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合同明确鱼塘租赁双方权利义务,规范经营行为。规定承包期内收益归属、维护责任及违约处理,保障双方合法权益,促进稳定合作与可持续发展。

鱼塘经营承包合同 篇1
发包方:恩阳区石城乡方山村五社(简称甲方)
承包方: 杨东(简称乙方)
为了提高土地效益,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经村社研究决定,将石城乡方山村五社集体所有的鱼塘承包给乙方,用于养殖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积、位置
位于 , 面积大约 亩 。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为5年,自20_年5月1日至20_年5月1日止
三、承包金及交付方式
1.承包金每年共计人民币大写 贰佰元 小写( 200.00 元 ),
2.承包金乙方一次付清给甲方200.00/年_5=1000.00元,大写壹仟元人民币。由甲方出具合法收据。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保障乙方自主经营,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
2.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承包金;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提高承包金。
3、甲方在农忙季节用鱼塘水时水位不得低于1.3米。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包的鱼塘。
2、因拆迁、征收、征用、或其他政府政策影响享有补偿、赔偿的权利。
3、本合同期满,如继续承包,乙方享有优先权,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员的变更,都不得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 方: 石城乡方山村五社
法人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鱼塘经营承包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丙方(见证方):
本着双方互利互惠、公平合理合法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承包鱼塘地点、面积及用途
甲方将位于江南区沙井街道金鸡村石头岭山脚两张小鱼塘及周边场地(与白文坡五队椅子岭八张鱼塘相邻),共计约三亩承包给乙方进行农业生态种养综合性开发。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从20_年5月1日起至2042年4月30日止,共30年。
三、解除原租赁合同补偿金、鱼塘承包金及其缴纳方式
1、甲方与鱼塘原承租方解除租赁合同应支付补偿金人民币(¥,此费用由乙方代甲方支付。鱼塘承包金实行先付款后使用原则,鱼塘承包金按每年 (¥ 元),每年5月1日前缴纳下一年的承包金。
2、缴纳方式:现金缴纳或银行转账。本合同签订后5日内乙方需向甲方支付解除原租赁合同补偿金及第一年承包金。
四、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鱼塘的所有权属于甲方所有,如因甲方鱼塘所有权变更,届时甲方的权利和义务均由变更方概括享有和承担,甲方须负责本合同发包方名称的变更办理并承担变更的各项费用,本合同约定内容同时合法顺延。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完成承包合同规定的义务,但不得干预乙方的经营自主权。
2、乙方拥有鱼塘的承包经营使用权,在承包期内由于各种原因需另行转包给第三人的,须经甲方同意,否则视为违约并可终止合同。
3、甲方收取乙方支付的解除原租赁合同补偿金后,自行负责与原承租方解除租赁关系,乙方不再承担因解除原合同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4、为了鱼塘及周边场地的安全经营,甲方应对周边环境加强管理,维护好周边治安秩序。
5、承包期满后,乙方要保持尾期原装,地表固定建筑等不动产归甲方(包括鱼塘、塘城、场地、绿化苗木),其余动产(种养的商品动植物、家具等附属物)归乙方,如甲方继续对外承包,价格另议,但在同等条件下(承包价不能超过适时市场价),乙方有优先续包权。
5、乙方有权在承包的鱼塘、养殖场地内建设风景物及房屋道路等建筑,费用乙方自行负责。
6、在承包期内,因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时,按有关规定所得的土地补偿费归甲方所得,对乙方的地上固定资产投资等补偿费用归乙方所得。甲方不得收取国家有关部门发出征地公告后剩余时间的承包金。
7、在承包期间,甲方所提供的承包范围,若发生产权纠纷,由甲方负责协调处理,乙方只对产权方拥有者履行本合同的约定条款。
8、甲方保证乙方的道路通行权及进行水、电设施的安装施工方便。
五、违约责任
1、在承包期内,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擅自单方解除本合同,应按未履行部分合同承包金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对方因此所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2、如乙方逾期交付鱼塘承包金,每逾期一日,应按逾付年承包金的千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延期一个月以上(含一个月),经甲方书面催告后仍不予交付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
3、在承包期内,如甲方擅自再向第三方另行转包或乙方擅自再向第三方转包,违约方应按未履行部分承包金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对方因此所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4、在承包期间,甲方所提供的场地,若发生产权纠纷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负责协调解决处理,并承担乙方因此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甲方承担责任后可以依法向第三方追偿。
5、乙方不得在承包范围内开采地下矿产,也不能葬坟,否则终止合同,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6、如受国家政府限制的违规建筑被拆除的,甲方不负责任何责任。
六、不可抗力因素
如承包期内由于遇到不可抗拒的大自然灾害(如地震、塘底下陷)、战争等发生,双方互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产生法律效力,本合同不受双方负责人的变更而改变。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八、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丙方执一份,报送甲方所在队备案一份。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经丙方见证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盖章):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丙方(盖章)
年 月 日
甲方银行户名、账号及开户行:
6223350004408909
北部湾银行富宁支行
鱼塘经营承包合同 篇3
甲方(发包方):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为了提高鱼塘经济效益,甲方经研究决定,将鱼塘进行发包,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现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合同条款如下:
第一条甲方将位于鱼塘共计亩发包给乙方,鱼塘及鱼塘周边设施全部交给乙方进行农作物种植、水产养殖及农业观光等项目经营。(鱼塘集体土地使用证号见附件1)
第二条承包期限为年,即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条承包金额和交纳方法:鱼塘每年承包金额为____万____仟____佰___拾___元___角___分,每年的承包金应于当年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交纳完毕。
第四条鱼塘经营管理
1、甲方提供鱼塘给乙方承包经营,承包期间由乙方自主经营,甲方不能进行干涉,期满后交还给甲方。
2、乙方开发经营鱼塘的费用,均由乙方自理。
3、乙方在捕捞鱼时,严禁使用电鱼、毒鱼、炸鱼等危险办法。
4、在承包期间,乙方所承包鱼塘用电须服从电管站管理,要安全用电,开户、电力设备安装、材料费用以及鱼塘用电电费由乙方全权负责。
第五条在承包期内,如需修筑塘基或增加有关附属设施的,由乙方自行维修整治和建设,但承包期满后不得拆除,全部交由甲方自行处置,甲方不作任何经济补偿。
第六条在承包期内,因国家建设或者乡镇需要征用土地时,甲乙双方应无条件服从,本合同同时解除。征地单位按征用土地的有关规定予以补偿,但乙方养殖的水产品、种植的农作物以及乙方增建的经营设施(简易房屋、所种的树、花草、新设的停车场以及所修的道路等)的赔偿费,全部归乙方所有;其他其他补偿费归甲方所有。
第七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按时收取鱼塘承包金的权利。
2、承包期内,甲方不得单方面解除承包合同,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乙方合法经营及种养行为。
3、承包期间因甲方原因或甲方原承包合同、鱼塘权属的问题导致乙方不能进行正常合法的承包经营活动时,甲方应及时出面解决、如导致乙方不能继续承包经营的,甲方应赔偿乙方的损失。
第九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应按时合同约定时间及时缴纳承包费用。
2、承包期间乙方使用而产生的电费、水费、及其他养殖税费由乙方自行缴纳。
3、为了养殖及经营需要,可增设拦网,看守棚、观光设施等设施,但不得影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
第十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提前解除合同。甲方违约解除合同的,需全部退回乙方已支付的承包金,并赔偿乙方已投入设施的全部价值损失及因此引起的其他一切损失。
2、乙方若中途退包,提前解除合同,视为违约,乙方已缴交的当年承包金不用退回,甲方无偿收回发包的鱼塘。
第十一条其他: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合同期满,甲乙双方如愿意继续承包,应重新签订合同。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鱼塘经营承包合同 篇4
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
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
为了充分利用水利资源,发展渔业生产,为城乡人民群众提供更多的商品鱼,增加集体和个人收入,甲乙双方认真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承包地点和面积甲方将位于____鱼塘____亩,承包给乙方养鱼,鱼塘的所有权归甲方,乙方有管理使用权和合同规定的受益权,但不准出卖、出租或转让,在承包期内,乙方如去世,其家庭成员享有承包继承权。
第二条承包期限承包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条乙方上交甲方提成的办法及时间在承包期内,乙方共上交甲方鲜鱼____公斤,其中:____年上交____公斤,____年上交____公斤……;
在上交甲方的鲜鱼中,____鱼占____%,____鱼占____%,____鱼占____%,……。
上交时间均为每年____月____日甲方
盏揭曳缴辖坏南视或承包款)后,即出具收鱼凭证。
第四条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应将养护鱼用的房屋____间和下列工具提供给乙方使用:________。
2.上级主管部门如有扶持渔业生产的贷款、现金或物资,甲方应合理分配给乙方。
3.甲方应对群众进行保护渔业生产的教育。
如发生偷、毒、炸鱼等情况,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处理。
4.养鱼与农业用水发生矛盾时,甲方必须保证乙方用水最低水位线不低于____米。
5.乙方需要排水或抽水时,甲方应及时提供抽水机给乙方使用。
6.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完成合同规定的义务。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除了不可抗力的情况发生外,乙方必须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完成合同规定的义务。
2.乙方养鱼、新放鱼苗、看管鱼塘的费用,均由乙方自理。
3.乙方在捕捞鱼时,严禁使用电鱼、毒鱼、炸鱼等危险方法。
4.乙方每年捕鱼后,应优先完成承包任务。
5.承包期届满,乙方应及时交还甲方提供乙方使用的养护鱼房屋和工具,如有损坏或丢失,乙方应负责修理或赔偿。
6.承包期届满、鱼塘内不到____规格的小鱼、鱼苗,乙方应无偿交给甲方。
7.乙方有自主养鱼经营权,甲方不得干涉。
乙方完成合同规定的义务后,超额部分全归乙方。
8.乙方抓住偷鱼者送交甲方处理,按每人偷鱼一次罚款____元计算,罚款归乙方。
9.合同期满后,甲方如再行发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
第六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向乙方提供养护鱼用房屋、工具,应偿付违约金____元给乙方,乙方并可提出解除合同。
2.甲方如截留上级主管部门扶持渔业生产的贷款、现金或物资,截留贷款按其金额的____%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截留现金或物品,按其金额的____倍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3.甲方如无故不及时向乙方提供抽水机,应对所造成的损失负责。
第七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完成承包任务,每逾期一天,按所欠商品鱼的市场价格的____%,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2.乙方如用电、毒、炸等危险办法捕鱼,应按总承包款的____%向甲方偿付违约金,甲方并可提出解除合同。
3.合同期届满时,乙方如捕捞小于____规格的小鱼、鱼苗,应向甲方偿付____元违约金。
第八条不可抗力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的鱼塘崩溃、干涸,经证实后,甲方应据实减少或免除乙方的承包任务。
第九条其他约定
1.本合同自承包开始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修改或解除合同。
2.本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
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合同期满,甲乙双方如愿意继续承包,应重新签订合同。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代表人: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代表人:
____年____月____日
鱼塘经营承包合同 篇5
订立合同双方: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充分利用水利资料,发展渔业生产,为城乡人民群众提供更多的商品鱼,增加集体和个人收入,经村民大会充分讨论和甲乙双方认真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 承包地点和面积
甲方将座落在南11组赵家圩的鱼塘 16 亩,承包给乙方养鱼,鱼塘的所有权归甲方,乙方只有管理使用权和合同规定的受益权,但不准出卖、出租或转让。
二、 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为 5年,自 20xx年 5 月 20 日起,至 20xx年 5 月 日止。
三、 承包款上交方式
在合同签订时,一次性上交甲方承包款人民币捌仟元整(¥8000)。
四、如遇农忙,乙方必须让出机耕路。
五、乙方在承包期间,如遇拆迁征用,应无条件服从相关征用政策。 本合同自承包开始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修改或解除合同。如甲方代表人发生变更,不得变更本合同。本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期满,甲乙双方如愿意继续承包,应重新签订合同。
六、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