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合同是规范建设双方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明确工程范围、质量、进度与费用,保障项目顺利进行,规避潜在纠纷。

建筑的合同 篇1
委托单位:
设计单位: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
第一条、 设计内容
1、基地与周围环境的勘查。
2、建筑平面设计。
3、建筑立面设计。
4、能够全面反映建筑外观的细部设计、材料搭配及外装饰材料的局部设计大样图。
第二条、设计费用
本合同设计收费为: 。
第三条、设计阶段
中期汇报时 , 乙方应提前三日通知甲方。
1、根据设计合同,按下列工作进度向甲方提交设计文件数据:
1.1合同生效日开始,且甲方提交具体设计任务书后,四周内完成建筑方案
1.2经甲乙双方确定,进入建筑详细平立面设计阶段后, 六周内提交各层平
1.3经甲乙双方确定,进入建筑细部详图、材质的搭配设计阶段,六周内提
1.4合同生效之日起,四周内完成景观方案设计图。
1.5经甲乙双方确定,进入环境景观细部图设计阶段后,六周内提交设计图。
1.6经甲乙双方确定,进入灯光计划图面设计阶段后,四周内提交设计图。
第四条、设计深度及要求
满足甲方对下列各项设计的要求:
(1)总图设计:
a、设计说明;
b、总平面图、立面图及详图(总体布局、环境设计);
c、外部公共设施、小品等平面图及详图;
d、绿化平面图、绿化种植图及与其相关的地表建筑、构筑物的外观建筑饰面
(2)建筑平面设计:
a、各户型各层平面设计。
b、会所各层平面设计。
(3)建筑外立面设计:
a、设计说明及材料做法;
b、各外立面的立面图和剖面图;
c、外部节点详图(外墙干挂石材、造型柱、檐口、雨篷等凸凹关系及材质处理)。
第五条、双方的责任
1、 甲方责任
1.1 按乙方提出的要求,提供设计所必须的原始数据及有关技术文件 (勘
1.2 向乙方提交预定的设计要求---例如外观风格,外装材质的档次,或者
1.3 甲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数据错误,或所提
1.4 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开始设计工作
1.5 甲方负责为乙方设计提供帮助并按合同规定支付乙方设计费用。
2、乙方责任
2.1 乙方给甲方提交的设计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乙方必须安排合同约定的
2.2 乙方必须按约定的时间组织服务于本项目的全部设计人员集中为本
2.3 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提供相应各阶段设计文件,应视为违约,违约责任为每拖期一天,向甲方支付合同全额2‰的违约金。
2.4 乙方配合甲方进行建筑外立面装饰、门窗及玻璃幕等施工单位的招标建材咨询。
2.5 甲、乙双方应保护双方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者泄露、转让与本合同相关的设计图纸和技术资料。
2.6 乙方应在甲方方案报批过程中无偿配合甲方进行方案汇报及讲解,并且与当地规划局针对方案规划内容,进行必要的协调沟通。
第六条、设计配合
1、方式:
有关规划、设计部份由乙方于中国台湾作业完成(含尺寸、面积),甲方委托的设计院配合做施工图面尺寸详细的发展,乙方并与甲方及设计院针对结构、水电供暖细部平面作研讨修正。
2、次数:
为配合甲方图面和工程进度,乙方需至现场讨论时,至大连市出差之工作人员食、宿、交通费等相关费用由乙方支付﹔讨论次数保证以下八次:
2.1建筑立面及景观方案效果提出与讨论。(两次)
2.2平面、立面与甲方讨论,并与设计院沟通讨论、灯光方案效果讨论。(两次)
2.3外观的细部、现场收头指导。(两次)
上列八次之外 , 若应甲方之要求 , 乙方派员到大连工作之食、宿、交通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七条、合同价格及付款方式
1、合同价款:建筑设计、景观设计及灯光设计合计为元/m2, 合同总价款暂定人民币万元整。
2、付款按照下列方式进行:
2.1 本合同签字后三日内支付订金,为设计总价款之百分之十。
2.2方案设计效果经甲方认同定案后,支付设计总价款百分之二十。
2.3 建筑平面与立面的设计图完成后,支付设计总价款之百分之二十。
2.4 建筑外观与庭园灯光设计效果 , 经甲方认同定案后,支付设计总价款之百分之十。
2.5 建筑平立面细部图样及材质的搭配设计完成后,支付设计总价款之百
2.7材料的确认及现场指导,待工程完工后支付设计总价款之百分之十。
第八条、其它
1、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法解决。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合同生效日期以订金款项到位日期起算。
4、本合同壹式五份,甲方三份,乙方两份。
建设单位:(公章) 设计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建筑的合同 篇2
出租人: 签订地点:
承租人: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出租人与承租人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物资的品名、规格、数量、质量(详见合同附件):
第二条 租赁物资的用途及使用方法:
第三条 租赁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共计__天。承租人因工程需要延长租期,应在合同届满前__日内,重新签订合同。
第四条 租金、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租金收取的标准:
租金的支付方式和期限:
第五条 押金(保证金)
经双方协商,出租人收取承租人押金____元。承租人交纳押金后办理提货手续。租赁期间不得以押金抵作租金;租赁期满,承租人返还租赁物资后,押金退还承租人。
第六条 租赁物资交付的时间、地点及验收方法:
第七条 租赁物资的保管与维修
一、承租人对租用物资要妥善保管。租赁物资退还时,双方检查验收,如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资损坏、丢失的,要按双方协商议定的《租赁物资缺损赔偿办法》,由承租人向出租人偿付赔偿金。
二、租赁期间,租赁物资的维修及费用由 人负担。
第八条 出租人变更
一、在租赁期间,出租人如将租赁物资所有权转移给第三人,应正式通知承租人,租赁物资新的所有权人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出租人。
二、在租赁期间,承租人不得将租赁物资转让、转租给第三人使用,也不得变卖或作抵押品。
第九条 租赁期满租赁物资的返还时间为: 。
第十条 本合同的解除条件: 。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一、出租人违约责任:
1.未按时间提供租赁物资,应向承租人偿付违约期租金__%的违约金。
2.未按质量提供租赁物资,应向承租人偿付违约期租金__%的违约金。
3.未按数量提供租赁物资,致使承租人不能如期正常使用的,除按规定如数补齐外,还应偿付违约期租金__%的违约金。
4.其它违约行为 。
二、承租人违约责任:
1.不按时交纳租金,应向出租人偿付违约期租金__%的违约金。
2.逾期不返还租赁物资,应向出租人偿付违约期租金__%的违约金。
3.如有转让、转租或将租赁物资变卖、抵押等行为,除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限期如数收回租赁物资外,承租人还应向出租人偿付违约期租金__%的违约金。
4.其它违约行为 。
第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
凡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应提交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实施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三条 其它约定事项 。
第十四条 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__份,合同双方各执__份。本合同附件__份都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出租人(签章) 承租人(签章):
住所: 邮政编码: 住所: 邮政编码:
委托代理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电话: 传真: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开户银行: 账号:
建筑的合同 篇3
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平等协商,就建材供销一事,自愿订立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乙方供给甲方建材一批,质量规格如下:
第二条:甲方在建材入场后,必须先检验合格后,方能加工使用,否则,甲方提出的一切质量问题及其经济损失由甲方自行负责。
第三条:乙方根据甲方的材料进货单供货给甲方(电话或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必须把提货计划天前通知给乙方,乙方组织车辆供货,直发或库提。
第四条:乙方保质、保量及时供货给甲方,甲方必须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和付款方式结算方式结算付清乙方所供建材款项。
第五条:违约责任
违法本合同约定,或无故终止合同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合同法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在合同有效期内,若无不可抗拒因素发生,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都不得终止合同,终止合同方视为违约。
第六条:合同终止
甲方和乙方如要提前终止本合同,应提前三十天正式书面并电话通知对方,双方应在结清所有费用及承担相应责任后本合同才能终止。
第七条: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执行本合同或延迟执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执行或延迟执行的证明。
第八条:其他
本合同一式三份,签字后生效。各方当事人各持一份,其他用于执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的合同 篇4
建筑单位: 施工单位: 工程项目:
电话: 电话: 工程地址:
一、工程项目及施工期限:
二、工程总造价(大字)
三、质量标准:依照本工程施工详图施工,说明书及验收技术规范办理,施工中双方应做好隐蔽工程,分项工程竣工工程的验收工作,如因施工上造成不合质量要求而发生返工费用,乙方包工包料由乙方负责,甲供材料造成的由甲方负责。
四、材料供应,乙方包工包料由乙方自行采购,甲供材料由甲方负责采购到场,并由乙方认可,由甲方支付材料总价,乙方应按合同的约定及安全文明施工。
五、其它事项:
1、甲方在开工前应办好各项施工准备手续,做到施工现场路通、电通、水通。
2、施工途中甲方提出工程变更,应有有关部门批准。并由甲方签发变更通知书。变更造成的增加工程及损失由甲方负责。
3、由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由甲方负责,乙方造成的由乙方负责。
4、本工程设计、预算如有增列项目或差错,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审合修正,竣工结算时以工程决算为准。
六、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本合同经双方签订盖章生效,至工程验收合格、款项结清后失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附言:
建设单位(甲方)盖章:
施工单位(乙方)盖章:
年月日:
建筑的合同 篇5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1.3、 承包范围:按双方确认的设计方案、图纸和预算项目的装修工程内容。
1.4、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部份材料由甲方提供)
1.5、 工期: 天。(按甲方通知进场施工当天计,即从 年 月 日 起计)
1.6、 工程质量:按图纸保质保量施工、符合环保要求、并达到合格等级,。
1.7、 合同工程价款(人民币大写): (详见预算表)。
第2条 甲方工作
2.1、开工前,向乙方进行作法说明和现场交接交底,交出可施工现场。
2. 2、为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室内水、电源。
2.3、指派 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办理内部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及其他事宜。
2.4、协调办理有关的手续,解决与乙方施工的牵涉其他有关问题。
2.5、如需要拆改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办理相应手续,协调物业管理公司与装修之间的具体问题。
第3条 乙方工作
3.1、参加甲方组织的作法说明的现场交接,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按甲方要求如期开工。对各班组施工人员作好技术和安全交底。
3.2、指派 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施工,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编制工程结算。
3.4、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清理工作。
3.5、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3.7、进场前办妥施工人员的工地出入证,接受施工安全教育。
3.8、进场人员必须备齐证件,随时接受甲方及有关人员检查。
3.9、乙方必须做好施工安全措施,施工安全乙方负责,甲方有权督促。若施工中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第4条 关于工期的约定
4.1、因一方责任,影响工期,一切责任由责任方负责。
4.2、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能顺延。
4.3、因甲方逾期付款,逾期交场地,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4.4、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工期相应顺延。
第5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5.1、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本工程保修期
5.2、甲、乙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如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在征得甲方同意后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也予顺延。
5.3、工程竣工后,乙方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三天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办理验收、移交手续。
第6条 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6.1、1、双方商定本工程结算以实际工程量及参考预算单价为准。
6.1、2、在预算项目内有发生施工完成才结算,没有做的项目不结算。
6.1、3、增加的工程项目按甲方签认计算。
6.2、工程款的支付方式:
6.2.1、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甲方支付 %工程款。
6.2.2、乙方完成 ,甲方支付 %工程款。
6.2.3、乙方完成 ,甲方支付 %工程款。
6.2.4、余款(保修金除外)在工程完工通过验收,在双方确定结算后 天内甲方支付完毕。
6.2.5、乙方以人民币 工程保修金,待保修期满后十天内结清。
6.3、 本工程项目的增减约定
6.3、1、工程所发生的在预算项目之外的工程项目,均需双方商定并办理签认确定手续,才能进行结算。甲方确定不做的项目不能结算。
第7条 有关材料供应的约定
7.1、工程施工所需材料由乙方采购供应至施工现场,如商定需由甲方采购的材料由甲方供应至施工现场。
7.2、甲、乙双方如一方对材料设备有异议,可进行检验。
第8条 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8.1、乙方在施工期间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它相关的法规、规范。
8. 2、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第9条 违约责任、争议或纠纷处理
9. 1、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9. 2、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9. 3、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同意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甲方: 乙方: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建筑的合同 篇6
供货单位或个人(甲方)
收货单位或个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建筑模板供货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二.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单价
三.甲方责任及义务:
1.甲方应该严格按照乙方要求的模版数量及规格供货。
2. 因制作工艺要求,所供应的模板实际厚度允许偏差范围在0.005m之内。
四.乙方责任及义务:
1.乙方在合同期未终止前,禁止通过其他渠道采购本协议中的多层板。
五.交货及验收办法
1.模板进入工地后,乙方对甲方所供的模板验收,如验收合格,开具入库单
2.根据乙方要求,甲方供货到施工现场指定位置,堆放整齐,按工地通知时 间准时送达,确保正常使用。乙方需提前8个工作日提供采购模版数量。
3.计量方式:按现场实际验收张数为准,并作为结帐依据。
六.结算方式
1.结算依据:按实际供货数量及约定价格结算,本次交易如产生所得税及其 他税费,归乙方支付。
2.结算时间:乙方应在支付总欠款的80%,在支付总欠款的80%,在 支付总欠款的百分之80%,在 支付总欠款的80%, 剩余货款在 一次性结清。
3.注意事项: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工程进度拖延或停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并且要求乙方偿还全部货款。
七.违约责任
1、甲方必须按协议约定的时间内送货到乙方工地。若甲方未能按约定时间供料到乙方现场,甲方负责乙方因误工产生的费用。
2、乙方须严格按合同付款时间支付货款,如因乙方不及时付货款导致供料不及时,所产生的责任归乙方负责。
3. 乙方如未按约定时间付货款,合同终止,乙方需承担违约责任,并按违约货款的日万分之五承担甲方的损失,直至付清货款为止。
八.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双方当事人在履行本合同时发生的一切争议均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解决,双方当事人可选择仲裁或法院诉讼方式解决。
九.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确认后生效。
2、本合同在完成供货工作内容、结清材料尾款后,即自行失效。
十.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两份,供货方一份,购货方一份,具有同等法津效力。
购货单位(盖章) 供货单位(盖章):
经办人: 经办人:
电 话:
年
月 日 话:年月 日电
建筑的合同 篇7
发包人:
设计人: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_工业厂房工程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内容: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费等见下表。
序号
分项目名称
建设规模
设计阶段及内容
估算总投资(万元)
费率
设计费(元)
层数
建筑面积
方案
初步设计
施工图
厂房(包括厂房土建及装饰工程、自动喷淋及消火栓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自动报警工程、空气调节及净化空调、动力及照明工程)
0000.00包干
总图工程(包括红线内厂区围墙及道路、厂区绿化、给排水及电力系统工程)
注:具体设计范围以发包人与业主签订的《总承包合同》为准。
第三条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
份数
提交日期
有关事宜
计委立项批文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用地红线图
规划部门提供的设计要点
设计委托书及设计要求
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第四条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
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
份数
提交日期
有关事宜
建筑设计及总图规划方案
业主确认后7天
建筑设计(单体)全套施工图
方案审批后20天
总图施工图
施工图审批后15天
第五条本合同设计收费为贰拾万元人民币(¥.00元)。设计费支付进度详见下表。
付费次序占总设计费
付费额
(元)
付费时间
(由交付设计文件所决定)
第一次付费
20%定金
本合同签订后三日内
第二次付费
单体全套施工图出图后五天内
第三次付费
总图施工图出图后五天内
说明:
1.提交各阶段设计文件的同时支付各阶段设计费。
2.在提交最后一部分施工图的同时结清全部设计费,不留尾款。
3.实际设计费按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概算)核定,多退少补。实际设计费与估算设计费出现差额时,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4.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
第六条双方责任
6.1发包人责任:
6.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问内向设计人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讨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员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问。
6.1.2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增付设计费。
在未签合同前发包人已同意,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应按收费标准,相应支付设计费。
6.1.3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时,如果设计人能够做到,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赶工费。
6.1.4发包人应为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
6.1.5发包人应保护设计人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设计人有权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6.2设计人责任:
6.2.1设计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6.2.2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与本工程有关的现行国家设计规范通则及标准。
6.2.3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________年。
6.2.4设计人按本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资料及文件。
6.2.5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本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设计人仍负责上述工作,但应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人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
6.2.6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索赔。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7.2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按
7.3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损失严重的根据损失的程度和设计人责任大小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由双方商定为实际损失的1.5%。
7.4由于设计人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7.5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八条其他
8.1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留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8.2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发包人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本合同第四条规定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份数超过《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规定的份数,设计人另收工本费。
8.3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设计人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的设计人员配合加工定货时,所需要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8.4发包人委托设计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设计人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它费用由发包人支付。
8.5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8.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8.7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珠海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仲裁书面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8.8本合同一式五份,发包人贰份,设计人贰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壹份。
8.9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在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订金后生效。
8.10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到项目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8.1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12其它约定事项:
发包人名称:设计人名称:
(盖章)(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住所:住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银行帐号: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鉴证意见:
(盖章)(盖章)
备案号:经办人:
备案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鉴证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的合同 篇8
出租方:合同编号:
承租方: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根据《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
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物资的品名、规格、数量、质量。详见合同附件:
第二条租赁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订天。承租方因工程需要延长租期,应在合同届满前日内,重新签订合同。
第三条租金
租金收取:
第四条押金(保证金)
经双方协商,出租方收取承租方押金元。承租方交纳后办理提货手续。租赁期间不得以押金抵作租金;租赁期满,扣除应付租赁物资缺损赔偿金后,押金余额退还承租方。
第五条租赁物资的维修保养
租赁期间,承租方对租用物资要妥善保管,并负担维修保养费用。租赁物资退还时,双方检查验收,如有损坏、缺少、保养不善等,要按双方协商议定的《租赁物资缺损赔偿及维修收费办法》,由承租方向出租方偿付赔偿金、维修及保养费。
第六条出租方变更
一、在租赁期间,出租方如将租凭物资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应正式通知承租方,租赁物资新的所有权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出租方。
二、在租赁期间,承租方不得将租赁物资转让、转租给第三方使用,也不得变卖或作抵押品。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出租方违约责任
1.未按时间提供租赁物资,应向承租方偿付违约期租金%的违约金。
2.未按质量提供租赁物资,应向承租方偿付违约期租金%的违约金。
3.未按数量提供租赁物资,致使承租方不能如期正常使用的,除按规定如数补齐外,还应偿付违约期租金%的违约金。
4.其它违约行为。
二、承租方违约责任:
1.不按时交纳租金,应向出租方偿付违约期租金%违约金。
2.逾期不还租赁物资,应向出租方偿付违约期租金%的违约金。
3.如有转让、转租或将租赁物资变卖、抵押等行为,除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限期如数收回租赁物资外,承租方还应向出租方偿付违约期租金%的违约金。
4.其它违约行为。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第九条其它约定事项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份,合同双方各执份。本合同附件份都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出租方(章) 承租方(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电挂:电挂: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开户行:开户行:
帐号:帐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