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借款合同确立借贷双方权利义务,明确借款金额、利率、期限等关键信息,是保障资金安全和双方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文件。

银行借款合同 篇1
借 款 人
借款人___________公 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签 章
贷 款 人
贷款人____________公 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范本2
编号:______年[________] 字______号
贷款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与乙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 贷款金额、期限及利率
第一条 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经审查同意向乙方发放住房贷款(以下称贷款),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_(小写)。
第二条 贷款用于乙方购买坐落于_________市(县)_________区(镇)路(街)_________号_________房间的现(期)房物业,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将贷款挪作他用。
第三条 贷款期限为_______年_______月。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四条 贷款利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确定为月息千分之一,利息从放款之日起计算。如遇国家贷款利率调整,按规定执行,甲方不再另行通知乙方。
第二章 贷款的发放
第五条 乙方不可撤销地授权甲方在__________号和___________号担保合同生效(或登记备案)后,以乙方购楼款的名义将贷款分_________次划入售房者在甲方开立的账户,以购买本合同第二条所列之房产。
(1)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金额________________元;
(2)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金额________________元;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本合同签订后且在贷款发放前,如乙方与售房者就该房产有关质量、条件、权属等事宜发生纠纷,本合同即告中止。由甲方视上述纠纷解决情况在一年内决定是否解除或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七条 贷款发放后,借款人与售房者就该房产有关质量、条件、权属等其他事宜发生的任何纠纷,均与贷款人无关,借款合同应正常履行。
第三章 贷款的归还
第八条 甲乙双方商定,自___________起乙方用下列方式归还贷款本息: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乙方按月归还贷款本息的,应自借款之日起于每月_________日归还,每期金额_________元,共_________期;乙方按季归还贷款本息的,应自借款之日起于每季度第_________个月的_________日归还,每期金额_________元,共 _________期。_________乙方按_________归还贷款本息的,应自借款之日起于_________归还,每期金额 _________元,共_________期。
第十条 乙方应在甲方开设存款账户,并保证在每期还款日前存入当期足额还本付息的存款,同时授权甲方于每期还款日从该存款账户中以第八条规定的方法扣收贷款本息。
第十一条 乙方应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如未按约定的时间归还,甲方将按国家规定对逾期贷款每日计收万分之_______罚息。
第十二条 乙方不按期支付贷款利息时,甲方对乙方未支付的利息计收复利。
第十三条 乙方需提前还款的,提前还款额应为当期应付本息之整倍数,并在还款日______日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确认后即为不可撤销,并作为修改本合同的补充通知。
第十四条 乙方如提前归还部分贷款本息,对提前还款部分,仍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方法计收贷款利息,不计退提前还本部分贷款的利息。
第十五条 乙方如一次性提前归还全部贷款本息,甲方则不计良乙方提前还款部分的贷款利息。
第十六条 除非下列事项已在甲方感到满意的情况下获得完满解决,否则甲方有权在任何一项或多项事情发生时,宣布本合同提前到期,要求乙方立即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包括逾期利息),而无须为正当行使上述权利所引起的任何损失负责:
(1)乙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
(2)乙方本人因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被宣告失踪、被宣告死亡或死亡而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
(3)乙方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或财产代管人拒绝为乙方履行偿还贷款本息的义务;
(4)乙方连续三个付款期或在本合同期内累计六个付款期未按时偿还贷款本息;
(5)根据_________号担保合同的约定,因担保人(物)发生变故致使担保人须提前履行义务或甲方提前处分抵(质)押物的;
(6)乙方发生其他可能影响归还甲方贷款本息的行为。
第十七条 发生本合同项下第十六条第(1)、(2)、(3)、(4)、(6)项规定的情形时,致使甲方宣布本借款合同提前到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_________号担保合同同时到期,贷款人有权要求保证人提前履行保证义务或提前处分担保物。
第四章 合同的变更
第十八条 乙方如要将本合同项下之债务转让给任何第三人,应经甲方书面同意,在受让人和甲方重新签订借款合同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第十九条 甲、乙双方任一方需变更本合同条款,均须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意见,同时征得担保人书面同意
第五章 争议的解决
第二十条 如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任何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由甲乙双方共同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解决
(1)提交_________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2)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裁决。
第二十一条 争议未获解决期间,除争议事项外,各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条款。
第六章 费用及其他
第二十二条 与本合同有关的费用及实际支出,其中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手续费、公证费、房产过户手续费及其他相关税费,全部由乙方负责支付。
第二十三条 乙方如不依本合同的规定付足应付的任何款项、费用,使甲方决定以任何途径或方式追索,一切由此而引起的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为保障本身利益先行垫付的费用,甲方有权随时向乙方追讨,并从甲方实际支付之日起计收活期存款利息。
第二十四条 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_________方各执一份。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共同签字盖章,并自_________号和_________号担保合同生效(或登记备案)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借款人住所: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银行借款合同 篇2
合同编号: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字第_____号
公路
借款人: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贷款人: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
借款人因___________公路建设项目,向贷款人申请人民币贷款___________万元,期限为___________年。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当事人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贷款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第一条 借款人陈述与保证
1.1 借款人是依法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实体,依法有权订立和履行本合同;
1.2 所建项目已经取得有关批复文件,包括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环保批复文件、征用土地批文、开工批复文件、项目资金承诺文件、公路收费权批文或意向性承诺书等所有应该取得的政府批准文件;
1.3 向贷款人提供本项目下的批准其借款的文件、担保性文件、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原材料供应合同、技术咨询合同等;
1.4 本合同项下___________万元的项目资本金按期、足额到位;
1.5 向贷款人提供本项目的其他建设资金的贷款方及其他资金出资方的资金承诺书;
1.6 在总投资中单列百分之___________的预备费用于应付意外事件及物价上涨可能引起的成本超支;
1.7 本合同项下借款人的债务与借款人其他债务处于平等地位(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1.8 在谈判、签署、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向贷款人提供的有关资料真实、完整、准确;
1.9 目前无重大经济纠纷发生。
第二条 贷款
2.1 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提供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万元的贷款。
2.2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只能用于 公路项目建设。
2.3 本合同项下贷款期限共_____年_____个月,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4 在贷款期限内,借款的实际提款日和还款日以贷款人批准的借据为准;其他记载事项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借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三条 利率和利息
3.1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率,确定为年息百分之_____。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利率,并且本合同项下的利率在规定的调整范围内的,则按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作相应的调整,无须经借款人同意。
3.2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息,以每年360天为基数,从借款人提款之日起,按实际贷款余额和占用天数计收(包括第一天,除去最后一天)。
3.3 贷款人在每一结息日向借款人计收利息。贷款到期,利随本清。
第四条 提款前提条件
4.1 首次提款前,借款人必须向贷款人提交下列文件或办理下列事项:
4.1.1 贷款证交由贷款人审核;
4.1.2 本合同项下贷款所建项目的有关批复文件,包括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工程可行性报告批复文件、环保批复文件、征用土地批文、开工批复文件、项目资金承诺文件、收费权批文或意向性承诺以及项目资金计划安排等;
4.1.3 生效的建设承包合同;
4.1.4 生效的原材料供应合同;
4.1.5 项目财产保险单;
4.1.6 所有依法生效的担保性文件。
4.2 首次和每次提款前,借款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4.1.1 担保合同合法有效;
4.1.2 本合同项下贷款所建项目的资本金和其他筹措资金已按规定的时间足额到位;
4.1.3 未发生成本超支或者成本超支部分已自筹解决;
4.1.4 未发生本合同规定的违约事件;
4.1.5 出具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的情况报告及有关的财务报表、资料;
4.1.6 按本合同规定向贷款人办理提款手续;
4.1.7 已按第7.3条的规定开立账户。
第五条 贷款人承诺
5.1 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拨付应当发放的贷款;
5.2 对获悉的借款人项目建设、财务收支等情况依法保密。
第六条 争议解决
6.1 借贷双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当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第七条 通讯
7.1 本合同履行中的任何通知和沟通均应直接送交,或者采用挂号信函、传真、电报、电传等书面形式。但是采取除挂号信函之外的其他书面形式送交的,应在事后三天内以挂号信函方式补寄对方。
7.2 本合同履行中的各种送交,均以寄件人寄出的时间为送交时间。
7.3 本合同双方的通讯地址,以本合同缔约人栏中的记载为准,如有变更,应立即通知对方。
第八条 其他
8.1 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项下所有应付款项全部清偿之日止。
8.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约定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人:___________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 (签字)
贷款人: ___________ (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 (签字)
附件一: 承诺函
中国工商银行___________分行:
为了使___________公路项目能够按照预定的工期完工,本___________承诺当工程成本超过原定计划资金安排或因借款人原因导致资金不足时,本单位将以补充投资或向其他金融机构融资以及其他任何方式提供项目所需的任何资金。
如本单位不能提供该项目所需资金导致项目不能按期完工的,本单位将无条件代借款人偿还贷款本息。
本承诺独立于借款合同,不因借款合同的修改、变更而修改、变更,也不因借款合同的无效而无效。
出具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银行借款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一致签订本借款合同。
一、借款金额:_______人民币,(大写_______)。
二、借款期限:从放款日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借款期限为_______年。
三、借款利率及本息收付方法
1、借款利息为年息,以甲方收到借款日计算利息,借款利息为_______。
2、本合同项下贷款确定的利率(但不得违反中国人民银行对委托贷款利率的规定)计算利息。如果甲方依法要求调整利率且双方达成协议的,应提前5个对公营业日通知乙方,本合同项下贷款利率可进行调整。
四、甲方权利及责任
1、本借款限于用于甲方生产经营项目,必须专款专用,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挪作他用。
2、如甲方不能按期还款,最迟在借款到期前五天应向乙方提出延期申请,届时乙方可在双方协商的基础上决定是否延期。
3、甲方如发生对其履行本合同项下还款义务构成重大威胁的事件,应在该事件发生后5日内书面通知乙方。
4、甲方保证如变更住所、名称、法定代表人应于变更后5日内通知乙方。
5、甲方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合法、有效。
6、甲方应在乙方开立账户,用于办理提款、还款、付息等手续。
7、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利息并偿还本合同项下贷款本金。
五、乙方的权利及责任
1、如乙方临时需要收回借款,应提前30天向甲方提出还款申请,借款利息按实际借款天数计算利息。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与此笔贷款有关的财务和生产经营方面的情况及资料。
3、乙方有权检查甲方使用贷款的具体情况,对此甲方应给予配合,并提供一切便利。
4、当甲方发生合并、分立、重整、和解、解散等事项时,乙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收回全部贷款本息。
5、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抵(质)押财产发生损毁、灭失或者发生其他危及贷款安全的事件,乙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收回全部贷款本息。
6、乙方保证如变更住所应及时发布公告或通知甲方。
六、违约和违约处理
(一)下列情况均属甲方违约:
1、甲方未能按合同计划用款和还本付息。
2、未经乙方同意改变借款用途或挪作他用。
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因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亏损,或者抵(质)押财产发生损毁、灭失等原因,不能保证按期归还贷款本金及利息,或者有其他危及贷款安全的事件发生时,乙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收回全部贷款本息。
4、甲方违反本合同其他条款事项。
(二)根据违约情况,乙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对违约部分贷款加收最高不超过60%罚息。
2、采取必要法律手段直至依法索偿应付未付借款本息及费用。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共三份,双方各执壹份。本合同若有其他未及事宜,双方进一步商定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八、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如果发生争议,双方应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本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借款人(甲方):_____________(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
_____年__ 月____日
贷款人(乙方):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月____日
20xx年签订银行借款合同的注意事项?
三、借款合同注意事项
1、合同签约主体
在我国,可以作为出借主体的只有两类主体:第一类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自然人;另一类为国家允许开展借贷业务的'公司,需要取得相关的金融牌照,目前这类出借主体主要为:银行、小贷公司、消费金融公司、典当行、信托公司等。除此之外,其他未取得金融牌照的任何公司开展借贷业务均为违法。
因此,在起草借款合同时一定要注意出借人主体资格问题,实践中有些自然人用自己控制的非金融类公司的名义发放借款是不合法的。
2、借款本金及借款期限
借款本金为出借金额,借款本金牵涉到以下几个问题:
(1)砍头息的问题。在民间借贷的实践中,出借人往往会在实际出借资金之前将全部/部分利息予以扣除后再发放给借款人,但约定的借款金额却是本金与扣除过利息之和。根据《合同法》第二百条的规定: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因此,砍头息这种方式是不被法律所认可的,法律上认可的借款本金为实际出借的金额。
(2)对借款本金的借出,建议采用银行转账的方式进行操作,不要采用现金方式完成借贷。现金在举证上难度较大,而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可以很好的保留证据。民间借贷而言,证明自己实际发放借款是借贷关系最为核心的一环,因为只有证明了有资金转账记录,借款合同才能发生法律效力。这一点在《合同发》第二百一十条的规定可以看出:“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也就是说只有实实在在提供了借款,借款合同才能发生法律效力。
(3)实际出借金额、借款期限与借款合同约定的不一致,该怎么办?这种问题,在实践中常有发生,出借人由于各种原因,未能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时间、金额足额发放借款。而《合同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从法律上来说,若出借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时间、金额发放借款,出借人就是违约,借款人是可以追究出借人违约责任的。
因此,针对出借金额以及借款期限,出借人可以在《借款合同》进行约束,以降低出借人违约的风险。如可以在借款合同中约定“借款人同意:借款人的借款金额以实际发放的金额为准,未能按本合同约定金额足额发放借款,出借人不向借款人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借款发放时间以借款借据的时间为准,未能按本合同约定时间发放借款,出借人不向借款人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3、借款用途、利率
借款用途只要合法即可以受到法律维护,实际中违法的借款用途较少,一般为赌博/贩毒等,出借人在借款合同中可以明确约定借款的用途,用途合法这一点大多数出借人都可以自己识别。
因此,本部分着重强调一下利率条款的设计。对于利率,最高人民法院于20xx年8月6日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6条的规定,利率以24%与36%为界被划分为“两线三区”,通俗的讲,年利率为24%(含)以下受到法律保护;年利率为24%至36%部分,属于自然债务区,借款人愿意给,出借人可以收取,出借人收了这部分利息,借款人无权要求出借人返还,若借款人不愿意给,则出借人无法强行收取;超过36%的部分不受法律返还,若借款人已经支付,借款人可以主张要求出借人返还。当然,实践中,出借人通常采用财务顾问费的形式,或者签订居间服务合同的形式,来规避较高利息。
站在出借人的角度出发,虽然法律保护的是年化24%以下的利率,但是出借人可以直接约定按照年化36%的利率计算利息,万一出现纷争,就直接采取法律保护的利率来计算利息,也就是24%来计算利息,以最大限度的维护出借人利益。
此外,需要特别指出的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一定要把利率或利息放到合同中,因为没有对利率或利息进行约定的情况下,借款人是不用支付利息的。《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对此种情况作了明确的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4、还款方式
目前,较为常见的还款方式有两种,等额本息;按月付息,到期还本。除此之外,借贷双方还可以约定其他还款方式。
5、违约责任
对于借款人的违约,出借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采取救济措施:
1)要求借款人支付逾期罚息,并对罚息的计算标准给出计算公司
;2) 要求借款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商定;
3)出借人有权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4)其他等
上述逾期罚息和违约金,出借人可以都约定,也可以二选一,但建议都约定,涉及到诉讼可根据情况进行调整。如上述所说,法律上保护的也就是上文提到的年利率24%,不论逾期罚息和违约金如何约定,最终违约金都不可超过这个界限,超出部分在目前的司法实践中基本不被认可。
另外,需注意在《借款合同》文本中对逾期还款的利率以书面的方式进行明确的约定,以便主张借款到期后的利息。避免因为对利率没有约定,而引起争议。
6、律师费的约定
请律师打官司,是出借人自己的选择。若律师费没有在借款合同中明确说明由违约方支付,则律师费需出借人自己承担;但如果在借款合同中对律师费进行了约定,则在请求借款人支付律师费时,法院会予以支持。
7、通知、送达条款
通知送达条款因为没有涉及到合同的实体问题,在合同文本中,很容易被忽视。忽视的原因是很多合同起草者不知道该条款的重要性,直到诉讼中才发现无法送达。借款合同不比其他类型的合同,因为借款是事实,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借贷纠纷胜诉并不难,难的是送达难、执行难。因为对借款合同而言,一旦借款人违约,出借人不能按时收回借款,通过诉讼的途径来主张债权时,首要的问题就是送达,实务中,无法送达的情形经常存在,借款人经常玩失踪,进而导致最终只能通过公告的方式来解决送达问题,时间成本被无限期延长。
8、管辖条款
管辖条款,为借款人和出借人解决争议的方式。解决争议的方式一般有两种:诉讼或仲裁。这两种方式各有利弊,具体须看双方的合同情况以及履行情况而定。对管辖进行约定,也就是解决了打官司在什么地方进行的问题。在没有对管辖条款进行约定的情况下,只能采用“原告就被告”的诉讼原理,通常是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也就是说,债权人要到债务人的经常居住地去打官司,增加了债权人的诉讼成本。
银行借款合同 篇4
农银借合字第______号
经中国农业银行____________(下称贷款方)与____________(下称借款方)充分协商,根据《借款合同条例》和中国农业银行的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由贷款方向借款方提供____________(种类)贷款(大写)____________元,用于____________,还款期限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利率按月息____‰计算。贷款利率如遇国家调整,按调整后的新利率和计算方法计算。
具体用款、还款计划如下:
分 期 用 款 计 划分期还款计划日 期金 额日 期金额 第二条 贷款方应在符合国家信贷政策和计划的前提下,按期、按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否则,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逾期贷款的加息同。
第三条 借款方愿遵守贷款方的有关贷款办法规定,并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否则,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收回或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对违约部份,按规定加收____%利息。
第四条 借款方保证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并以____(详见清册),上述财物的所有权归_____________(借款方或第三方),现作价________元,作为本合同载明借款的抵押财物。借款方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本息,又无特定理由的,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财物,从中优先受偿。对不足受偿的贷款,贷款方仍有权向借方追偿。
第五条 抵押财物由________保管。抵押期间,借款方不得擅自转让、买卖抵押财物,不得重复设置抵押。发生上述行为均属无效。
抵押财物的保管方应当保证抵押财物在抵押期间的安全、完整。在抵押贷款本息未清偿期间,发生抵押财物毁损、灭失的,由保管方承担责任。
第六条 贷款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对上述情况应完整如实地提供。对借款方违反借款合同的行为,贷款方有权按有关规定给予信贷制裁。
贷款方按规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贷款,均可直接从借款方存款帐户中扣收。
第七条 贷款到期,借款方不能归还贷款本息,又未与贷款方达成延期协议的,从逾期之日起至贷款全部清偿前,贷款方按规定对未清偿部份加收________%的利息。并随时可以从借款方的存款帐户中直接扣收逾期贷款本息。
第八条 在借款方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多个债权人的债务时,借款方愿以其财产(包括应收款项)优先偿还所欠贷款方的贷款本息。
第九条 借贷双方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需要诉讼的,向贷款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申请仲裁的,按有关仲裁规定办理。
第十条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及银行有关贷款规定办理。
第十二条 本合同经借、贷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借、贷双方各持一份。
借款方
借款单位:
(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 (签章)
经办人: (签章)
开户银行及账号:
贷款方
贷款单位:
(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负责人: (签章)
经办人: (签章)
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制表单位:中国农业银行
银行借款合同 篇5
合同编号:___ 贷款方:公司财务部内部银行
借款方:_ ___
借款方为进行__项目施工生产,向贷款方申请借款,经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借款金额
人民币(大写)__佰__拾__万 仟 佰 拾 元整(¥ )。
第二条 借款利率
借款月利率为千分之_5.5_,利息在借款时一次性收取。
第三条 借款和还款期限
借款时间共__年__个月,自_ 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第四条 保证条款与违约责任
1.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归还借款。借款方如逾期不归还借款,贷款方有权在借款方在公司内部银行中账户划款或在工程款收取中冲抵,并按合同规定的利率加收100%罚息。借款方提前还款的,按规定减收利息。
2.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项目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合同规定的利率加收100%罚息。情节严重的,贷款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
3.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 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提供有关的计划、统计、财务会计报表及资料。
第五条 其它
本合同变更或解除之后,借款方已占用的借款,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贷款方、借款方各执一份。
贷款方:公司财务部内部银行 借款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签订日期:20年 月 日
银行借款合同 篇6
借款方:___(简称甲方)
贷款方:中国xx银行(简称乙方)
根据_____号文件批准的项目,所需资金经甲方申请,乙方审查同意发放外汇贷款。双方同意遵照《_____》和_____颁发的《民法典》的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借款金额:外汇贷款____万美元。
第二条?借款用途:外汇贷款用于_____
第三条?借款期限: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
外汇贷款自第一笔用汇之日起,在___个月之内分期还清全部贷款本息。
第四条?借款利率:外汇贷款年利率为___%,按个月浮动。乙方每3个月计收一次利息,计息日为每季最后一个月的20日,第一次提款日到第一次计息日不足一浮动期限的也要浮动利率,此后利率浮动日即为某一计息日。如甲方不能按期付息,则转入贷款本金计收复利。
第五条?借款支用:甲方根据用款计划支用贷款,对到期未支用部分,乙方直接将贷款从甲方的贷款户转到存款户。
第六条?借款偿还:甲方保证在本合同规定的借款期限内按还款计划以所借同种外币偿还借款本息(若以其它可自由兑换的外币偿还,按还款日的外汇买卖牌价折算成所借外币偿还)。还款计划如下:
从____年__月__日开始还款,共分____次还清。
第七条?还款担保: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由作为甲方的担保人,并由担保人按乙方的要求向乙方出具担保函。一旦甲方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由担保单位承担归还本金、利息和费用的责任。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用款计划用款,其提前支用部分须向乙方支付___‰的承担费。乙方因本身责任不按用款计划提供贷款须向甲方支付___‰的违约金。
2.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乙方有权停止或收回全部或部分贷款,挪用贷款部分在原贷款利率的基础上加收___%的罚息。
3.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甲方不能在贷款期限终止日全部还清本息,应在到期日30天前向乙方提出展期申请。经乙方同意,双方共同修改合同的原借款期限,并重新确定相应的贷款利率。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按期归还的贷款,乙方有权从甲方在任何银行开立的账户内扣收,并从过期之日起,对逾期贷款部分按借款利率加收____%的利息。
第九条?其它规定
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并立即或限期收回已发放的贷款。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情况、报表和各项资料不真实;
(2)甲方与第三方发生诉讼经法院判决败诉,偿付赔偿金后,无力向乙方偿付贷款本息;
(3)甲方的资产总额不足抵偿其负债总额;
(4)甲方的保证人违反或失去保证书中规定的条件。
2.甲方在还清贷款前,经营中的资金往来,除乙方同意者外,均须通过在乙方开立的账户办理,不得擅自将资金转移到其他银行或者金融机构。
3.乙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有关报表和资料。
4.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或本合同中的某一项条款,须在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双方达成协议前本合同中的各项条款仍然有效。
5.甲方提供的借款申请书、不可撤销担保书、工贸合同(或协议)、用款和还款计划及与合同有关的其它书面材料,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一式二份,经双方签字后各执一份,并盖章后生效。
贷款方:(公章)?借款方:(公章)
签字人:(签章)?签字人:(签章)
____年__月__日签订于:______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