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笔范文网 >合同范本

石材买卖合同7篇

时间:2025-09-18 09:19:04 记忆

签订石材买卖合同需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规范交易流程,保障合法权益,促进合作顺利进行。

石材买卖合同7篇

石材买卖合同 篇1

甲 方:

乙 方: 上海远泰建筑石材有限公司 签订地点:上海 一、产品名称、型号、厂家、数量、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

注:以上数量为暂定数量,结算以实际面积结算,单价如上。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乙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1、 本合同产品乙方均按国家标准进行生产,甲方要求的产品等级见上表中产品等级,乙方所有产品的质量等级、颜色、厚度等均要符合甲方的要求。

2、 因乙方所提供的产品不符合约定的质量要求,乙方应负责及时调换符合需方质量要求的产品并承担由此而发生的相关费用。

3、本合同产品的质量保证期为2年,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对乙方所提供的产品质量承担保修责任。

4、如甲方超出合同数量,超出部分应提前20天通知乙方。

三、交(提)货地点、方式: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新府中路

四、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由乙方负责。

五、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本合同产品在交货前的一切损耗及发生的相关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六、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本合同产品在交货之前或之时均应有与之质量相符的妥善包装,且因包装本合同产品而发生的相关费用已包括在本合同价款中。

七、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本合同产品的验收标准以本合同第二款第一条约定的内容为准,验收方法以实现合同目的所采用的通常方法为准。

八、随即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 无 九、结算方式及期限:

1、 本合同第一款中约定的工程数量均为暂估工程数量,结算时以甲方的实际采购数量乘以本合同与之相对应的产品单价结算。

2、 本合同第一款中约定的暂估工程数量如少于工程实际使用数量时,乙方应负责补足实际用量。 3、 付款方式:

(1) 每月20日提交当月形象进度,次月5日审核完毕,次月25日支付核定进度款的80%,累积支付至合同总价的80%,停止支付。

(2) 在符合预期质量工期目标及竣工资料正确移交后,根据审价报告,累计付至最终结算

总金额的95%。预留5%保修金,(预留保修金不计利息)。

4、 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为贰年。

5、本工程提供: 工程款 发票。

十、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无

十一、违约责任:按 合 同 法 办 理

十二、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特别约定:甲方与乙方已就本合同的条款进行了充分协商并已将本合同及对应的主合同相关条款逐条向乙方作了解释, 现甲、乙双方已全面掌握本合同及主合同所确定的各方 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对签署该合同所产生的责任和法律后果也有了充分认识。

依据甲方与业主(或总承包商)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 (简称主合同),甲方将主合同内部分劳务工程施工分包给乙方,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信守,并确认本合同为解决争议时的依据。十三﹑工程工期

1. 乙方应于合同签订后开始进行准备

2. 进场时间发生延缓时乙方应不定期主动与甲方现场代表联络,了解进场时间做好进场施工准备,并应于甲方通知开始24小时内组织施工人员及机具设备、设施进场施工。

3. 乙方应根据甲方的整体工程工期总控计划及现场特定要求(如有)分期或全部完成分包工程,无条件且绝对配合甲方的整体工程工期总控计划要求。

4. 因考虑项目的规模,乙方必须在承接的所有施工楼面根据不同的工程量同时间合理按排人力。十四﹑工程图纸

甲方应在分包工作开工1天前,向乙方提供本合同约定的分包工程图纸一套,同 时乙方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进行图纸深化。 十五﹑双方约定

1.甲方按业主(或总承包商)及相关部门要求进行的,涉及到的乙方分包工程项目内容、施工场地的检查。

2.甲方按业主(或总承包商)及相关部门要求进行的,涉及到的乙方分包隐蔽工程验收、工程竣工验收等。 十六﹑施工安全

1. 由于乙方违反安全生产有关规定,或安全措施不力,在接到甲方发出的通知及警告后,乙方必须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纠正及改正,乙方因任何安全事故的责任和发生的费用和损失概由乙方承担及赔偿。

2. 乙方在施工中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甲方及相关部门,并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事故进行处理。甲、乙 双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相关规定处理。

3. 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 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 均由乙方承担。

4. 甲方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甲方不得要求

乙方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 甲方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十七﹑安全防护

乙方在施工现场内使用的安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及其他保护用品),由乙方提供使用计划,经甲方批准后,由甲方负责供应。

十八﹑工地保险

1.乙方应为自身施工现场作业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2. 如需由甲方代为乙方办理及支付费用时,乙方同意甲方从应付乙方的任何款项中直接扣除。

十九﹑工地清洁

乙方所有施工人员均能做到落手清并根据甲方规定要求完成其分包工程的每 日场地清洁及垃圾清运工作,甲方、业主(或总承包商)对此等工作不满意时, 乙方在甲方指令及规定时间内后仍未采取有效措施时,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重 新完成,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及甲方损失将由乙方承担及赔偿。 二十﹑成品保护

1. 乙方有义务和责任保护其自身及他人完成的任何工作成果,且有义务和责任保护至甲方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到业主(或总承包商)接收为止。

2. 所有施工必须遵守工程施工规范,且必须被甲方、业主(或总承包商)及有关政府部门或机构认可。

二十一﹑工程资料

乙方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按照甲方要求提供符合要求的工程资料。 二十二﹑违约责任

按《合同法》办理。 二十三﹑疑义申诉

1.乙方因保留相应资料,在甲方根据主合同向业主(或总承包商)递交索赔意向通知书或其它资料时,乙方应予以积极配合,并出示相应资料。

2.在劳务作业实施过程中,如乙方遇到不利外部条件等根据主合同可以索赔的情形时,甲方应该采取一切合理步骤,向业主(或总承包商)主张追加付款或延长工期。当索赔成功后,甲方应该将索赔所得的相应部分转交给乙方。

3.当本合同的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应有正当的索赔理由,并有索赔事件发生时有效的相应证据。

4.甲方未按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甲方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出现时,造成工作时间延误和(或)乙方不能及时得到合同报酬及乙方的其他经济损失,乙方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甲方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 天内,向甲方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 报告及有关资料;

3)甲方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乙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甲方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 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当该项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乙方应当阶段性地向甲方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 21 天内,向甲方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3)、(4)规定相同。

5.乙方未按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可按上述程序和时限以书面形式向乙方索赔。 二十四﹑争议解决

1.乙方对本合同劳务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甲方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未经甲方授权或允许,不得擅自与业主(或总承包商)及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2.乙方自觉接受甲方工程管理人员包括委派的管理人员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甲方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和施工进度、施工质量、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与现场其他单位协调配合,照顾全局。不允许有违抗和任何争吵的事情发生。

3.乙方按甲方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甲方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 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4.乙方按时提交报表、完整的原始技术经济资料,配合甲方办理交工验收。 5.乙方要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以及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乙方责任发生损坏,乙方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罚款。

6. 乙方要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提供或租赁给乙方使用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它设施。7. 乙方须服从甲方转发的发包人及工程师的指令。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乙方应对其作业内容的实施、完工负责,乙方应承担并履行总(分)包合同约定的、与劳务作业有关的所有义务及工作程序。

8. 在签定完合同后叁日内,乙方必须提供现场所有施工人员信息,乙方所现场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以供总包单位办理综合保险。 二十五﹑质量要求

1. 工程质量要求按照设计施工图纸及说明、甲方质量管理规范及国家现行的相关工程施工验

收规范和标准,和主合同有关质量要求及标准的约定. 二十六﹑其他约定事项:

1、 本合同产品采用分批供应,每批产品的供货日期、数量及品种以甲方通知为准,但应

给乙方合理的准备时间,乙方必须保证按甲方要求的时间按时交货。 2、 在保修期内,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乙方应在接到修理通知后3天

内派人完成修理,乙方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甲方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保修费用从有乙方负责。

3﹑当乙方不能按甲方要求的时间节点内供货和施工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有追索乙方赔偿的权利

4﹑乙方进场施工前必须提交施工的专项方案并接受甲方项目部的.监管。

5﹑乙方供货到交货地点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对该产品进行验收,只有经甲方、乙方双方签字的验收单才能作为本合同产品的结算依据。

6﹑本合同至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7﹑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均有同等效力。

合同签订日期:年 月日

石材买卖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研究协商,为按时按质完成位于 互相遵守执行。

一、承包方式:包工包料,由甲方提供适合石材安装施工的场地,配套设施(如水、电、脚手架、斗车、水泥、沙等),乙方按国家现行施工规范进行施工。

二、施工要求,按甲方设计方案,乙方提供材料以及人工安装,提供经验进行施工。

三、安装范围:

(1)正面走廊墙身采用角码离逢干挂方式施工。石材材料采用虾红荔枝面;

(2)正面走廊地板、步级采用水泥、沙混合方式施工,石材采用芝麻灰、火烧面;

(3)一楼电梯间墙身采用角码抽坑角码干挂方式施工,石材材料采用金碧米黄光面加厚板(16-18mm);

(4)一楼电梯间地板采用水泥沙混合施工,石材材料采用幻彩红光面(正常板);

(5)电梯间门口架空层地板采用水泥沙混合施工,石材材料采用芝麻灰、火烧面。

四、结算方式:

(1)正面走廊墙身390元/m2(乙方包工包料);

(2)正面走廊地板215元/m2(乙方包石材、工人安装、甲方提供水泥沙);

(3)一楼电梯间墙身490元/m2,抽坑磨边10元/m(乙方包工包料,不包含电梯门套线);

(4)一楼电梯间地板450元/m2(乙方包石材、人工安装、甲方提供水泥沙);

(5)一楼电梯间门外架空层地板215元/m2(乙方包石材,工人安装,甲方提供水泥沙)以上按安装面积结算。

五、付款方式:自定本协议后,甲方支付叁万元作定金,乙方按甲方提供现场进行量度,适合石材尺寸开料、采购,乙方货到工地甲方支付该货款70%,每月30日结算当月的90%进度款,剩余部份待工程完工后五天付清。

六、如有其它不详部分,由甲乙双方再议。

七、如有违反以上协议,双方有权追究对方责任。

八、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望各自履行责任。

甲方:乙方:

年月日

注:以上采用纯天然石材精心加工,如有颜色、花纹的瑕庛、差异,属正常现象。

石材买卖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甲方同意将本工程相关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 大理石安装工程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内容:大理石安装

四、承包方式:单包工,其中甲方负责大理石、水泥、沙及安装,负责水电供应,施工场地塔架材料。

六、工程单价(不含税):墙体干挂人工费 元/㎡,方柱干挂人工费/米,角钢/米

七、付款方式:甲方首先预付乙方进场费元。安装费按施工进度支付80%,余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后合格一次性付清。

八、工程期限定为合同签字之日起,乙方应在 天内按质按量完成。

九、工程按国家标准施工。

十、甲方责任

1、及时组织水电供应,及施工所需材料,不得影响施工正常运行。

2、提供生产用水、用电场地,提供乙方工作人员的生活场地。

3、负责提供施工设计图给乙方,落实专人负责督促乙方按技术规范施工。对乙方施工存在问题提出调整意见,共同把关工程质量达到规定要求。

4、负责筹措工程资金按合同要求及时兑现工程款,保证工程施工正常进行,若甲方不及时兑现进度款或不及时提供施工材料的,乙方有权暂停施工待料或等待工程款的兑现。

(二)乙方责任

1、负责有计划地组织按技术规范施工,确保工程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2、按国家有关规定,对施工现场规范管理,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

十一、附注: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石材买卖合同 篇4

甲方(购买方):

代表人:

联系方式:

乙方(供货方):北京杨氏伟业石材有限公司

代表人:

联系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石材供料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标的物

因位于装修需要,向乙方购买石材(石材的名称、数量、规格、单价和暂定总价等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主材产品委托购买材料明细表》。

二、石材质量

1、本合同所涉石材质量采用国家标准的方式确定。

2、本合同产品为甲方选定板材、样式、花色等,依据客户签字认可的加工图、铺装图定制加工,非质量问题不可退换。

3、甲、乙双方一致确认,石材系天然产品,纹路和走向不规则属于自然现象不属于质量问题,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内的石材若存在合理范围内的色差,甲方对此予以谅解。乙方应尽可能减少所供石材的色差,并将色差保持在合理范围之内。如果石材色差超过合理范围,甲方有权要求调换。但是,如果各批次供应的石材色差可使用于不同立面或处所而不致影响建筑物整体视觉效果的,则甲方对此予以谅解。

4、乙方对石材粘结、安装提供一年的保修售后服务,超过保修期、人为的或不可抗力的损坏,甲方提出维修的,乙方适当收取合理费用。

5、因石材成品为大板切割而成,故出材损耗计入面积数量内。同时出材的结果及裂纹板材玻疵的损耗都是由客户承担。一般情况下大理石计损耗出材率70%,拼花出材率为50%。特殊情况,如客户要求板材规格较大,或精选板面过高,会出现出材率过低等情况下由客户承担。

三、石材加工

本合同所涉石材乙方有义务按标的物约定的规格要求进行一般加工制作。如甲方对特定石材需要进行异形加工,需向乙方提供异形加工图样并附具体加工要求的书面说明。

四、供货期限

本合同的供货期采用以下方式确认定:

1、自本合同签订后接到尚层装饰(北京)有限公司的订货单,以最终复尺甲方签字确认之次日起个工作日内,乙方完成供货。

五、交货方式和交货地点

本合同交货方式和交货点采用下列第(1)方式:

1、乙方送货至位于工地。运输费用和装卸费用由乙方承担。

2、甲方在乙方营业地或乙方指定的位于材料仓库自提。运输费用和装卸费用由甲方承担。

3、乙方代办托运。运输费用和装卸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为甲方办妥托运手续后,视为货物已交付。

六、石材安装

1、甲方委托乙方安装的。在乙方交货后,乙方接到实质性通知并具备复尺条件后天,施工工期为乙方接到实质性通知后并具备施工条件后天。

2、所有施工详细图纸、样块统一由甲、乙双方和设计师当场签字确认,并各存一份。乙方应严格按照图纸施工。

3、甲方在工地现场找完水平线后方可测量,若本合同商品在测量前签订,则以测量后甲方确认图纸的时间为合同时间,工期相应顺延。

4、若甲方购买的产品需乙方安装,而到期甲方现场不具备安装条件,乙方根据实际情况可顺延安装时间,具体时间由甲、乙双方协调决定,因现场条件更改而造成乙方产品无法安装的,期间带来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七、石材验收

1、甲方指定为验收人。但是,甲方或签订本合同的代理人视为当然的验收人。

2、石材的验收方法采用现场验收,当场处理的方式。如发现断裂明显不格的石材,由乙方负责维修或更换,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按本合同第五条第

(1)项即乙方送货方式交货的,甲方须在乙方将石材运至交货地点并通知甲方验收人后的6个小时内受领货物,并完成货物数量和质量的验收。按本合同第六条第(2)项即甲方自提方式交货的,甲方应在装车前完成货物数量和质量的验收。按本合同第六条第(3)项交货的,第一承运人对货物数量和质量的验收视为甲方的验收。

3、甲方不能及时受领货物的,乙方有权进行提存。有关提存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4、甲方如对乙方交付的石材有质量异议,应当在验收当场以书面方式向乙方提出。否则,视为乙方交付的石材数量和质量符合合同约定。

5、甲方将石材使用于建筑物,视为甲方已完成对石材的安装验收。

八、合同价款与支付方式

1、合同价款。本合同暂定价为人民币(大写):(小写):?,此合同价格均不含税,甲方如需开具发票,税费由甲方承担(税率为发票金额的18%)。

2、乙方委托尚层装饰(北京)有限公司为货款的接收单位,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时间向尚层装饰(北京)有限公司一次性支付全部货款。

九、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合同的变更。本合同签订后,如一方提出变更,需经另一方的书面认可。但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甲方对增加的供货数量的验收视为书面确认合同标的的变更。

2、合同的解除。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应诚信履行,不得随意解除。如经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则双方应签订书面解除协议。但在下列情况下,一方享有解除权:(1)甲方迟延付款达30日以上或迟延付款的数额在应付货款的30%以上,乙方有权解除合同;(2)乙方供货迟延达30日以上或迟延履行数量达应供货数量的30%以上,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十、违约责任

1、甲方迟延付款,每迟延一日,应按迟延支付的货款的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迟延供货一周以上,应按迟延供货的货款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一方违约而向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后,另一方仍有权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

3、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内容,导致本合同终止的,应向合同相对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百分之三十的违约金。

十一、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原告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二、其他约定

甲方:乙方: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

石材买卖合同 篇5

供方(甲方):_______________需方(乙方):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货物种类、规格、单价、数量及交货时间:种类厚度规格磨边数量单价金额花岗石磨边芝麻白花岗石________________元芝麻白花岗石____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元合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整(¥___________元)乙方提前__________天通知甲方并提供要货清单,甲方应遵守乙方要求的交货时间,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准时交货,可提前共同协商。

二、收货方式:甲方收到货后立即付清全部货款(不含发票)。

三、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或在销货清单上注明,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四、其它约定事项:

1、本合同自签订、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自供应完,货款结清后自行解除。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4、定金: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元整)

供方(章):_______________需方(章):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年月日

石材买卖合同 篇6

需方单位:四川路桥遂广高速公路sg1-4项目经理分部路基一队 (以下简称甲方) 供应单位:龙女砂石场 藤兴林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规范产品交易行为,保护供需双方合法权益,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保证正常交易秩序,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产品供应要求

1、材料名称、规格、单价及产地

上表中材料单价为砂砾石运到甲方指定交货地点的价格,含材料出厂价、装卸费、运杂费及税金等。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该单价为不变合同价。如遇特殊情况,必须经双方协商解决。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调整单价,否则视为违约,承担违约责任,由违约方承担因此给守约方带来的所有损失。

2、供货数量:甲方实际施工需求数量。

二、质量要求:

1、乙方所供应的级配砂砾石粒径控制在0~10cm内,砂砾石含泥量不大于5%。其它指标满足甲方与本工程项目业主所签工程合同文件以及本合同中对材料质量的要求。

2、乙方须向甲方提供开采许可证等各类证明。 三、数量、计量单位及计量方法:

1、供应数量以甲方电话或书面通知为准。 2、计量方法:

(1)、乙方将材料运送至甲方指定卸货地点后,由甲方指派专人按实际方量验收,出具验收票具。

(2)、以甲方实际签收的合格数量作为结算数量。 四、供货期限及交货地点:

1、 级配砂砾石 供货期限由甲方决定。 2、交货地点: 卸货到甲方工地指定地点 。 五、结算方式

1、乙方交货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并签发入库单后在每月最后五天内,甲方凭乙方提供的销售发票、入库单及相关证明等资料结算。

2、货款支付按每月已结算的材料货款的65%支付,余款在停止供货后一年内付清。

3、支付货币形式为人民币。 六、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按本合同第五款支付乙方已结算货款。 2、甲方在每月25日前,将下月供料计划提供给乙方。

3、甲方应指定人员签收乙方送至工地经抽检合格的材料,不得故意拖延收货时间。

4、甲方有权拒收或退回卖方送至工地的不合格材料(以甲方中心试验室抽检结果为准),其退场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七、乙方权利和义务

1、按照甲方的供货计划,按时提供本合同规定的合格材料,满足甲方施工要求。

2、乙方供货不能满足甲方供货时间和供货质量要求时,甲方可要求解除合同。

3、乙方必须保证所供材料整车规格、质量的一致性,否则甲方有权终止收货并可追究相关责任;甲方若发现卸料过程中掺有不合格品,乙方必须停止卸料,经抽检合格后方能卸货。

4、乙方在材料运输途中或中转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或其他损失,概由乙方负责。

5、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单方面终止本合同,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概由乙方承担。

八、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不得因单位名称、产权、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更、变动而不履行合同义务。否则,违约一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十万元的违约金。 九、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甲方提供的用料计划生产材料,确保工程需要。若因乙方责任未能按用料计划生产或达不到质量要求,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乙方未按甲方供货计划供应材料,致使工期延误,除承担相关损失外,每延期一天,向买方支付五仟元的违约金。同时,甲方保留另行选择供货商的权利。

3、其他违约责任按国家现行《合同法》有关条款解决。 十、争议解决方式

如果本合同产生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积极态度进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向签约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

1、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签字后生效。甲方三份,乙方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应协商解决;如需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有效期:供货完毕并付清所有款项后即自动终止。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行: 账号: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行: 账号: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石材买卖合同 篇7

供货方: (以下简称甲方)

采购方: (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标的、数量、规格型号、价款等石材单价已包含开槽、倒角、切割、磨边、抛光、包装、运输、装卸、保险、税金等完成合同供货的所有费用。数量为暂定面积,具体结算按本合同第五条约定执行。

第二条质量标准:供方所供产品必须同时满足或不低于以下全部项质量要求。

2.1 供方提供石材样品,经采购方确认后封样。供方所供石材应与样品一致,有明显差异时,采购方有权提出异议。

2.2 所供石材外观及质量必须按《天然花岗岩建筑板材》(jc205-92)优等品标准执行,表面光洁度达到90度以上。

2.3 所供板材全部采用大砂锯进口设备加工,自动抛光机抛光。供货方应按工程实际测量情况,绘制施工排版图,并对所供石材进行严格的色差控制,保证整体饰面无明显色差。

2.4 允许尺寸误差不超过以下标准要求:(1)厚度:±1㎜;(2)长宽度:-1.0~0㎜;(3)平面度:=1000㎜为0.8㎜;(4)对角线允许误差:0.4㎜。

2.5 物理性能要求:体积密度不小于2500kg/m?;吸水率不大于 0.7%; 抗压强度不小于60mpa;弯曲强度不小于8mpa;

2.6 其它技术要求及参数按照 执行。

第三条 供货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供货方对所供石材免费质保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起两年,并将本合同所供材料样品保存两年,如有质量问题,供货方负责重新供料、切割、安装,发生费用或损失由供货方承担。供方还应随货提供石材的进口证明等相关资料。

第四条 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所有石材的包装必须以适合运输、搬运、保管和减少损耗为宜,每块板材必须在侧面(非装饰面)注明与施工排版图对应的编号及尺寸,饰面和角部则应予以保护。

第五条 合同结算数量的计算:

5.1 所供石材结算量均按上墙实际使用面积计算,并在此基础上,由采购方补贴供货方百分之零点五的运输、搬运、铺贴施工损耗,超出损耗部分由采购方工程部主持分清责任,由供货方或施工方承担。

5.2 合同结算数量的确认:双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组织各方人员进行本合同石材实际供货数量的最终确认,经双方确认的数量为合同的最终结算数量。

第六条 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 除去采购方5.1条款的损耗补贴外,其余所有损耗均由供货方承担。

第七条 标的物所有权自 a 起转移,

a:收货验收合格;

b:收货验收合格且支付合格石材总价价款80%货款时;

c:其他: 。)但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义务的,标的物属于供货方所有。

第八条 交(提)货方式、地点、交货时间:

8.1 交货地点:按序号 要求执行。

a:采购方 项目仓库;

b:采购方指定地点 。

8.2 交货期限:按序号 要求执行。

a:供方一次性完成供货,并于合同签订后 天内交货。

b:分批完成供货: 前第一批石材到货,分批交货及完成全部供货时间须与工程进度一致,按采购方工程部要求顺序供货。

第九条 货物的验收、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按合同约定质量标准进行验收,并按如下方式进行。

9.1 收货验收:采购方须在货到后立即清点包装数量及在3日内验收以下内容:

1)发货清单与收货数量是否相符。

2)外包装是否破损,程度如何。

3)收货规格是否与订货规格及箱单相符。若上述三项有不符之处,双方应立即确认,且供货方须立即采取必要措施,并承担由此而造成的损失。

9.2 加工过程中的验收:若在加工或去除包装过程中,采购方(或施工方)发现供方所供石材或规格、数量与订货单不符或存在较严重的其它问题,采购方应立即通知供货方进行妥善处理,若由于供方处理不及时而导致工程延误,由供货方承担全部责任。

9.3 安装使用过程中的验收:对有些缺陷须在安装后方可进行验收或识别(如色差或性能或现场试验等), 若采购方(或施工方)在安装使用过程中发现这样的品质缺陷,则采购方立即通知供方,供方应在接到通知后36小时内到达现场,在双方确认后,供方应立即无条件无偿提供补货,并负责重新安装。

第十条 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每到现场 ㎡,经采购方验收合格后,支付该批材料款的80%货款;完成全部石材供应,并经验收合格,支付至全部材料款的95%;三期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壹年后,无材料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余额5%。

第十一条 权利保证:供方应保证需方在使用标的物及标的物的任何部分不受第三方关于侵犯其所有权、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的指控。

第十二条 风险转移:标的物自 c

a:货至现场落地时;

b:收货验收合格后;c:工程竣工验收后。),标的物灭失、毁损的风险由供方转移到采购方,运输途中标的物灭失、毁损的风险由供方承担。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双方约定对可能发生的诉讼事宜适用 (二) :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由采购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三)由合同签订地法院管辖。

第十四条 禁止商业贿赂:

(一)在双方业务往来过程中,包括但不限于在谈判、签订合同及实际履行过程中,供方不得向采购方工作人员赠送物品、现金或以其他任何方式给予采购方工作人员好处或利益。

(二)若供方违反上述承诺,采购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双方签署的一切合同,因合同解除给采购方造成损失的,供方应负责全部赔偿。

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事项:

15.1 供方派驻现场指导员,进行现场业务培训、配合货物验收、接洽供货时间等 ,服务费优惠不计。

15.2 石材防护剂的使用与否由采购方指定。如使用则采用江苏润石牌,价格(含防护剂、人工费)为底面加四侧面 元/㎡(按底面积计算);表面保护剂为 元/㎡。

15.3 采购方延期付款按延期支付部分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赔付供货方损失。双方约定:所有石材货款的受款单位为上海福泉石业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

15.4 供方承诺:如因运输、原材料、加工生产等供方原因造成货物迟延交付,则向采购方支付壹万元/天的罚金;严重影响工程进度、罚金不足以抵付采购方损失的,则由供方承担因迟延交付或不能交付(迟延超过20天视为不能交付)所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15.5 供货方须在合同签订后45个连续日历天内将本工程所需荒料全部运抵上海工厂,并按计划在一周内加工成工程板,否则需向采购方支付5000元/天的赔偿金。

第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 陆 份,采购方执 伍 份,供货方执 壹 份。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