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企业劳动用工合同至关重要,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保障合法权益,规避潜在风险,促进和谐稳定劳动关系。规范签订,依法管理。

小企业劳动用工合同 篇1
甲方 :xx省安顺市实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 性别 电话
居民身份证号码(附身份证复印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劳动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于 年 月 日终止。
2、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为 年 月 日;以乙方完成 工作任务为合同终止时间。
二、工作内容和要求
第二条 甲方招用乙方在 项目工程中担
任 岗位(工种)工作。甲方可以按照乙方能够完成操作的工种 临时调整乙方工种岗位。
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四条 甲方应当在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前对乙方进行入场施工安全教育。甲方应当对已取得电工、焊工、登高作业等特殊工种操作证书的乙方进行岗前培训(或书面交底)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五条 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劳动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六条 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和各种规章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四、工资保险待遇
第七条 乙方在试用期间的工资按岗位工资发放;
甲方应在每月 日前计发乙方的工资,并由乙方签字确认。
甲方应在劳动合同终止、解除时一次性付清乙方的工资。
五、劳动纪律和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八条 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制度、劳动纪律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九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有打架斗殴、偷窃、赌博等违法、违纪行为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严重违反甲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和甲方劳动纪律的;
(五)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甲方不能提供安全的劳动条件或者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第十一条 变更、解除、终止、续订本合同,应在规定的时限前通知对方,不得擅自变更、解除、终止本合同。
六、违约责任、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十二条 甲方与乙方解除劳动合同时,应给乙方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甲、乙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按相关劳动法规给对方以赔偿。
第十三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工程所在地( 区、县)有管辖权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直接到裁决书之日起按法定期限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及其他专项协议作为本劳动合同的附件,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有关规定相悖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七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甲方(公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小企业劳动用工合同 篇2
一、对企业用工带来的主要挑战
1、员工招聘的要求大幅度提升
考虑到企业裁减员工的难度和成本大幅度提升,招聘过程中对招聘要求和目的应更加明晰,资格审查、背景调查和入职体检成为愈加重要的环节,同时招聘阶段必须对岗位的录用条件进行明示。
这为之后的“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或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无效”从而解除合同做必要的准备。
2、对试用期管理提出更高要求
(1)试用期薪资标准不能过低:“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2)试用期期限较之前缩短:“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3)违法约定试用期的赔偿金有了明确标准:“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4)根据《劳动合同法》试用期合同解除成为相对成本较低的合同解除方式,无需支付补偿金,对程序和依据上的要求偏低。(从这个角度讲:对企业而言最有利的固定期限合同是3年,设定6个月试用期。)
3、劳动关系倾向于长期化和稳定化。
?劳动合同法》对于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的要求更严格,比如“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只要是“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都必须与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
这会使得员工较容易与企业形成长期、稳定的劳动关系,大批员工将很快与企业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针对企业需要保留的核心员工,企业是乐于看到这种情况,但是需要企业给员工提供足够的发展空间和合理的职业规划;而另一方面,可替代性较强的中低层次通用岗位,企业倾向于签订中长期的固定期限合同,合同到期终止,另行招募另一批员工。
4、加强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
(1)本法的立法宗旨就明确“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2)明确“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条款无效”,这使得一些企业在劳动合同中加入一些“霸王条款”变得失去意义;
(3)明确规定用工必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同时明确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是一个月之内;一年之内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则视为建立无固定期限合同;
(4)对违约金条款的使用限定在两种情况,出资培训和竞业限制,企业失去了任意设定违约金的可能;
(5)劳动者权益受到严重侵害的时候,劳动者不仅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同时要求获得补偿金。
(6)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自行选择要求继续履行劳
动合同的,双倍支付赔偿金。
5、对企业内部民主管理的要求明显提升,尤其是规章制度的订立
(1)企业内部规章制度中必须经过民主程序,在总则里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2)同时对于规定制度明确公示的要求,“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3)对于内部规章制度还有一个隐蔽的“陷阱”:“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金,不知道这样的情况下类似于“女职工入职之后几年内不能结婚、不得生育”的规定是否会绝迹。
(4)另外值得注意的一点:“劳动纪律”不再作为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之一。可能的解读是“劳动纪律”不再是企业和员工一对一协商约定的结果,而是集体协商的产物。
6、合同终止与合同解除不再具有明显的差别
淡化有固定期限合同,强化无固定期限合同是《劳动合同法》的基本倾向。与之前的《劳动法》有明显区别,合同终止同样需要支付补偿金,而且支付的标准与合同解除是相同的;而且《劳动合同法》取消合同约定终止的条款,这样弱化了合同终止与合同解除的区别,至少对于企业成本上没有明显的区别,只是在操作程序和依据上有区别。
可以预见到的是在《劳动合同法》生效后,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取代了原来合同终止成为风险和成本均较低的解除劳动关系的方式,因为违法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意味着双倍的补偿金。
7、用工成本的大幅度提升,企业违法成本也大幅度提升
(1)合同终止同样需支付补偿金(本质上也是鼓励用工的长期化)
(2)补偿金计算时,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之前的规定不满六个月无需支付补偿。
(3)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4)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这将直接导致企业在解除和终止员工合同时风险急剧上升,企业将更青睐于协商解除将风险和成本控制在一定范围)。
(5)事实上“企业用工成本的大幅度上升”这一命题的更准确的表述的“守法企业”、“用工规范企业”、“法制意识较强企业”以及“劳动监察力度较强地区的企业”的劳动用工成本将大幅度上升。其实这是个两难的选择,这类企业在用工成本上升的同时,对员工的吸引力也大幅度提升,更容易招募并保留优秀的员工。
8、对老员工的管理(尤其是距退休5年的老员工)将成为一个极富挑战性的课题
(1)企业裁减人员时应优先保留“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和较长期限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老员工;
(2)对于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老员工,企业将不能以医疗期满、不胜任工作岗位或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同样企业经营困难或技术革新也不能裁减他们。这让此类员工在退休前离职几乎成了“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因此企业需要更多考虑规范管理和合理使用这批员工,避免他们“出工不出力”、甚至“混长病假”的情况出现。
9、工会作用得到的强化
(1)订立集体合同时由工会代表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签订;
(2)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工会可以代表劳动者提起仲裁和诉讼;
(3)被派遣劳动者有权选择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依法参加或者组织工会,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4)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二、对企业而言相对有利的变化
1、明确规定试用期员工辞职需提前3天;
2、扩大了企业裁员的范畴,降低了对程序性要求,使得企业经济性裁员更具有操作性;
3、对禁止员工兼职有了实质性的条文进行限制:“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企业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
4、明确了“代替通知金”的概念,用人单位可以选择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操作上更为便利,有了选择余地;
5、明确劳动者在离职时,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注意,这里的“约定”二字是需要企业认真思量和规范的,比如在劳动合同里约定、在《员工手册》里规范。
6、对高收入员工的经济补偿金有了“封顶机制”。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这带来的另外一个“副作用”,就是基本上经济补偿金都不用考虑个人所得税的问题)
7、非全日制用工的标准非常之低,可能会鼓励企业大量使用非全日制的灵活用工。
8、最后一个有利之处就是员工“跳槽”的成本也在增大,“长期而稳定的劳动关系”其实是对双方而言的,这才是政府立法的根本目的。毕竟企业招聘时候的要求会愈加严格,面对一个明显供大于求的劳动力市场,员工在跳槽之前必定会“三思而后行”。
三、劳务派遣的使用
1、企业需要更审慎的选择有资质、有实力、规范操作的劳务派遣公司;
一方面是考虑到《劳动合同法》对于劳务派遣公司的资质进行了限定,而且对劳务派派遣公司的所需承担义务也提出较高要求,自身实力有限、操作不规范的劳务派遣公司是很容易“犯规”的;另一方面的考虑是基于《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在劳务派遣过程中如“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劳务派遣的用工成本同样提高:
劳务派遣单位必须与员工签订至少两年的合同;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3、劳务派遣的“同工同酬”的要求使得很多企业通过“编制”上的区分来实现待遇上的差异变得难以为继。“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无同类岗
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如何理解和实施“同工同酬”的概念将是一个重大挑战。
4、明确提出用工单位的“退回机制”:
“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但是用工单位不能依据“客观情况发生重大改变”而退回被派遣者,可能是个潜在的风险;之前有不少劳务派遣公司是将被“用工单位退回”作为一种“客观情况重大改变”的情况,与被派遣者解除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实施后这一方式是否继续可行值得商榷。
5、企业需要对如何使用“劳务派遣”进行明确而清晰的定位,也就是回答企业为什么要使用“劳务派遣”,“劳务派遣”主要解决的问题是什么。这直接决定了企业应该如何使用“劳务派遣”。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六条“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其实是个很不错的指引性意见,针对岗位来区分是否使用“劳务派遣”,核心岗位全部与本企业建立劳动关系,非核心岗位悉数外包,这样至少解决了“同工同酬”的问题。
另外,对于几十人以下的小型和微小型企业,全部人员外包或许是最理性的选择,因为他们本身就足够的资本和专业人才来处理如此纷繁芜杂的劳动用工事宜,与其一不小心就“犯规”,还不如交给专业机构处理。
四、过渡阶段必须进行必要的准备
1、过渡期时间:从现在起到20xx年底。
2、现有劳动合同的过度
(1)“本法施行前已依法订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
有固定期限的合同继续履行,没有问题;比较棘手的问题是1995年全员劳动合同制实施时以及之后的12年内已经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老员工,他们是否需要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我认为重新签订合同对双方都有利,一方面对劳动者而言《劳动合同法》相对于《劳动法》对员工的倾斜保护更明显,对企业而言按照新法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可以避免一些不确定因素,解决了长期使用“老合同”所可能带来的“隐患”。当然这一点需要做好员工的思想工作,必定重签合同需要双方平等自愿。
如果不重新签订劳动合同,那他们原有的劳动合同是否适用于新的《劳动合同法》是个有待明确的问题。
(2)“本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自本法施行后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开始计算。”
所有订立有固定期限合同的员工,需要测算一下什么时候本企业工龄满十年,之后再签订有固定期限合同需要考虑一下其期限与十年工龄相对接。
(3)“本法施行前已建立劳动关系,尚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对我们公司而言这个不是问题。
(4)“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此款规定的经济补偿没什么回旋的余地,也不需要过多考虑和准备。
2、新法实施背景下新的劳动合同管理方案
(1)公司现有的“劳动合同制”+“上岗合同制”的模式可以保留,至少在无固定期限合同大量出现的情况下,这是帮助企业掌握更多主动的一个模式。
下岗待聘管理制度也需要重新修订,尽可能降低下岗待聘人员的待遇是唯一的选择。
(2)新进员工的合同期限需要重新设计,初步想法是3年+5年,争取更多的试用期时间,并在3年合同期满的时候给双方再选择机会。
(3)原有的“劳动合同”和“上岗合同”必须重新修订,至少避免“劳动合同必备条款”出现缺失。
3、必须重新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作协议(或者重新选择劳务派遣公司)。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要求,尽可能通过合同来明确用工单位和劳务派遣公司各自应承担的责任。
4、整理并修订公司各类内部规章,确保与《劳动合同法》的要求相一致,尤其要通过公司法务部门的审核。
5、年底之前对现有人员进行考核评定,到年底合同大批量到期时,裁减冗余人员。
6、用工成本上升势必要求人力资源部在做明年的人工成本预算的时候也要打的更宽裕,至少每年的工资总额的1/12要预留出来作为“经济补偿”的“备付金”。
小企业劳动用工合同 篇3
甲方:广东景中景工业涂装设备阿有限公司 乙方: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红旗丹公路工业园6号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国家、广东省的有关劳动用工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 合同期限
甲方聘用乙方为其员工,双方同意按以下形式确认合同期限。
1、合同期限为 5 年,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自 年 月 日终止。
2、试用期 3 个月,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工作内容
1、乙方的工作岗位为 普工 ,具体工作内容详见岗位职责,乙方应严格遵照岗位制度工作。
2、甲方有权根据公司发展需要,按乙方的工作能力与表现调整乙方工作岗位及职责,如在甲方调整岗位后乙方仍然未能胜任工作内容,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劳动合同。
三、工作时间
1、时间为: 8小时 ,甲方可根据不同岗位需要,对乙方具体工作时间做出规定和调整。
2、根据生产经营需要,甲方有权安排乙方加班,乙方如确有需要也可向甲方申请加班。乙方未经甲方书面要求或批准而在本条第1款约定的时间外工作的,视为乙方自愿超时工作,甲方无需就此支付加班费用。
3、鉴于甲方行业的特殊性,甲方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对乙方的工作时间、工作班次、休息日进行调整,乙方愿意服从甲方安排。
四、工资薪酬
1、乙方的试用期工资为人民币 4500 元,转为正式员工后,每月保底工资为人民币每月 4750 元。另外,公司会根据个人工作表现,计发绩效奖金。如有加班费、加班餐费、补助、津贴、补贴、绩效奖金等薪酬条目不属于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不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
2、甲方于每月的 22 日至 28 日发放上月工资,如遇假日或法定节假日,则提前发放。
3、甲方可根据其实际经营状况、规章制度、对乙方考核情况,以及乙方的工作年限、绩效记录、岗位变化等,调整乙方的工资水平,但不可低于当地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4、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为税前工资,乙方的个人所得税由甲方依法代扣。
五、劳动纪律
1、甲方根据需要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包括公司日常制度、岗位制度、劳动纪律等),甲方将在
办公室、工作场所等区域采取公告的方式告知乙方,乙方须认真学习并承诺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严重违反上述各项制度而造成公司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2、甲方有权对乙方履行公司制度进行检查、督促、考核和奖惩。
3、如乙方掌握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有义务为甲方保守秘密。否则,因乙方泄露甲方商业秘密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全部由乙方赔偿。
六、合同变更、解除、终止及续订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合同内容,但须办理相应书面变更手续。
2、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合同。如乙方提前解除合同须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甲方并履行交接义务,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 3000 元的赔偿金,从甲方应付款中予以扣除。
3、合同期限届满则合同终止,双方是否续订须另行协商签订劳动合同。
七、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乙方的《入职履历表》和《身份证复印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3、乙方承诺:乙方向甲方出示的、陈述的任何有关乙方自身情况的说明均属真实。乙方自身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其学历、学位、技能,工作经历、家庭情况、婚姻状况、身体状况、联系方式等。若乙方就上述自身情况作不实陈述,则视为乙方的欺诈行为,甲方可以据此解除本劳动合同,并且不负担任何经济、法律责任。如因乙方的不实陈述,或上述自身情况发生改变未及时告知甲方,给甲方造成的损害,由乙方承担。
4、甲方《员工手册》等规章制度文件为本合同附件,甲方依法对《员工手册》等规章制度文件进行修改的,一经公示生效,即视为本合同附件之变更。
5、乙方在此确认:甲方已向其出示甲方现行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公司日常制度、岗位制度、劳动纪律、薪酬标准等),乙方对此已充分了解并无异议,乙方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甲方亦已告知。乙方承诺遵照甲方相关规章制度执行。
6、甲方因生产经营管理需要,就具体事项之决定作出书面通知、文书、文件,依据乙方向甲方登记的联系地址送达乙方的,乙方自收到相关文件7日内不提出异议的,即视为同意。
7、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代表人签字:
日期:20 年 月 日
小企业劳动用工合同 篇4
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
资质等级:________________
在川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
乙方
性别: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___省(市)________区(县)________乡镇________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劳动合同期限(甲乙双方选择适用)
1、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效,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终止(如有试用期,则试用期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乙方完成
工作任务为合同终止时间。
二、工作内容和要求
第二条甲方招用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工程中担任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乙方的职业资格等级证或上岗证号码为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四条甲方对乙方的工作时间安排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乙方同意后,可安排乙方加班,但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且应合理安排职工补休或按照《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依法支付加班、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
第五条甲方应当在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前对乙方进行入场施工安全教育。甲方应当对已取得电工、焊工、登高作业等特殊工种操作证书的乙方进行岗前培训(或书面交底)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六条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劳动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七条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四、工资保险待遇
第八条乙方在试用期间的工资为每日(或每月)________元,试用期满后工资为每日(或每月)________元;按工作量计算工资的,每________(工作量单位)支付工资________元。
双方约定的工资不得低于施工地行政区域内最低工资标准。
甲方应在每月____日前计发乙方的工资(不得交由包工头代发),并由乙方签字确认。
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其余报有关部门备案。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小企业劳动用工合同 篇5
用人单位(甲方):
法定代表人:
劳动者(乙方):
身份证号:
住址:___县___乡___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以下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本合同于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或者以甲方承包的某单项工程完工为止。
二、工作内容和要求。
1、乙方同意甲方安排到___工地,从事___工种,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并且要按照设计文件要求,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2、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应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相应变更劳动报酬等相关条款。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甲方按照国家劳动保护卫生规程标准和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等规定,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
四、劳动报酬。
甲方遵循按劳分配原则,每月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于青海省确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甲方按规定支付所有工资,不得以任何理由恶意拖欠。
五、劳动纪律。
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完善本单位规章制度。乙方在法定范围内严格遵守甲方的规定制度,不得违规操作。
六、劳动保险
甲方根据国家和青海省有关规定为劳动者办理有关保险。
七、合同终止条件
1、合同期满。
2、甲方承包的单项工程全部完成。
3、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终止的条件时本合同终止。
4、双方约定的其它终止条件。
八、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1、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履行合同,不承担责任。
2、由于甲乙任何一方的过错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由有过错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过错大小承担各自相应部分的责任;
九、教育与培训
甲方对乙方在上岗前必须进行职业技术和思想教育,从事特种工作的,要经专门培训后持证上岗。
十、劳动争议处理。
甲乙方发生劳动争议协商不成,可以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以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合同鉴定机关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可自接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未经约定的其它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
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小企业劳动用工合同 篇6
甲方(聘用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聘人员)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__________市人事局关于规范市级事业单位临时工管理工作的通知》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乙方为甲方聘用制临时职工,并订立本劳动合同。
一、聘用合同期限
本合同为有期限的聘用合同。合同期从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其中试用期从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二、工作内容
乙方同意接甲方工作需要,在_______________岗位工作(具体事项另行约定)履行职责,完成任务。
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管理制度。
甲方依据有关规定对乙方实施奖励和处分。
三、劳动保护和工作条件
甲乙双方都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工作时间,劳动保护,安全卫生等规定。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符合规定的工作条件。乙方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四、工作报酬
1.试用期内每月工资_________元,试用期满后每月工资_________元。
2.甲方每月______日发放工资。不得无故克扣,拖欠工资。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
(一)甲乙双方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根据国家,省有关政策和规定按期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其中乙方个人缴纳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资中代为扣缴。
(二)乙方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待遇以及终止和解除劳动合同时乙方生活补助费(经济补偿金)的发放等,均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定执行。
(三)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公(工)负伤的待遇,因公(工)或因病死亡的丧葬费,一次性抚恤费,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等均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执行。
(四)乙方患病或负伤的医疗期及其待遇按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依法制定的规定执行。
六、工作纪律
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甲方制定的各项具体的内部管理制度必须合法。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管理。
七、劳动合同变更,终止,解除的条件
(一)劳动合同确需变更的.,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变更合同。
(二)劳动合同期满或者甲乙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聘用合同即行终止。经双方同意,可续签聘用合同。
(三)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旷工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经批评教育无效,旷工时间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
3.严重失职,渎职或违法乱纪,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公(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服从另行安排适当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条第(四)款的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负伤在医疗期内的;
2.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公(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工作能力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的;
4.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六)乙方在聘期内被开除,劳动教养以及被判刑的,劳动合同自行解除。
(七)乙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八)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提出解劳动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工作报酬或者提供工作条件的;
3.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九)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八、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甲乙双方违反合同规定,均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违约方要付给对方违约金。违约内容和违约金数额在第九条中约定。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还应按实际损失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九、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合同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相抵触的,以及本合同未尽事宜,均按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
十一、本合同依法订立后,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十二、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经甲乙双方自行协商或上级主管部门调解未能过成协议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甲乙双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三、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小企业劳动用工合同 篇7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乙方(劳动者)姓名: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公平、诚信原则签订本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并共同遵守。
第二条:劳动合同期限从_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年__月__日止。
第三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以下工作:
1.每天负责食堂加工食品、蔬菜及原辅料的数量与质量的收、验货,发现腐烂、霉变、过期等不安全的问题食品原料,及时汇报学校分管领导和向当天采购的教师或库管员反映,以便及时退货或处理。协助食品原料采购教师、保管员做好采购食品名称、数量、单价、金额登记和公示工作。
2.负责每天午餐食品饭菜的烹饪、烹调加工。
3.组织指导食堂杂工进行择菜、洗菜、切菜、淘米等食品粗加工和抬饭、端菜盆、每餐的饭菜备份留样及各班学生食品饭菜分配,并做好饭菜备份留样记录。
4.学生就餐结束后,组织指导食堂杂工对餐厨器具、淘菜池和洗碗槽(池)等餐厨设备设施的清洗、消毒,并做好食堂环境卫生打
第四条:乙方工作时间以月为单位,不足半月的算半月,半月以上不足一月的算一个月。
第五条: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后,甲方按半月_____元的标准或一月_____元的标准支付劳动报酬。
第六条:双方约定劳动报酬标准时已充分考虑社会保险的情况,乙方自主参加各种社会保险,甲方不为其办理和支付费用。
第七条:乙方应当遵守国家《食品安全法》、《食品从业人员操作规范》的相关规定及甲方的劳动纪律、规章和制度、职责。
第八条:甲乙双方可以随时终止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时应结清劳动报酬,交接相关物品和工作事宜,但终止合同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
第九条:甲乙双方的其他约定:
1.乙方必须持有效健康证上岗。
2.遵守甲方规章制度,服从学校食堂分管领导及相关管理人员的安排,做好学校安排的食堂有关餐饮服务工作,坚守岗位,尽职尽责。
3.随时保持个人卫生(勤剪指甲、勤洗头、勤换衣服、上班前对手进行清洗消毒、必须穿工作服上班)和食堂清洁,保证食品卫生安全,杜绝事故发生。
4.若因乙方失职或违反操作规程而给学生或甲方造成损失,则乙方应承担其责任。
5.乙方工作期间发生病事假,乙方担任的工作由学校请人代理,乙方承担全部工资。
6.乙方工作期间注意安全,若因自身因素或违反操作规程发生任何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第十条:本合同期满或一方终止,乙方都无权要甲方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第十一条:本合同签字或签章证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小企业劳动用工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性别:年龄:
居民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协议书,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一、动协议期限
第一条本协议生效日期20年07月01日,本协议有效期暂定12个月,试用期1个月。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安排,担任厨师工作岗位。
第三条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保证项目部饮食合理供应,达到规定的标准。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四条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第五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第六条乙方需持有效的厨师健康证及厨师从业资格证书,交风场登记备案。
第七条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第八条已方如有事需要离开风场,必须提前和风场负责人打招呼,否则将扣除20元押金。由此产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负责。
第九条厨师必须保证足够的饭菜,保证职工吃饱、吃好,职工因工作不能按点回来吃饭,必须保证留足足够的饭菜,正常开饭几个菜,必须保证晚点回来的人一样的待遇。
四、劳动报酬
第十条乙方必须按规定完成日常工作内容,甲方每月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工资,工资:3500元/月(大写:叁仟伍佰元),工作不满一个月,实行日薪制,以月工资乘以工作天数除以本月日历天数作为结算工资方法,当月工资下个月20前发,第一个月扣押20元作为押金。
五、劳动纪律
第十一条乙方应遵守甲方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乙方工作过程中注意讲究个人卫生,确保无不利厨师职业疾病发生。
第十二条乙方应积极学习,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保证菜品质量,科学合理搭配膳食,保证营养,满足多数人生活习惯,照顾个别情况。
第十三条乙方对采购员采购的食品原材等应及时整理进行核对,妥善存放,确保食品原材质量。对厨房内外卫生进行随时打扫清理,包括2个雅间至厨房区域的卫生,每餐产生的垃圾及时处理,食堂内垃圾不得堆放超过4小时,确保食堂卫生,特别是夏季及时处理剩菜剩饭,灭蝇灭鼠,确保食堂内无蚊蝇乱飞老鼠乱窜现象。
第十四条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协议。
六、劳动协议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五条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协议相关内容。
第十六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协议可以解除。
第十七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1、每年进行一次体检,体检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私自离开风场,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形事责任的;
第十八条乙方不能胜任工作或满足不了甲方新的要求,通过学习仍不能满足甲方工作要求,甲方可解除本协议。
第十九条乙方单方面解除劳动协议,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协议: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不能按照本协议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二十一条本协议期限届满,劳动协议即终止。双方当事人在本协议期满前15天向对方表示续订意向。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协议。
七、劳动争议处理
第二十二条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或当地部门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它条款
第二十三条本协议未尽事宜,或与国家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