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止经营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确保业务平稳过渡,维护合法权益。

终止经营合同 篇1
甲方股东:
乙方股东:
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在20xx年4月经充分协商,一致决定联合出资共同经营青海金藏岭酩馏酿造有限公司,并有慕义、周国麟、周国新、周迎红四人组成董事会,任命周国新为公司总经理法人代表,负责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管理。现乙方资金到位,基础建设及生产改造等都以完成,公司已初具规模,生产经营正常,但因特殊原因乙方提出退出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甲方表示谅解,同意乙方请求,双方在友好的基础上经协商特订立本协议。
1、甲方独立经营管理公司并重新任命公司总经理和变更企业法人代表,乙方不得参与干扰。
2、自本协议签定之日起原公司总经理、法人代表周国新不在承担公司生产经营的任何责任。
3、乙方投资款壹佰万元,甲方在今后公司生产经营利润中逐步偿还或以公司产品顶还,如公司经营不善或无利润,乙方不得催还。
4、公司在发展建筑过程中因资金紧张,周国新垫付的二十五万元和慕义垫付的十五万元人民币,甲方亦在今后公司生产经营利润中逐步偿还或以公司产品顶还。
5、现公司所欠建筑款,由甲方逐步偿还。
6、乙方虽退出公司生产经营管理,但仍需要维护公司整体形象和利益。
7、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协议中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
8、如协议履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请当地促裁机关仲裁。
9、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股东各一份。
股东签字:
甲方:
乙方:
日期:
终止经营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乙方在 工程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为明确双方的职责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经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 承包范围:公司拥有的资质经营范围
二、 双方职责:
1、甲方职责:
(1)负责监督乙方经营活动的合法性,遵守法律,法规各种规章制度。
(2)对乙方承建工程项目的技术质量,安全,进度等进行监督。
2、乙方职责
(1)依法经营,在经营中执行国家法律及行政法规的有关定。
(2)进行规范化管理,落实执行“质量至上,安全第一”的方针。
(3)依照公司所在地的行政法规,乙方一旦拿到工程进度款,必 须先缴纳税收和其他应缴费用。
(4)乙方负责人对经营活动负一切责任,工程质量事故、安全 事故、经济纠纷等责任。
(5)乙方在投标中造价应不低于最低控制价。
(6)乙方经营活动中拖欠材料、工资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以及所有债权、债务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并按有关规定缴纳工程定额测定费及办理一切手续的费用。
(7)乙方自行聘用所需人员,所聘用人员应报公司备案。
(8)根据合同约定,按时向甲方缴纳承包费用。
(9)该工程实行项目负责制,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工程所发生的垫资均由乙方负责,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在承包期内所发生的债权、债务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做好财务帐,若有违规,责任由乙方自负。
三、争议违约
(1)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有利于保证质量、保证安全、按期完成施工任务的原则,进行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则提请甲方企业所在地法院裁决。
(2)合同双方之任何一方不能按约定的条款履行义务,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负责,并向对方支付工程合同总金额的5%的违约金。
(3)因乙方在本工程质量、安全等方面此出现问题,造成甲方企业资质受处理或影响甲方参加投标等,所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甲方有权冻结该工程合同履约担保金、项目工程款等,用于赔偿甲方所造成的损失,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4)若乙方向甲方隐瞒、漏报工程项目和工程造价(含业主供应材料),甲方有权按所查出隐瞒、漏报的造价的10%对乙方另外进行处罚。
四、其它约定:
(1)乙方违法经营或质量、安全、经济等问题上失误,给公司 造成信誉、经济重大损失,甲方有权收回乙方承包权。其损失由乙方 负责全部责任。
(2)乙方无权转包经营权,若发现被转包,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其经营权。
(3)乙方应向甲方报送承建项目的业绩资料,所有业绩资料交由甲方统一存档。
五、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
六、合同终止
(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保修期满、工程款付清后,在 不违背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原则下可视合同终止。
(2)本工程若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自觉按照业主或监督、监理 部门要求进行整改,直至质检部门验收合格为止。否则,甲方可终止协议并将工程收回自行施工,所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赔偿。
(3)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承包期满,乙方承包费用缴纳完 毕,经营资料上交甲方终止。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一份。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处理。
八、公司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 。帐号: 。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电 话:
20_年五月二十七日
终止经营合同 篇3
发包方(甲方):xx公司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承包方(乙方):
住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为有效配置社会资源、发挥外埠地区优势,充分挖掘市场潜力,开拓企业发展空间,甲方拟定于xx公司北京分公司,现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乙方承包甲方北京分公司之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承包内容
1.1甲方聘任乙方为北京分公司经理。
1.2乙方承包经营甲方北京分公司,只限在北京市辖区内从事营业执照所允许的经营活动,从事该地区以外的经营活动须经甲方书面特别授权。在北京市辖区内,甲方不再与第三方合作任何形式的经营活动。甲方在北京地区内直接进行的经营活动,乙方应予配合,甲方应保证乙方的合理利益。若甲方或甲方其它下属分公司以及其它协议单位或个体,在北京是辖区内承接工程,乙方应予配合可比照上述的作法享受合理利益。
第二条 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为xx年,从xx年xx月xx日起至xx年xx月xx日止。分公
司单独建帐,进行税务登记,独立核算,经营期间的一切盈亏及法律责任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第三条 承包费及支付期间
3.1甲、乙双方一致确认承包费为每年人民币xx万元。
3.2乙方付款期限及付款比例分别为每年的xx月xx日和xx月xx日分两次交清,每次为人民币xx万元整。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及业务:
4.1、按国家及地方政府相关规定,乙方以甲方名义办理分公司工商注册登记、税务登记及相关手续,并承担与承包经营有关的一切税款及其他费用。
4.2、乙方承包经营所需的全部资金由乙方自筹,乙方在分公司内所添置的各项设备、家具等财产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4.3、乙方在承包期间有独立经营自主权,但不得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行业规章及本合同各项之约定,不得超出工商管理部门和甲方授权范围开展各项经营活动。
4.4、乙方须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xx万元。(由于本合同为续约合同,乙方不需要再交纳保证金,甲乙方办理履约保证金续约手续即可)。
4.5、乙方无偿使用甲方的企业业绩等方面的宣传资料、企业资质、投标资格等法律文件。
4.6、乙方每半年须向甲方提交一份经营报告,年终提交一份年度工作总结报告及下一年度的经营计划报告。
4.7、乙方必须健全生产、财务管理、工资、社会保险等制度,乙方自行聘用会计人员,乙方每季度向甲方申报公司财务报表,甲方定期审核分公司的各项业务往来。
4.8、乙方有人事聘用权,但必须严格遵守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同员工签订劳务合同,乙方在承包经营期限届满前应妥善处理员工的合同问题,否则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
4.9、乙方以甲方名义承揽工程,乙方承接工程所签订合同报甲方备案。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5.1、甲方有义务提供分公司注册登记所需注册资金及外地企业进京登记备案所需的全部资料。
5.2、甲方有权检查分公司的财务账目和业务合同执行情况,有权与乙方所聘用员工谈话了解分公司各项情况。
5.3、乙方在经营期间不得违反税法和会计法强行要求会计不计实帐和虚开发票等违法行为,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5.4、甲方有权每年度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分公司进行审计,审计费用由甲方承担。
5.5、分公司营业执照注册手续费由甲方委托乙方负责办理,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负责领取。分公司公章、财务章由甲方委托刻制,分公司正式成立后,甲方将营业执照及公章、财务章等交付给乙方,双方应办理交接手续。本合同终止或解除之日,乙方须同时将营业执照及公章、财务章等交还给甲方,双方共同将公章、财务章等销毁,并书面说明。
5.6、办理外地企业进京登记备案手续由乙方负责,费用由乙方承担。
5.7、乙方以甲方名义承揽工程,甲方应无偿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体系认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基本情况;企业业绩情况;企业财务报表及银行资信证明;项目经理资质及企业技术负责人等企业人力资源情况,满足乙方工程投标需要,并履行审核盖章义务。
5.8、乙方以甲方名义承接的工程,甲方应无偿提供设计图纸报审、施工图纸的报审的审核盖章义务。提供商务标等资格文件方面的支持。
第六条 合同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6.1、乙方未依法按本合同约定的承包内容从事经营活动的;
6.2、乙方逾期缴纳承包费两个月以上的。
第七条 违约责任
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均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支付给守约方违约金人民币xx万元,若一方因另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超过上述约定的违约金数额,违约方仍负赔偿责任。
第八条 本合同到期终止前30日或因乙方责任乙方接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7天内,乙方须向甲方提交其经营分公司期间所形成债权债务情况及如何处理的报告,合同终止或解除之日,乙方应将其在经营分公司期间所形成的债权债务清理完毕。
第九条 乙方在承包经营分公司期间履行本合同义务以及所形成的债权债务清理完毕经甲方确认并交还公章、营业执照等与经营分公司有关的物品后,甲方将履约保证金一次性退还给乙方。双方责任即告解除。
第十条 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若乙方在其经营分公司期间所形成的债务及法律义务未依法清结完毕,则仍应清偿的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并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缴纳保证金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若一方不同意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均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终止经营合同 篇4
xx市____厂(简称甲方)和香港____有限公司(简称乙方)于____年____月达成合资经营xx机械金属结构厂协议书(该协议书经xx市人民政府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以深革发(____)____号文批准),后因该厂经营严重亏损,经双方协商并报x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以深府办(____)____号文批准缩小办____厂规模的补充协议书。
自今年____月____日起缩小____厂规模后,至____月底止已有三个月,该厂生产经营的经济效益依然没有好转。最近经有双方协议,同意在今年7月底起终止原订的合资经营协议,并就有关终止____厂合资经营问题提出如下方案:
(一)对________厂现有资本处理的原则。
1.____厂自缩小规模后,双方承认投资总额共 ____万港元;等于____万元人民币(其中固定资产原值____元人民币,流动资金____元人民币),甲方占____万元,乙方占____万元。
2.____厂由____年____月起营业到本协议书生效日止的经营亏损根据合资经营合同书规定,甲方按____%,乙方按____%的比例分担亏损。据乙方意见,各方应负担的亏损金额数由各方在xx厂现有股权占有的数额来冲减的方式处理。
3.乙方同意按上述1、2两点结算后乙方所占有股权净值全部转让卖给甲方。
甲方同意在本终止协议书上经上级政府批准并经双方代表签字生效之日算起____天内通过深圳中国银行以港币当天牌价折成港币价值汇给乙方,汇款的手续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在收到上述款项之日起三天内应出具正式收据给甲方收存,双方的全部合资关系也即告全面结束,____厂一切财产相如甲公所有,xx厂在国内帐面上的`所有债权、债务亦同时由甲方负责清理。
(二)参照省经济特区企业劳动工资管理暂行规定中第16条精神,在xxx厂全面结束经营时,应加发每个员工解散安置费用一个月人民币薪金金额,此项开支应列入____厂亏损处理。
(三)乙方原寄放在____厂内(不属投资)的机械设备(附清单后)由乙方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____天内自行运回香港,甲方负责派人办理上述设备回港报关手续,其费用由乙方支付。若乙方逾期不运走,应交纳租金给甲方(租金和租期另议)。xx厂在乙方存放的所有车辆,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安排在下列时间完好交回给甲方,所有费用由xx厂负担,国内进口手续由甲方办理。
粤深牌:____在修理中,修好即交回,其费用由____厂负担。
粤深牌:____立即交回给甲方。
粤深牌:____在收到上述第(一)点3小点的汇款后,三天内交回给甲方。
港牌:bg ____ 立即交回给甲方。
(四)乙方原委托____厂加工的各金属制品,未完成出口若的数量另由甲、乙双方签订来料加工协议,甲方按新协议内容继续给乙方加工完成。
(五)本协议书经政府批准及双方代表签字生效之日双方合资经营的协议书及缩小办厂规模补充协议书完全终止结束,在今后70天内甲、乙双方要继续合作,完满地处理好结束合资经营的一切有关事宜,双方各自负责支付本身员工的工资及其他费用,甲、乙各方在外所产生的一切债权、债务互不相干。
(六)本终止协议书经上级批准,双方同意委托广州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上述各点办理xx厂财务结算,出具xx厂财务结算书提交甲、乙双方全权代表会审签字确认。双方同意在确认之日起壹个月内办妥xxx厂财务结算书。
(七)本协议书经政府批准,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xx市________厂代表乙方:________香港有限公司代表
见证单位:xx市________业公司代表中国银行深圳分行代表
外贸业务单位:xx市________进出口公司代表
____年____月____日
终止经营合同 篇5
发 包 方: 承 包 方: 营业执照号: 身份证号: 电 话: 电 话:
为了明确发包方方与承包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同意对________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实行承包经营,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承包内容
承包方为______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经理,从事济南市的工程项目建设,承包方不得从事其他经营业务。
第二条 承包期限
承包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限届满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展,另行订立承包协议。
第三条 承包指标
在承包期限内承包方向发包方上缴承包费计人民币月内支付。另外,建设单位按建设工程总造价的2.6%所交纳的建设工程劳动保险费,竣工结算后所返还数额,分公司向总公司应缴纳 。
第四条 发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4.1 在 年 将分公司交给承包方经营管理。
4.2 提供分公司承揽承建工程劳务所需要的资质、证照及相关资料。
4.3 协助分公司参与招投标及办理相关手续,提供相关服务。
4.4 对分公司的运行状态、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等工作,实施监督和检查。
4.5 对分公司进行年度工作考核,评估。
4.6 收取承包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第五条 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5.1 作为承包负责人全面负责分公司的经营管理,接受发包方的监督与考评。
5.2 根据发包方授权,参与工程劳务投标;根据业务情况组建施工队伍,负责材料采购、施工管理、质量保证、安全保障、资金筹措、竣工决算等工作。
5.3 合法使用,妥善保管发包方提供的资质及印鉴。
5.4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对工程管理、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5.5 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行承担分公司的全部债权债务及一切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收、劳动保障);
5.6 按季度、年度呈报业绩报表,按约定时间上交承包费用;
5.7 对分公司除上交约定承包费用、承担约定其他费用外的一切有形财产享有所有权。
第六条 其它事项
6.1 分公司出现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经营不善等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承包方全部承担。
6.2发包方应承包方请求派往分公司长期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项目管理人员、法律审查人员,其在分公司工作期间相应的工资、福利、差旅费等由分公司全部承担,工资标准参照当地同类人员平均工资水平确定。
6.3分公司需要发包方派员参与工程劳务招投标、办理相关手续、订立相关合同、协调对外关系的,发包方应当配合,相关人员差旅费、交通费、食宿费用、出差补助费由承包方承担,差旅费、交通费、食宿费用据实报销。
6.4 承包方保证分公司按时完整地向发包方移交各项目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工程劳务承包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报告、结算表单、民工工资表等)。
6.5分公司单独建账,独立核算,盈亏由承包方享有或承担。分公司独立进行税务登记,如果当地税务机关要求必须在当地缴税,承包方应在当地依法按时纳税,承包方对承包期间形成的分公司一切债权债务负全部责任。
6.6承包方在经营管理分公司期限内,应当保证工程质量、安全,顺利完成施工任务,不得拖欠聘用人员工资,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赊购材料物资或者向任何单位、个人借款融资。
第七条 违约责任
承包方承包经营分公司期间,出现下列情况,全部法律后果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的执行:发生质量、安全事故;拖欠农民工工资;分公司及所属人员违法犯罪,造成一切民事、行政、刑事责任;发生被相关部门行政处罚、新闻媒体曝光等有损企业形象的事件;不按约定时限上交承包费用;违规使用资质;不服从发包方的监督管理。
第八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当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诉讼处理由总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九条 本合同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保存一份,乙方保存一份,双方签章后产生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方:(盖章) 承包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终止经营合同 篇6
公司承包经营合同
订立合同双方:
发包方:强林唯安*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承包方:徐-文
强林唯安*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发包方)与徐-文(承包方)经协商一致,且经强林唯安*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股东会批准,现将公司经营权在本合同期限内发包给承包方以供经营,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承包经营期间,公司独立核算、依法纳税,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财政,税收渠道不变.
第二条承包经营期间,承包方必须在本公司的法定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以本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为准)。
第二章承包的期限,方式和主要指标
第三条承包经营的期限为一年,即从20__年八月七日起至20__年八月六日止.
第四条承包经营的方式为:发包方在承包经营期限内将公司经营权提供给承包方,承包方为此支付给发包方人民币二千元。该笔款项于____之前付清。
第三章承包方的权利与义务
承包方的权利
第五条承包经营期间,承包方指派的代理人(仅限一人)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行使总经理的职权。
第六条承包方在承包期间,对本公司享有自主、独立的的经营权。
具体权利如下:
1有权聘任副总经理和各部门经理,组成本公司的领导机构,并报股东会备案,承包期满或合同解除后,该领导机构即告解体.
2有权决定公司的机构设置,制定规章制度,人事聘用、任免和奖惩。
3有权根据实际需要购置新设备和资产。
第七条承包方有权根据本合同规定,取得其应得的合法收入.
第八条承包方有权在承包期内使用公司公章、合同章、支票、账号、发票等财务凭证。
承包方的义务
第九条承包方在承包期间应尽义务如下:
1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按期如数缴纳应缴纳的各种税,费等.
2在承包期间,应保证公司各项资产的完好(合理损耗除外),.
第十条承包方必须全面履行本合同中应由承包方履行的全部条款.
第四章发包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十一条发包方的权利如下:
1有权维护公司利益不受损害。
2有权监督本公司的经营范围。
3对本公司有财务监督权。
第十二条发包方的义务如下:
1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涉承包方的经营权。
2必须按本合同规定保障承包方的合法权益。
3必须全面履行合同中应由发包方履行的全部条款。
第五章承包方的收入
第十三条承包方的收入计算方法:承包方在承包经营期限内的所有利润均由承包方享有。
第六章合同的变更,解除或终止
第十四条本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发包、承包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本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时,须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新的书面协议,在新的书面协议未达成之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第十五条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国家有关政策与本合同签订时相比,发生重大变更,发包、承包任何一方利益受到重大影响,受影响的一方可以提出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十六条发包方如违反本合同规定,干扰承包方的经营管理活动,使承包方无法继续经营下去,或使承包方的合法收入得不到保障,承包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以及暂停支付承包费用,并要求发包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七条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使本合同无法完全履行或无法履行时,须发包,承包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十八条本合同规定的承包期满,发包承包双方的权利,义务履行完毕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十九条本合同期满三十日以前,承包方应接受发包方派出的审计机构对其承包情况进行审核,确定无误后,双方代表在审计意见书上签字,承包方方可离职。
第七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条发包,承包双方应全面实际履行本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的应负违约责任。
第二十一条发包方如违反本合同第二十条的规定,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承包方对公司的投资总额的50%作为违约金,如承包方的实际损失超出该违约金的,则发包方按承包方的实际损失赔偿。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承包方如发生意外事故,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则由承包方另行推选或指派承包经营者,经发包方认定,继续履行本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