成上级教育部门及我院、系规定的各项毕业生工作,影响毕业证书发放,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6、乙方必须按照与用人单位的协议按期履行实习或就业任务,遵守用人单位的相关规章制度,若因学生个人原因违约,学院将按规定给予处理,并且不予再次推荐工作;
7、乙方保证提交证明和所有签字的真实性,若因乙方伪造或找人代签产生遗留问题一律由乙方自行负责。
本协议一式二份,系部和本人分别保存一份。
附件:
1、家长身份证复印件(背面签“同意子女参加实习或提前就业”并留下电话和签名、手印);
2、实习或就业单位接收证明及接收单位简介。
实习或提前就业单位名称、地址、负责人及电话:
身份证号码:x乙方电话:x乙方家长电话:
甲方盖章:x乙方签字:x乙方家长意见及签字:
x年x月x,日x年x月x日
辅导员审核(学费等)意见:x系部审核意见:
x年x月x,日x年x月x日
实习的劳动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计算机系____届毕业生)
为提高我院毕业生职业能力,真正培养适合社会需求的专业人才,我系对毕业生实施院外对口专业实习,我系和本系学生就学生本人的院外对口专业实习问题,达成如下协议(乙方在自由选择的基础上,同时遵守如下协议):
1、甲方负责指派相应的指导负责院外实习的指导工作,必要时可派指导教师巡视。
2、甲方在乙方离校前有责任进行,并对乙方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考勤或抽查,解决有关实习中出现的问题。
3、甲方负责并建立毕业生就业网站和专用信箱负责技术答疑。
4、乙方自愿选择院外实习单位,并负责家长关于实习的所有情况,实习期间要经常与家长联系,甲方不负责通知家长,若因此造成对乙方的损失,甲方概不负责。
5、乙方服从甲方有关院外实习的规定(详见《计算机系_________届毕业生院外实习实施方案》)。
6、乙方要向甲方提供详细的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以便甲方与乙方联系,如因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不详或虚假造成对乙方的损失,甲方概不负责。
7、乙方遵守实习单位的一切规定,遵纪守法,对自己的一切安全行为负法律和安全责任,若因乙方个人原因而引发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8、乙方在实习结束时,要进行综合能力测试和答辩,相应的实习单位要对学生的实习进行,并量化成绩。对于成绩不合格或者答辩不过者,不得毕业。
9、乙方必须每月定期向甲方(责任教师)汇报实习情况,如遇到特殊情况应及时甲方(责任教师),以便甲方(责任教师)能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10、乙方的课程考试和重修有关事宜,甲方不负责通知,乙方自己负责与系办联系(联系电话:_________)询问有关情况。
11、乙方必须有单位实习协议,并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份以前将正式就业协议交到辅导员处。
12、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辅导员或责任教师一份。
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 乙方家长(签字):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
实习的劳动合同 篇3
甲方(用人单位) 代理人:
乙方(实习生)
为明确实习学生与实习单位的责任与义务,根据《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
一、协议期限
本协议自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二、实习岗位
甲方根据乙方的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安排实习学生到 规划实习生 岗位实习,乙方应按学校的教学内容及实习要求,努力完成实习任务。
三、实习津贴
依照按劳取酬的原则,按甲方现行制度确定实习生的实习津贴。具体支付方法如下:实习津贴 : 元/月,其他补贴: 根据实习生在岗工作表现,以奖金形式发放。
四、工作时间及休息假日
1、甲方实行每日8小时工作制,保证乙方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享受各种休息、休假;
2、甲乙双方具体约定:如有项目需要,本着自愿原则加班。
加班补助细则如下:
1、法定假日加班,伙食补贴30元/天,报销交通费用(凭地铁卡充值发票和出租车发票)
2、工作日晚上加班,晚餐补助15元,报销交通费用(凭地铁卡充值发票和出租车发票)
五、保险福利待遇
1、由于乙方还是在校学生,甲方需为实习学生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其在人身安全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工作;
2、甲方应对乙方进行安全教育和岗位技能培训,实习学生不得从事特种作业;
3、甲方根据实习学生岗位实际情况,按国家规定向其提供必需的劳动防护用品;
4、实习学生患职业病、工伤事故的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执行。
六、合同解除、变更、终止
1、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本协议可以变更或解除。
2、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可以在说明原因的情况下向甲方提出终止实习合同,但必须提前7 天通知甲方,并作好工作交接,否则应承担相关责任。
3、实习期间,甲方如发现乙方对甲方项目造成损失或乙方无法达到项目要求的,可以向乙方提出终止实习,在为实习生履行实习津贴支付手续后,解除本合同。
七、法律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签章
乙方 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实习的劳动合同 篇4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乙方(劳动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有关劳动法规的规定,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管理规章制度,经甲、乙双方协商,在自愿、平等、公平的基础上,一致同意签订本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
一、劳动合同期限
本劳动合同为期限合同,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____月,其中试用期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________个月。
二、生产工作任务和条件
(一)甲方根据本单位工作需要,按岗位要求安排乙方工作岗位为保洁,规定具体任务。
(二)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职工生产安全、劳动保护、卫生健康的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设施,保障乙方的安全与健康。
(三)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从事甲方安排的岗位工作,并按甲方规定完成工作任务。有持证上岗要求的,乙方应向甲方交验相关有效证件(甲方可为乙方代办相关证件,证件合格的费用由甲方承担,证件不合格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工作时间和劳动报酬
(一)甲方每月以22天计算,进行工资发放。不足一月的按实际天数发放。全年时间以学生上学时间为准。
(二)按照国家和甲方工资分配的规定和办法,乙方月工资报酬为元。基本工资800元,月考核奖金奖励50元。合计850元。甲方通过对乙方完成工作任务情况进行考核对乙方进行奖惩。
四、劳动纪律
甲方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依法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乙方必须自觉遵守甲方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领导和管理。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双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部门所属社会保险机构缴纳综合保险费。
(二)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内的公休假日、病、伤、残(因工伤、残等的按国家法律规章制度执行,上班期间做个人私事的除外。非因工伤、残疾甲方一律不负责任)等保险福利待遇,按国家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执行。
六、劳动合同变更、终止、续订和解除条件
1、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续订和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或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双方应当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若需续订,必须双方自愿;
3、根据法律规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____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4、乙方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或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及规章制度或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5、甲方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乙方有权解除劳动合同;甲方没有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乙方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七、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责任
1、甲方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应依法给予乙方经济补偿金(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2、乙方违反法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事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八、劳动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以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他事项
(一)双方需协商约定的其他内容。
(二)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乙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实习的劳动合同 篇5
一、实习期是什么意思
实习期是指在校学生充分结合自己的理论知识,参加社会实践工作,以充分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和工作适应能力的一段时期。它有助于学生将来找到一份适合自己的职业;或是提前熟悉即将就职单位的基本情况,给本人和聘用单位相互熟悉、了解的机会。实习期也指,想达到某种实战效果或技能,但是不太熟悉或熟练,通过实践和学习这个阶段,达成预期的目的!(各种技能实习较为常见,例如记者、驾驶员、维修员、飞行员。)
实习期,一般为约定工时的90180天,但这段时间根据个人的实习情况,或单位组织的不同也有所不同,尤其像医疗行业尤为特殊,一般实习期最少为半年,长的有时会超过一年半时间。
实习,是指学生在校期间,到单位的具体岗位上参与实践工作的过程,其针对的是在校学生。
关于实习,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
学生在实习期间发生伤害事故,不属于工伤,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但可以以雇佣关系向用人单位主张权利,或由学校基于与单位之间的实习合同的相关约定主张权利。
实习期只适用于在校学生。一些用人单位为了逃避保险或最低工资的限制,故意与符合劳动者资格的非在校学生签订实习协议,这是违法的也是无效的。实际上即便签订实习协议,用人单位和非在校学生也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作为用人单位,应该与实习生签订实习协议,或与实习生、实习生所在的学校签订三方协议,明确实习生的实习时间、工作时间、实习费、实习内容等细节。同时用人单位可以为实习生购买商业保险,避免实习过程中发生因工受伤后产生经济赔偿纠纷。
实习期间实习生须努力并且注重实践。
二、实习期是否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必须是劳动者。学徒和实习不属于劳动,不适用劳动合同法。
学徒工、实习工和试用工不同。
1、试用工需要有上岗资格证书,学徒、实习人员不需要资格证书,通过学徒、实习才能取得上岗证书。
2、试用工需要独立完成单位的生产任务,学徒、实习人员不能独立操作,只能在师傅指导下操作,所完成的工作质量由师傅负责,完成的数量属于师傅的工作量。
3、劳动者的试用期为一个月到六个月,学徒期、实习期为一年到三年。
4、试用工有劳动报酬,工资标准为同工种工资的80%,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学徒、实习没有工资或者只发适量的生活费。
5、试用工属于劳动合同法调整的范围,学徒和实习属于职业教育法调整的范围。
学徒工、实习工的法律特征:
1、学徒、实习不属于劳动关系,属于职业培训关系。只有学徒、实习期满,符合用人单位录用条件,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下,签订劳动合同,才能确立劳动关系。
2、建立学徒、实习关系的目的,旨在建立正式的劳动关系。受训者是否能够达到预期的培训要求,是决定能否建立劳动关系的主要依据。
学徒,是一种传统职业培训方法。过去的各种专业技术人员都是通过学徒学到的知识和技能。不仅木工、瓦工、电工、车工、钳工、铣工、焊工需要学徒,就是许多著名的老中医、戏剧表演艺术家、画家、设计师也都没有学历只有学徒经历。现在在戏剧届、曲艺界、武术届还是必须举行拜师仪式,师徒关系非常重要,说不上是谁的徒弟,本行业就不承认他的地位。
新中国成立后,学徒仍然是职业培训的主要途径。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教育法》确定了六种职业教育方式。
1、学徒培训。
2、学校培训(包括技工学校、职业中学和成人教育)。
3、就业训练中心培训(对象是失业人员)。
4、民办学校。
5、劳动预备制度。
6、职工教育。包括上岗前的上岗培训和、在岗职工的业余培训和脱产培训。可见,学徒属于职业教育的一种方式。
实习,是一种特殊的学徒关系。有一些特殊工种,不仅需要专业知识,还需要实践技能。从事相关职业,即要求学校培训,又要求学徒培训,两种培训都完成后才能取得上岗证书。
实习的劳动合同 篇6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劳动者)姓名:
身份证号码:
现住址:
户口所在地:
联系电话:
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和国家及省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依法订立本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
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为前个月。
2、无固定期限:从年月日起至法定终止条件出现时止;其中,试用期为前个月。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从起至工作任务完成时止。该工作任务完成的标志为。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乙方的工作内容为,工作地点为。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其中实行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应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批同意。
1、标准工时工作制,即每日工作小时,每周工作天,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时工作制。
3、以为周期,总工时小时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二)甲方按规定给予乙方享受法定带薪假期,并应按本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四、劳动报酬:
(一)乙方的工资支付周期为(小时/日/周/月),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标准为元/周期,支付日期为,支付方式为(现金/转帐)。
乙方试用期工资标准为。
(二)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加班或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应当以乙方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为基数计算加班或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具体标准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执行。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甲方应当按照《社会保险法》和省、地方有关规定为乙方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乙方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甲方按规定代扣代缴。甲方未依法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乙方可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举报投诉。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支付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数额为元/月(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甲方为乙方提供安全生产培训,并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安排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应当按规定为乙方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和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各项制度规范和操作规程。
乙方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甲方应按《工伤保险条例》、等有关规定办理。
七、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或终止:
甲乙双方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履行、变更、解除或终止本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情形的,甲方应当依法支付乙方经济补偿,符合相关规定的还应支付医疗补助费。
甲方违法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乙方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的,甲方应当继续履行;乙方不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或者本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甲方应当依法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八、调解与仲裁: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劳动合同发生劳动争议,按《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有关规定解决。
九、其它: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政策办理。在合同期内,如本合同条款与国家和地方新规定相抵触的,按新规定执行。
(二)本合同(含附件)签订后,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甲方:(盖章)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实习的劳动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
根据国家劳动管理规定以及本公司员工聘用办法,甲方招聘乙方为试用员工,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签订本试用合同,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一、试用合同期限:
试用期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根据甲方的工作安排,聘用乙方在 工作岗位。
三、甲方聘用乙方的月薪为 元(含养老、医疗、住房公积金)。试用期满后,并经考核合格,可根据平等协商的原则,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四、甲方的基本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权利
●有权要求乙方遵守国家法律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在试用期间,乙方如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企业规章制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的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赔偿,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试用期间,乙方由于个人原因所发生的疾病以及伤残等意外事故,乙方自行负责;
2.甲方的义务
●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能及公司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五、乙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乙方的权利
●享有国家法律法规赋予的一切公民权利;
●享有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可以享有的福利待遇的权利;
●试用期间如变更单位,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双方协商终止试用合同;
2.乙方的义务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当地政府规定的公民义务;
●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员工手册、行为规范的义务;
●维护公司的声誉、利益的义务。
六、甲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试用期间,乙方不能胜任工作或弄虚作假不符合录用条件,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
●乙方有突出表现,甲方可提前结束试用,与乙方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七、乙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试用期满,有权决定是否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具有参与公司民主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的权利;
●反对和投诉对乙方试用身份不公平的歧视。
八、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协商原则处理。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经甲乙双方签章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字:
签约日期: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劳动合同相关知识: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