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规范窗户安装流程,保障工程质量与安全,促进和谐合作。

窗户安装合同 篇1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条款,共同履行。
一、工程概况
a)工程名称: b)工程地点: c)承包范围:门、窗安装
d)结算依据:依据门窗外轮廓尺寸进行面积结算。
二、门窗面积: ㎡,
三、工程款金额:元
四、门窗安装日期:
五、1)甲方在门窗确认单上签署姓名,以收到时间后生效,后因指令错误(包括已做好门窗之后,甲方更改方案)而发生的追加价款和对乙方造成的损失都由甲方承担。
2)乙方竣工后,甲方要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竣工验收。
3)乙方保证在施工过程中进度及质量问题
4)乙方有责任教育其工人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严格管理,安全施工。安装期间因为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物件破损、丢失等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5 )乙方按实际情况根据现场按要求安装。
六、工程款的支付:签时,甲方付工程款的50%,余款待安装完成之日,全部结清。
七、保修责任: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保修项目、内容、范围、期限进行保修。保修期从保修卡签字之日起算起。本保修期为二年。
八、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甲乙双方签字后分别保存。、
九、其他事项 乙方应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管理和教育,因乙方的不慎或违规操作等原因引起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概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
十、其他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盖章: 盖章:
日期: 日期:
窗户安装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为了明确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力和义务,根据合同法的有关条文,经过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签订以下合同,共同遵守。
一、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内容:
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二、工程质量:合格
三、其他要求:本工程采用忠旺60平开系塑材(白色),玻璃采用4㎜厚。
四、验收标准:严格执行国家标准,行业规范验收标准。窗框材料及五金配件进场按样板窗及样品验收,窗制作安装应符合图纸设计要求及施工验收规范。
五、结算方式,以实际面积据实结算,塑钢窗以212元/平米 本价格不含税金。
六、付款方式:窗框进场后,经建设单位、监理公司、施工单位检验合格付窗的40%,窗框安装验收合格后,在玻璃安装前付至65%,其余待工程交工后留足保修金后一次性付清。
七、保修:
1.保修期为一年,在质保期间乙方保证随叫随到处理因质量发生的问题,如不能及时到位,甲方有权另行安排人员进行细修,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质保金中支出。
2.保修金比例:总价的`5%。
八、资料整理:乙方必须提供所有材料,原材料试验由乙方负责。
九、安全协议:乙方必须遵守有关国家操作施工规范,安全规范,正确施工;确保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出现因施工造成的人身事故及其他连带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十、进入工地前甲方向乙方技术交底,图纸解释,并制定有关施工现场管理制度质量具体要求;乙方理解并认识后必须遵守服从甲方的技术质量要求及各项管理制度,如有违反,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甚至责令乙方停工退场,所造成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注:甲方指房地产开发公司和土建施工方)
十一、甲方保证施工负责人常驻施工现场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并对质量和施工技术随时监控,出现问题及时通知乙方并责令乙方限时整改;乙方如不遵从甲方可责令乙方停工撤离。并追究损失。
十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签字后生效,双方按照我国1999年3月15日公布的合同法第七章,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窗户安装合同 篇3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第一条工程项目
1.1工程名称:_________;工程地点:_________;承包范围:_________;金额:_________.
1.2工期:
(1)开工日期:在合同签订生效后,根据甲方施工现场进度来确定。
(2)竣工日期:通过_________市人防办有关职能部门验收,正常交付使用的日期。
1.3质量等级:严格按照国家人防办建设部标准图集要求制作和安装,符合国家及_________市人防的规定,达到优良标准。
1.4合同价款:包干总造价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元整(含装车、运输、二次搬运、安装费及专项上缴费用及税金)
1.5承包方式:本工程。,采取包人防门制作、包安装、包验收、包工程造价,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等的大包干形式并通过_________市人防办验收等全部手续,并承担一切费用。
1.6按规定由乙方缴纳的各种税费及其他费用均已包含在本工程造价内,由乙方向有关部门和单位支付。
第二条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
2.1协议条款:_________.
2.2工程实物量和设备材料清单、型号、数量、单价、金额。
2.3洽谈、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记要、协议。
2.4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
2.5国家法律、法规、部门条例及与合同有关的_________市政府部门的文件。
第三条图纸
本工程施工所需全部图纸由乙方提供,并向甲方提供四套图纸。
第四条甲方驻工地代表
甲方委派专人为驻工地代表,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及其它事宜,若甲方代表易人,须提前通知乙方,其后任必须全面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
第五条乙方驻工地代表
5.1乙方任命的驻工地总负责人或总代表,应书面通知甲方及监理公司,甲方或监理公司给予的任何书面指示将视为已经有效地给予乙方。若乙方代表易人,须提前七天通知甲方及监理公司,其后任必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
5.2甲方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乙方的要求、通知,均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递交监理公司及甲方代表,监理公司或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第六条甲方权利义务
6.1甲方有权根据设计单位的意见和有关主管部门的要求,向乙方提出调整或变更本合同产品的数量或型号。变更后按本合同第九条款进行履行。
6.2甲方须在地下室底板完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安排人防门制作、安装,在计划时间内甲方可根据施工进度,要求乙方派人到现场,协商进场施工的配合问题。
6.3甲方有权对乙方现场安装施工的卫生、质量、安全进行监督和管理。
6.4甲方须向乙方提供安装施工用的水、电及现场可提供的临时配合设备支撑材料等。
6.5现场施工协调由甲方负责。
6.6甲方须向乙方提供地下室人防报批图壹份;完工后,由乙方通知有关单位验收人防门,甲方派人参加。
6.7甲方须按乙方提供的技术交底资料委托土建施工单位在剪力墙扎筋时预留人防门安装的所需的门洞。
第七条乙方权利义务
7.1乙方须按甲方的工程所需,向甲方提供现场施工有关技术交底资料及施工图纸。
7.2乙方应在甲方有效通知期内进场配合施工,如因场地或环境条件不具备的,必须通知甲方,并做出协商处理。
7.3如因设计单位和人防主管部门的要求,甲方提出合同产品数量、型号须调整或变更,且符合人防规范的,乙方按实际情况积极配合甲方,给予协商办理补充协议。
7.4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施工现场提供有关安装施工配合的技术指导服务。
7.5乙方进场施工,须遵守甲方现场的卫生、安全和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如有因违反规定造成的工程、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的责任事故,一切责任及其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7.6乙方须按甲方审定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人防门工作吊环由乙方提供具体要求和做法,由甲方在施工中预埋或委托土建方安装。
7.7乙方须确保人防门的安装一次性通过人防办的验收,并协助甲方办理人防工程验收的有关工作。
7.8乙方应按照与甲方协商一致的施工计划及甲方的要求进行施工,确保按期完工。
7.9乙方应做好施工组织管理、维持现场整洁、道路畅通。
7.10施工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除甲方人员自身责任外,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立即报告甲方和建设主管部门。
7.11工程竣工后清理现场,做到工完场清。
第八条工程质量等级
执行国家及_________市人防办规定的技术标准,质量达到优良。
第九条合同价款调整
9.1合同价款为大包干合同价款,不会因施工过程中人工、材料价的变动作任何调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作调整;
(1)甲方代表确认的设计变更、修改和施工现场签证。
(2)甲方代表签认的工程量的增减。
9.2上述情况发生后,由乙方编制调整预(结)算书送甲方审核后,确定合同价款的增减。结算价款在本合同1.1条款列明有的按条款执行,条款中没有列明的按_________省人防办文件进行结算。
第十条工程款支付
10.1合同签订后,甲方在乙方进场前二个月向其发出生产通知书,甲方即支付合同总额的10%给乙方作为备料款。
10.2在乙方进场完成安装门框后的三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到合同总额的40%给乙方作为工程进度款。
10.3在乙方进场完成安装门扇后的三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到合同总额的80%给乙方作为工程进度款。
10.4经人防办验收合格后的三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到合同总额的_________%给乙方,乙方同时提交地下室人防门验收合格证。
10.5余款_________%待保修期满后三日内支付。
10.6乙方在每次要求支付合同款时(条款10.2、10.3、10.4)应先向甲方提出书面付款申请。
第十一条材料、设备供应
本工程全部材料、设备由乙方自行采购,供应至本工程工地现场。
第十二条设计变更
12.1乙方不得随意提出对原设计进行修改或变更,若因特殊情况必须对原设计进行变更修改,须经甲方同意。
12.2甲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须在乙方施工前通知乙方,向乙方发出书面变更或修改通知,乙方按通知进行变更。
12.3由乙方施工质量问题导致修改或变更而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负担,工期不予顺延。
第十三条竣工验收
13.1甲乙双方应以_________市人防办等主管单位验收合格为准。乙方除负责乙方工程范围内的内容经_________市人防办有关职能部门验收合格外,同时应协助办理有关人防工程的验收,如乙方工作范围内的内容验收不合格需整改,所发生的所有整改费用及检验费由乙方支付。如非乙方工作范围内的内容验收不合格需整改,所发生的整改费用及检验费用不包含在本工程合同造价内,所影响的工期顺延。
13.2竣工日期为人防门安装完毕并通过_________市人防办等有关部门竣工验收合格的签认日期。
第十四条竣工结算
乙方在向甲方递交竣工验收报告时,应同时向甲方提交全套竣工资料三套和竣工结算报告、完整的结算资料,甲方审定后的结算书作为结算工程款的有效依据。
第十五条保修
15.1保修期限: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起计为________年。
15.2保修责任范围:除甲方使用过程人为损害、自然灾害及人力不可抗力因素损坏外均属乙方保修责任范围。
15.3保修内容包括:合同价款(含补充合同价款)所包含的工程项目、设计变更或修改、现场签证或文字约定、双方或多方会议纪要约定的全部内容。
15.4保修费用:由乙方支付。
15.5保修期间,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即派人修理。
第十六条违约
16.1违约的处理:合同双方之任何一方不能全面履行合同条款,均属违约。违约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概由违约方承担赔偿,违约造成工期延误责任分担:甲方违约,工期顺延;乙方违约,工期不得顺延。工期每延误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_________元罚金。
16.2违约金的标准:合同履行中的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而单方提出终止合同,均属单方毁约,毁约方除承担赔偿由此造成对方的全部经济损失外,还必须向对方支付工程款的10%的违约金。
16.3赔偿经济损失的范围:
(1)甲方代表不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而导致乙方经济损失。
(2)乙方不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范的要求,或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导致甲方经济损失。
16.4损失的计算方法:实际直接损失加实际间接损失。
16.5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前述违约责任后仍必须继续履行合同。
16.6因乙方原因终止合同时,甲方有权决定是否接受与本工程有关的属于乙方在现场的一切设施、材料、设备和器件的权力。
16.7甲方违约责任:甲方未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义务,出现以下情况的,其损失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1)不按期提供施工场地、接通水、电源。
(2)图纸变更未及时在乙方施工前一个月送给乙方。
(3)不按工期支付工程款。
(4)因工程设计变更,使已完成的工程拆改。
(5)逾期组织验收。
(6)不按商定的施工计划进行通知。
(7)甲方应按本合同第十条进行付款,如超过付款期限,乙方的交货日期顺延,超过一个月不付款,乙方有权拆回原交货物,一切责任由甲方负责。
(8)其它甲方原因造成的。
16.8乙方违约责任:乙方不按本合同的规定履行义务,出现以下情形的,其损失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得顺延,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1)不按甲方有效通知的要求及时进场配合施工,造成甲方其它项目及总的工期延误的,每延误一天向甲方支付_________元违约金,造成自身工期的延误不予顺延。
(2)不能确保人防门的验收一次性通过,而使得本项目的人防验收工作受阻,并导致本工程总工期延误,则需承担由此引致的甲方的一切损失。
(3)在无特殊原因、甲方施工条件允许、设备条件完善条件下,乙方不按计划或协议期限交货或安装的,乙方每延期一天,交纳_________元违约金给甲方。
第十七条安全生产
17.1乙方应按安全施工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科学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和第三者的安全,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发生的费用。
17.2若发生重大人身伤亡事故及财产损失,乙方应严格按规定立即报告建设主管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由责任方承担全部经济及法律责任。
第十八条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18.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后生效,至办完工程验收交接和竣工结算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生效外,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18.2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按《民法典》的有关条款规定执行。
第四百七十六条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副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二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窗户安装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工程地点及建设性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的义务
1.签订合同时,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交按基建程序批准的计划任务书复印件,提交进行工程地质勘察的用地批准文件和红线图复印件。
2.在签订合同时,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交由设计单位提出、经建设单位同意的勘测范围之地形图和建筑平面布置各一份,提交由建设单位委托、设计单位填写的勘察技术要求及附图。
3.甲方必须在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以前做好现场勘察工作的水、电供应,平整道路,清理现场,准备材料等工作(所需材料由乙方踏勘后提出明细表)。
4.甲方必须在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乙方进入现场前,办好征地,拆迁,砍树,采青苗等项目的赔偿手续。
5.甲方必须负责解决乙方勘察人员的现场吃住、办公等条件。乙方现场勘察人员的吃住费用由乙方自负,如果甲方安排住招待所,饭店,费用由甲方负担。甲方人员的集体福利设施(如浴室,理发,医疗等)应为乙方人员提供方便。勘察施工中必须的民工、燃油料以及冬季生活取暖的设备及煤、木材由甲方供给(费用由乙方负担)﹔生产现场取暖和机具的看守由甲方负责解决并负担费用。
6.乙方勘察人员、勘察机具进入工程地点的交通运输费和劳务费均由甲方负担。
三、乙方的义务
乙方应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进入现场勘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提交全部勘察资料,提交测量透明图__________份,提交工程地质报告书—式__________份(如甲方需要加印,加晒图纸资料,另外收费)。乙方如因气候或甲方原因影响现场施工三天以上,工期可顺延。
五、甲方违约责任
1.如果由于甲方变更计划,或提供的资料不准确,或未按期提供勘察、设计必需的资料或工作条件而造成勘察、设计的返工,停工,窝工或修改设计,甲方应按乙方实际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费用,勘察工期顺延;因甲方责任而造成重大返工或重作设计,应另行增费,勘察工期顺延。
2.甲方超过合同规定的时间交付勘察费或定金,应按银行拖延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六、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因勘察质量低劣引起返工或造成工程损失,应继续完善勘察,并根据造成的损失情况承担经济和技术责任,甲方可视造成的损失大小,减少或不付勘察设计费。乙方如勘察错误造成工程重大质量事故,除免收受损失部分的勘察设计费外,还应付与直接受损失部分勘察设计费相等的赔偿金。
2.由于乙方的责任延迟提供资料,时间达天以上的,每延迟一天,应向甲方偿付相当于工程勘察费总价__________‰的违约金。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
窗户安装合同 篇5
发包人(甲方):
专业承包人(乙方): 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根据分工负责,配合协作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建设单位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第二条、工程范围
工程范围及内容 见工程项目表
第三条、工程期限
本合同工期自于年月总日历天数 天(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可延长工期)。
第四条、工程质量等级 合格
第五条、合同价款
工程造价:(大写) (人民币)¥ 元
第六条、发包人工作
1、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到约定地点,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2、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3、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4、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承担有关费用;
5、甲方应作的其他工作,双方约定。
第七条、承包人工作
一、材料供应
1、乙方按照设计和规范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在材料到货24小时内通知甲方代表验收。
2、违约责任
对乙方采购材料与设计规范要求不符的产品,甲方代表拒绝验收,由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现场,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3、乙方需使用代用材料时,需经甲方书面批准后方可使用,由此增减的费用双方议定。
二、现场管理
1、甲乙双方人员要严格遵守现场各项规章制度,在甲方现场负责人统一领导下组织施工。双方应密切配合,保证施工顺利进行。
2、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颁布的标准、企业标准、规范、设计要求和约定的质量等级标准组织施工。甲方依据有关质量管理规定,对隐蔽工程、施工质量等适时组织检查验收。
3、乙方应对施工人员施工前进行遵纪守法和安全生产、爱护财物的教育,并指定专人负责现场保卫工作,看管好本队的施工材料。如有违反现场管理制度和不法行为,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乙方应承担法律责任,并负责赔偿经济损失。
4、甲方派人参与乙方施工及现场文明施工等管理工作,乙方应服从管理。对甲方提出的有关问题,乙方应及时解决。
三、安全文明施工
1、甲方对乙方承担的工程要做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进行监督检查。
2、乙方按北京市有关安全文明施工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保证安全施工。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做好善后工作。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第八条、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一、进度计划
1、乙方应按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提交甲方,甲方按约定的时间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预期不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预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
2、甲方对乙方进行书面技术交底。
3、乙方必须按甲方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收甲方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甲方确认后执行。因乙方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乙方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二、开工及延期开工
1、乙方应当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乙方。甲方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乙方要求,工期相应顺延。甲方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2、因甲方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甲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推迟开工日期。甲方赔偿乙方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三、暂停施工
甲方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 3
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乙方应当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以完工程。乙方实施甲方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甲方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甲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乙方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因甲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由甲方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四、工期延误
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甲方未能按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甲方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不可抗力;
7、另有约定或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乙方在四1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报告。甲方在收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第九条、竣工验收与保修
一、甲方应在乙方交工后壹天内组织验收,验收完成后甲方应向乙方出具工程质量验收单。
二、竣工工程验收以双方约定的质量等级标准,按照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施工图为依据进行。保修期为一年。
第十条、工程拨款与结算
一、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进行结算,一次性结清工程款。
二、结算时按实际施工面积计算,工程量不在合同范围的应有双方协议书或签证。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乙方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甲方负责。
二、在施工过程中,经检验达不到国家验收规范规定,不能保证工程质量,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的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责赔偿。
三、合同签订后,不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合同内容和解除合同,否则,须赔偿因此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二条、附则
一、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时可通过协商或者申请施工合同管理部门进行调解。不愿通过协商或调解时,可以采用下列方式解决。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及时协商并办理补充合同。
三、本合同自订立之日起生效,在完成双方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且结算完工程款后即告终止。 第十三条、补充条款:
第十四条、附则
本合同共_份,甲乙双方各执_份
建设方:(章) 承包方(章)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开户银行:帐号:邮政编码:
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邮政编码: 合同订立时间: 年 09 月 29 日合同签定地
窗户安装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甲方因施工工程。为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如下:
一、订购门窗的数量、形式及总值:
备注:
1、面积计算方法:按实际施工面积计算。
2、飘窗部分面积计算方法:按展开固定、平开面积分别计算。
附注:
1、门窗铝材采用生产的品牌,颜色为,色号标准型材。具体型材规格、尺寸按施工图要求及当地工程验收规范要求 2、门窗玻璃型号、规格、尺寸按施工图要求及当地工程验收规范要求。
3、 施工楼号为号楼,共幢。
4、工程质监编号:
二、结算和付款方式:
1、按甲方提供或确认的门窗实际尺寸实际数量结算。
2、生效后天内,甲方按实际施工面积预付外框进场安装时甲方付总价的 ;内扇进场安装前甲方付总价的 ;工程验收合格后,付总额的 ;余款(扣除5%保修金)在工程结算审定后一年内付清。保修金在保修期满后一年内付清。
三、工程任务:
1、甲方提供订购门窗的洞口规格、数量清单和式样型号图(附件a),如请乙方按尺寸设计门窗样式,应经甲方签字确认(附件b)。乙方负责按图制作和安装。
2、乙方保质、保量、保进度的完成任务,进场安装工期为 日。(甲方通知)
四、工程施工界面:
1、乙方负责产品外框表面用塑料贴纸包装,装运至甲方工程现场。
2、风险转移:自竣工验收合格,住户入住验收后起风险转至甲方。
五、双方责任:
(一)乙方责任:
1、乙方须委派工程主管为施工现场代表,行使的权利和义务。
2、乙方按工程进度要求,负责产品的进场及安装。
3、乙方所供产品应当符合国家和江苏省的现行有关标准,并必须保证通过有关部门的检查验收。
4、乙方做好派往工程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文明生产教育和管理。所有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规范施工。由于乙方人员自身违章产生的质量及安全事故,其责任由乙方承担;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要承担赔偿责任。
(二)甲方责任:
1、甲方须委派一名施工人员负责与乙方现场代表的'配合协调,并负责施工现场进度、质量的检查签证。施工人员协助乙方工程主管解决施工中出现的疑难问题。
2、按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六、不可抗力:
当乙方或甲方因不可抗力的影响而不能履行时,履行的时间将顺延,顺延的时间与不可抗力持续时间相同。不可抗力是指发生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地震、冰冻等灾害,以及双方同意的其他不可抗力事故,使双方或其中一方停工。
七、违约责任:
1、双方不得任意解除,否则须向对方支付总金额约金。
2、由于甲方违反约定,拖延付款,乙方有权顺延工期,责任由甲方承担。同时甲方应按拖欠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还应按银行同期同档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欠款利息。
3、由于乙方成品以及安装问题,其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应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八、竣工验收及质量保修:
1、本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向甲方送达书面竣工验收申请单及材料质保书、出厂证明等相关资料,甲方应在收到验收申请单后七天内组织有关部门验收。若甲方不经验收而提前使用,则视为验收通过。乙方提供整套竣工验收备案资料。
2、竣工验收后,乙方提供二年期限的质量保修售后服务,保修期从甲方验收合格之日开始计算,甲方发现问题并通知后,乙方应在48小时内派人员到场维修。
3、保修期内如因产品自身原因需要修理的,维修费用和材料费用由乙方承担;如非产品自身原因需要修理的,乙方只向甲方收取材料成本费。
九、的终止与仲裁:
1、因一方的原因,造成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解除本。但所有责任和损失,应由不能继续履行方承担。
2、有关本的争议、索赔、违约等事项,当双方协商不成时,可向各自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事项:
1、乙方必须提供不少于80%结算总价的材料发票。
2、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补充协议内容与本有冲突,以补充协议为准。
3、本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附件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货款全部付清,自动终止失效。
甲方(章): 代 表:
签订日期:
年 月乙方(章):代 表:
签订日期:
窗户安装合同 篇7
发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经依法招标确定乙方为中标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及其它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第二条:承包方式
本 消防安装工程项目按包工、包料、包设备、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报建及相关备案手续办理、包竣工验收、包工程保修、包全套竣工资料、包管理费、利润、各种规费和税金、包人、材、机价格上涨的大包干形式进行,按4.1.2《合同承包价格》明确的相应项目承包固定综合单价和承包总价包干,不再存在任何签证。
第三条:承包范围
3.1、本工程承包范围为 设计研究院所设计的 室内、室外、地下室消防施工图范围内包含的全部内容。
3.2本工程承包主要内容还包括:
a、消防报批报建、竣工验收备案等相关手续;
b、消火栓系统(室内消火栓管道、消火栓水泵接合器及室外消火栓安装、室外消防环管);
c、自动报警(包括探测器、各类型模块安装及调试);
d、消防排烟系统(含风机、风管及风口安装,送风机组、机座及其土建预埋预留后的修补);
e、灭火器配置(包配电房的液体灭火器);
f、广播系统;
g、自动喷淋系统、消防泵及稳压系统(含喷淋泵、消防泵、稳压泵及气压罐安装);
h、主机、水泵房及水泵控制系统(包括控制柜及机座);
i、屋顶消防水箱的采购安装,自动进水装置的采购安装;
j、地下室消防水池进、出水口都由消防采购安装;
k、高层走道、电梯前室有喷淋系统,手动启动时的排水管道、消防电梯排水泵及排水管道归消防采购安装;
l、清场防火门及防火卷帘门,消防控制水泵房门、配电房门、电梯机房等防火的门、锁、安全标记牌由消防制作安装;
m、所有应急照明灯具及安全指示牌(灯);
n、消防强、弱电划分:
①甲方提供所有动力电源到控制箱,所有控制箱到消防动力的连接线由消防自行安装(包含消防联动的出线);
②公共区域消防强电应急照明、安全指示牌(灯)、疏散指示牌(灯)、楼层指示牌(灯)的预埋和穿线由消防自行布管穿线,甲方只提供电源接线点;
③地下室楼层应急照明、安全指示牌(灯)、疏散指示牌(灯)的预埋和穿线由消防自行布管穿线,甲方只提供电源接线搭火点,其材料按图要求采购;
④消防弱电由消防根据设计与消防规范负责安装;
⑤公共区域所有配电箱柜的强电检测均由消防负责。
o、上述项目中未明确的消防设计施工图中的所有消防工程皆由消防负责。
3.3、按设计图纸、甲方要求、国家有关消防工程施工验收质量标准、合同工期承担本项目的工程施工、资料整理备案、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的保修责任,承担相应的经济与法律责任。
3.4、乙方应处理好消防主管单位关系,自行承担消防主管单位及相关部门的各种赞助费用和处罚。
第四条:工程造价
4.1、合同价款
4.1.1本工程合同总造价为
人民币大写: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元。(结算以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承包项目的综合单价*相应实际完成的经双方确认的施工建筑面积+按总价承包的室外工程承包总价+按总价承包的地下室公共消防设施承包总价)
4.1.2 合同承包价格
本工程室内消防工程分高层(主楼部分)、商铺、地下室(本身专用消防设施)以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按固定综合单价承包;室外工程(消防环管、消防栓等)、地下室公共消防设施(非地下室本身专用的消防设施)按固定总价承包。合同承包价格见下表:
序号承包项目名称
承包面积/㎡承包单价(人民币/元)
合价/元
程高层(主楼部分)每㎡建筑面积承包固定综合单价 元/㎡
商铺每㎡建筑面积承包固定综合单价 元/㎡
1地下室(本身专用消防设施)每㎡建筑面积承包固定综合单价 元/㎡
2室外工程(消防环管、消防栓等)合同承包固定总价 元
3设在地下室非地下室本身专用的公共消防设施合同承包固定总价 元
4.1.3上述“承包固定综合单价”和“承包固定总价”已包含第二条工程承包方式和第三条承包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和费用。已包含按设计施工图、技术规范要求、现场施工条件、招标文件及合同要求完成消防安装工程全部工作可能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管理费、利润、各种规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技术措施费、设备进出场、人员食宿、工程保修、税金等工程直接、间接的所有费用在内。以及招标文件与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和义务所需的费用,不论国家政策和市场行情如何变动都不另进行价格调整。
4.1.4 上述承包价格为承包固定价。是中标承包单位在认真阅读图纸,全面熟悉和理解设计施工图的全部项目内容,熟悉了解现场施工条件环境,按投标邀请函规定的格式编制完整准确的工程量报价清单,准确计算后双方确定的承包价格。合同签定后不再因承包单位投标时没有认真研究图纸,踏勘现场,漏报少报工程项目与工程量,或因对图纸和现场施工环境条件理解不全面而产生报价偏差以及施工期内市场变化引起的造价变化做任何调整。
4.1.5按政策须向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其他保险费、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等均由承包方负责自缴自返,且已经含在承包价格中。
4.1.6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办理相关手续费用和招投标费用以及上缴主管部门的其它费用按建设主管部门要求各自承担其费用。
4.1.7施工用水用电由发包人提供现场安装用水用电接驳点至用地红线边,承包人自行从接驳点接出并安装水表电表,其费用按市政供水供电价格由中标承包人自行承担。
第五条:施工工期
5.1本项目原则上定于 年 月 日进场(具体进场开工日期以甲方工程部的要求为准),施工总工期根据土建工程进度,以不影响土建和工程整体验收交付使用为准。
5.2 承包单位所承包的全部工程竣工,应向监理方提交竣工报告(含备齐竣工备案的全部竣工资料),由监理方提请建设方组织验收,工程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因承包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影响土建或工程整体进度,给予5000元/天违约罚款,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相应的损失费用。
5.3工程全部完工,乙方必须及时退场,乙方接到拆场通知后,必须在 5 天内拆场完毕,否则,每延期一天向甲方支付10000元违约金,并承担相关责任及由此给甲方带来的经济损失。
第六条:工程质量
6.1本项目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消防安装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以上,乙方必须严格按照设计文件,国家现行质量检验标准及相应技术规范标准和上级单位有关规定进行规范施工以保证工程质量,并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理方和甲方的质量监督管理,服从甲方与监理方代表的指挥及安排。
6.2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质量经甲方、监理方及质量监督部门检测达不到规范和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乙方必须无条件返工直至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并承担相关责任及由此给甲方带来的相关经济损失,费用在乙方的工程进度款内扣除。
6.3 本工程除设计文件(施工图纸等)另有规定外,用于工程的所有材料、设备和工程施工的质量均应符合招标时已颁布的国家和邵阳市现行标准和规范的相应规定和要求。标准和规范文件不一致时,以要求高的为准。用于工程的主要设备、材料等需提供相应的出厂合格证书和符合规范要求的检测报告,需要现场抽样检测的必须进行现场抽样检测,凡不符合质量规范与合同要求的产品一律禁止使用。
6.4本工程所涉及的主要材料、设备、各种报警设施必须是三证齐全的国家标准产品,并符合消防主管部门认定合格的产品。镀锌钢管采用天津友发牌或衡水华歧牌热镀管,报警系统设备采用海湾公司生产的海湾牌,水泵采用上海连城牌。在材料、设备订购或进行施工之前,中标承包单位须向监理和建设方代表呈示有关样品或试料样板及有效的质量证明、产品技术数据说明,获得批准,并由监理方封样;主要设备采购进货前应呈报建设方代表到供货方现场察看,符合设计和合同要求方可采购进场。如因材料质量、规格、型号等指标不符合设计要求及规范要求,所造成的工程返工,一切损失由投标方全部自行负责。
6.5 所有材料、设备进场乙方必须填写材料进场验收报告单,及时报请甲方和监理方现场施工代表验收签证,且应向监理和建设方提供产品合格证明、质量保证书及检验单原件(如为复印件,则需说明原件存放于何处,以备查)等,验收合格并签证后方可用于施工,未经验收签证或验收不合格的产品一律不得用于工程,对与样品或设计和规范要求不符合的材料及设备,监理和建设方有权责令其调换,中标承包单位须按照建设方要求的时间将不合格产品运出施工现场,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材料及设备,并承担由此发生的所有费用,工期不予顺延。由此给建设方造成的损失由承包单位负责赔偿。
6.6 所有隐蔽工程隐蔽前必须报甲方和监理方进行隐蔽工程验收签证,验收合格方可进行隐蔽,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得隐蔽,否则甲方和监理方有权要求乙方打开重新检查验收,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分部分项工程完工必须填写分部分项工程验收报告,及时报请甲方和监理方现场施工代表验收签证,验收合格并签证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否则甲方和监理方有权要求乙方停工,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6.7 分部分项工程验收不合格乙方应自觉组织及时返工直到符合要求为止,若乙方拒不服从建设监理方和甲方现场施工代表的管理,不按规范要求进行返工,建设监理方和甲方现场施工代表有权对乙方处以3000—5000元/次的质量罚款。情节严重的,视乙方违约,甲方可解除合同;
6.8 无论发包人、监理公司、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是否对承包工程进行并通过质量检验,承包人都应对所承包工程及所采购的材料、设备负责,除非质量问题是由于设计原因引起的。对后者承包人应及时通知发包人及监理公司,并等待发包人和监理公司的指令。
6.9 承包人应按照有关技术规范的要求,设置专门的监测岗位,完成各项工程的检测、调试、测量与观测,并累积形成完整的技术资料。
6.10 工程保修:本工程质量保修期二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以合格证书签发日为准在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内,各系统工程因安装不当或设备、材料质量所致发生故障,由承包人无偿进行保修,需要更换的设备必须及时更换。承包人必须在收到监理公司、发包人的通知后及时派专业人员到场免费修复。否则发包人可自行组织修复,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直接从预留质量保证金中双倍扣除,不足部分由承包人另行支付。
第七条:设计变更
7.1 乙方应严格按甲方提供的设计施工图与合同约定进行施工,不得擅自改变设计进行施工,施工过程中若乙方认为设计有不合理的地方,应以文字与图示方式向甲方和监理方提出修改意见,得到设计单位同意并经甲方和监理方签证认可后方可进行变更。
7.2 因甲方原因需要变更原设计时,由甲方或监理单位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乙方按变更要求进行施工。
第八条: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
8.1 安全生产
8.1.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规范进行施工,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随时对现场的安全隐患进行检查整改,施工现场应严格按安全规范做好安全生产防护措施,施工区域应进行安全围护,树立安全警示标牌,确保施工安全;
8.1.2乙方必须对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教育,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必须按规范戴好安全防护工具,严禁违规操作,若检查发现有不载安全防护工具或违章操作的情况,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500-1000元/人次的安全处罚;
8.1.3 油料等易燃易爆物品乙方必须安排专人按安全规范进行保管,施工用电用火必须严格按安全规范进行管理,所有施工机械设备均应专人专职使用管理,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8.1.4 现场所有设备、材料乙方应安排专人进行看护保管,因守护管理不善造成丢失或损坏均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8.1.5 乙方对施工安全和设备材料管理负全部责任,施工过程中造成的任何安全事故或财产损害均由乙方负全面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8.2、文明施工
8.2.1 乙方应按照文明施工的规范要求组织施工,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文明施工基础教育,制订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设置安全文明施工标牌,把工地建成文明施工的样板工地;
8.2.2 乙方应教育施工人员遵纪守法,遵守国家法律和甲方的管理制度,处理好与兄弟施工单位及当地百姓工的关系。严禁在施工现场或生活区内聚众赌博,吵架闹事,否则甲方有权视情节轻重处以500-1000元/次罚款;
8.2.3 工地现场所有施工材料必须分类堆放整齐,施工垃圾每天下班之前必须清理运出施工现场,工地现场必须清扫干净,若检查发现材料乱堆乱放或垃圾未及时清理,每次处以500-1000元罚款;
8.2.4 乙方应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选择正确合理的运输路线、运输工具,避免设备、材料进出场对现场周围或通往现场的道路、桥梁造成环境污染或破坏损伤,由于设备、材料进出运输造成任何环境污染或破坏损伤而引起的一切索赔、罚款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同时乙方应为自己的运输路线道路通行办理相关的许可手续并承担全部费用。
第九条:工程验收
9.1、隐蔽工程和分部分项工程中间验收
9.1.1 隐蔽工程(如暗敷预埋的管道等)隐蔽前、分部分项工程完成后乙方应及时报请甲方和监理方进行验收,经验收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后方可进入下道施工工序,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更不得进行隐蔽,否则甲方和监理方有权要求乙方打开重新检查验收,由此所产生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均由乙方负责;
9.1.2分部分项工程验收不合格时乙方应及时整改返工到合格为此,不及时整改返工,甲方有权拒绝验收,由此产生的工期延误和其他经济损失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9.2工程竣工验收
9.2.1全部工程按设计施工图、合同约定、甲方要求全部完成,施工方自检合格,符合设计与有关规范及消防主管部门的要求后向甲方提出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由甲方组织相关部门及时对工程进行整体竣工验收;施工承包方必须保证工程一次性通过消防部门验收合格,验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施工方负责。
9.2.2乙方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内容按规范要求提供且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工程已全部按合同约定和设计与规范要求完成,经有权部门检测质量符合规范与设计要求;
②各项竣工技术资料已按规定整理齐全装订成册并按程序签认备案完成;
③提供资料清单和竣工技术资料一式陆份。
9.2.3 工程实际竣工交付以经甲方、监理方、消防质量监管部门验收合格,各方正式签字盖章通过为准。
第十条:工程结算
10.1结算条件:
10.1.1全部工程按设计施工图、合同约定、甲方要求全部完成,经竣工验收检查符合施工技术规范、工程验收标准要求,经有权部门竣工验收合格;
10.1.2所有竣工资料按规范和甲方要求整理齐全,并按规定备案完成;
10.1.3承包范围外增加工程和合同内减少工程已全部按合同约定完成签证,且签证手续及时规范齐全;
10.1.4符合上述条件后由施工方按合同约定编制完整的工程结算书送甲方有关部门审核;
10.2 结算方式
10.2.1、以甲方、乙方、监理方三方按本合同第四条《工程造价》约定的计价方式、合同“承包固定综合单价”与“承包固定总价”、现场核定的实际完成的施工面积和工程项目进行按实结算;
10.2.2 工程结算总造价=以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承包项目的承包固定综合单价*相应实际完成的经甲乙双方、监理单位确认的施工建筑面积+按总价承包的室外工程承包总价+按总价承包的地下室公共消防设施承包总价;
第十一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11.1工程预付款:本项目无工程预付款;
11.2 工程进度款:
11.3工程结算款:工程经有权部门竣工验收合格,竣工资料整理齐全并备案完成,提交验收合格证书后办理工程结算,结算经审定双方签字认可后一个月内付至工程结算总价的95%;
11.4 留工程结算总价5%的质量保修金,在质量保修期满无质量问题一个月内支付完毕。
11.5 付款发票:每次付款施工单位应开具相应的税务发票方可付款,否则发包方财务有权拒绝付款或按当次所付金额的6%暂扣税金,暂扣税金在施工方向发包方财务提交税票时无息返还。
第十二条:履约保证金
12.1履约保证金的提交:乙方在本合同签定前三天内按合同总价10%向甲方提交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大写: 元整,¥: 元;
12.2 履约保证金的返还:履约保证金在完成承包工程总量50%后10天内无息返还60%,工程全部安装完成,初验合格后10天内全部无息返还。
第十三条: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3.1甲方的一般权利与义务:
13.1.1负责组织相关方面进行施工技术交底,工程施工中如有设计变更,及时向乙方传达变更意图及提供变更图纸。
13.1.2负责组织工程量的现场及时核定与签证,负责组织分部分项工程的验收与签证;
13.1.3负责组织各有关单位召开工程会议,听取汇报、安排工作,及时了解、协调解决施工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施工各方面工作的顺畅开展。
13.1.4施工过程中,甲方和监理人员有权对乙方的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部分,有权要求乙方及时进行返工处理。
13.1.5施工过程中如乙方拒绝或不服从甲方和监理方的监督管理,影响工程质量进度者,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3000-5000元/次罚款。
13.1.6有权对乙方施工过程中不安全因素提出整改要求和处罚决定,乙方不服从管理时有权进行强制性处罚。
13.1.7按合同约定及时审核和支付工程进度款,及时组织工程验收办理工程结算。
13.1.8负责向乙方提供临时设施的搭建场地,提供施工用水源电源接驳点至项目红线边,由乙方自行安装水表电表,并按市政供水供电价格计价向甲方支付水电费。
13.1.9协助乙方处理施工过程中与当地政府和当地群众的关系。
13.2乙方的一般权利和义务
13.2.1进场施工前向甲方提交切实可行的施工组织设计,负责施工过程中人员、机械设备、材料、项目施工的组织与管理,负责管理好施工人员的安全,自行办理意外伤害险及第三责任险,施工设备保险,并承担其费用。
13.2.2 负责及时向有关部门缴纳养老保险、安全文明专项措施、材料设备检测检验等合同约定或政策规定应由施工方缴纳的各项费用、及时办理相关报建报备手续,并承担其费用。
13.2.3 负责处理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周边矛盾,施工过程中妥善处理与当地居民的关系,避免纠纷的发生,如因乙方在施工中因自身原因造成的矛盾导致停工,赔偿等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并不得要求工期顺延。
13.2.4 乙方确定 为项目负责人, 为技术负责人,全面负责现场施工管理,负责按规定配备相应的岗位管理人员并报监理和甲方备案。负责配备足够的机械设备、工程材料、各专业施工技术人员,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和施工安全。
13.2.5 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好施工人员的报酬、农民工工资保证、劳动保险、养老保险等相关事宜,及时支付劳动报酬,解决好劳资纠纷,杜绝工人上访事件发生,因未处理好以上关系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全部负责。负责加强内部管理,教育施工人员遵纪守法,不得有违纪违法行为,不得聚众闹事,不得损害他人的财物;
13.2.6负责按规定编制整理好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和工程结算资料交甲方和监理方审核,及时按规范整理完成竣工资料的备案工作;
13.2.7乙方应自行处理好一切债权债务,乙方与材料、设备供应商或其他第三者在业务过程中所有现有发生的、将来发生的或潜在发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均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若因此给甲方造成信誉或经济上的损失,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与经济责任;
13.2.8全面履行合同条款,按时保质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
13.2.9负责安排好施工人员工作、生活,保障施工人员的基本生活条件与环境,确保施工人员能全力、安心、安全的进行工作;
13.2.10负责施工临时设施的修建,负责施工用水表电表和管线安装,按合同约定向甲方交纳水电费用。
第十四条:违约责任
14.1因甲方原因不能按合同约定及时办理工程签证、分部分项和隐蔽工程验收,因此造成停工,由甲方承担相关责任并顺延工期,因乙方原因不能按合同约定及时办理工程签证、工程验收,因此造成停工,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工期不予顺延;
14.2甲方如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每推迟一天按应付款金额的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因乙方不能及时提供合格的付款资料而影响付款由乙方负责;
14.3因乙方原因延误工期,不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完工,每推迟一天,给予5000元/天违约罚款,延误工期10天以上,每推迟一天,给予10000元/天违约罚款;逾期20天仍不能按约定完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4.4任何一方非对方原因而单方终止或不履行合同,由此而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违约方全额赔偿,另由违约方按合同金额的10%对守约方给予补偿;
14.5乙方未处理好劳资纠纷或其他事宜,导致工人上访、新闻媒体曝光,严重影响到甲方形象和声誉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10万元违约金并采取补救措施。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4.6严禁乙方转包、分包,否则视乙方违约,甲方可解除合同;
14.7如乙方违反本合同其他约定,拒绝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4.8因乙方违约被终止合同,乙方结算工程价款按其已完成工程量的60%进行结算,且由乙方原因解除合同,乙方必须在5天内完全退场,否则每延1天,另支付违约金1万元。
第十五条:其它
15.1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内容与保修期按本合同约定执行。
15.2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或另签补充协议;
15.3本合同的附件如招投标文件,投标报价单、设计图纸、设计变更、技术交底、工程签证等都是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5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的原则协商解决,如经协商仍不能达成共识,任何一方都可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按法律途径解决。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四份,乙方二份,经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
合同附件:(合同组成文件)
1、本消防安装工程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
2、乙方投标文件:包括本消防安装工程投标报价在内的(商务)(资格)(技术)等全部投标文件;
3、本消防安装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及相关说明书,工程技术交底资料;
4、履约保证金收据;
5、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技术要求;
6、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工程签证、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文件。
甲 方: 乙 方:
签约代表人: 签约代表人: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