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保养服务合同,明确双方责任与义务,保障电梯安全运行。合同约定定期维护保养,确保设备良好状态,维护乘客安全,促进和谐使用。

电梯保养服务合同 篇1
使用单位(甲方) 维保单位(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电梯设备安全监督条例》、《北京市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北京市《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电梯日常维护保养的有关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日常保养的电梯
甲乙双方约定,由乙方为《电梯维修保养及金额明细表》(见附件一)中列明的甲方使用、管理的电梯提供日常的维护、保养和抢修服务。 第二条:日常维护保养内容
乙方应按照《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规则》(418)完成半月、月、季度、半年、年保养项目,并做好维护保养记录(见附件二)。 第三条:日常维护保养标准
实施日常维护保养后的电梯应当符合《电梯维修规范》(gb/t18755)的相关规定。 除上述标准外,还应当满足甲方提出的如下要求: 。
第四条:日常维护保养期限
本合同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甲、乙双方在合同到期前15天未书面提出终止合同,合同将自行延续。
第五条:日常维护保养费
维护保养费( 元/台× 台 )总计 元(人民币),大写: 。
第六条:结算方式
(一)甲方按( □月 □ 季 □半年 □年)支付维护保养费用,具体支付时间和金
额为: (二)支付方式:□支票 □汇到乙方指定账号 第七条:日常维护保养方式:□清包 □半包 □大包
半包维保中更换零部件单件在 元以内的,由乙方免费提供。
第八条:乙方抢修服务热线电话: 。 抢修服务时间(困人除外): 。 第九条:驻场:乙方( □是 □否)提供驻场作业服务(驻场费用应当已经包含在日常维护保养费中)。
驻场人职责:
第十条:甲方权利、义务 (一)权利
1、有监督乙方按照合同履行维护保养义务,并对发生的故障通知或提出建议。
2、有权要求乙方保障电梯的正常运行。乙方的维护保养达不到合同约定的维护保养标准或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在维护保养记录上签字。 (二)义务
1、应当对每台电梯建立完整的安全技术档案,并供乙方查询。签订合同前应向乙方提供如下资料或复印件:
1)、产品合格证; 2)、使用维护说明书; 3)、电气原理图; 4)、电气敷设图; 5)、安装说明书;
6)、电梯整机、安全部件和主要部型式试验报告结论副本或结论; 7)、电梯运行全部记录; 8)、故障及事故记录;
9)、改造、重大维修原始记录;
10)、北京市特种设备登记卡; 11)、电梯施工自检记录; 12)、上年度的检验报告
2、建立电梯安全运行管理制度,保证电梯的用电、消防、防雷、通风、通道、电话通讯、监控录像和报警装置等系统安全可靠;并保证机房、井道、底坑无漏水、渗水现象,通往机房、底坑、滑轮间、井道安全门的通道畅通、照明充分。 3、配备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电梯的日常安全管理: 1)、负责电梯的钥匙使用管理;
2)、负责对乙方的维护保养记录、维修记录签字确认; 3)、负责对乙方提交的电梯安全隐患提示单签字;
如果更换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及时通知乙方。 4、应当制定电梯故障应急防范措施和救援预案并定期演练
5、在电梯使用过程中发现故障或异常情况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通知乙方。 6、除乙方无法解决的情况外,未经乙方书面许可不得允许非乙方人员从事与电梯维护保养有关的工作。
7、应当为乙方提供维护保养所需的工作环境。
8、应当在电梯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1个月前,向电梯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 第十一条:乙方权利、义务 (一) 权利
1、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维护保养所需的工作环境及相关资料。 2、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影响电梯安全运行的要求。 (二) 义务
1、应当具备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相应许可。
2、接到故障通知后,应当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处理;电梯困人时,应当在 分钟内(再次最长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抵达现场。
3、现场作业不得少于两个人,且应当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4、作业中应当负责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保证作业安全。
5、向甲方提出合理化建议并每月向甲方书面报告所维修保养电梯的运行情况、零部件使用情况、易损件的更换情况及电梯更换修理需求。
6、对所维护保养电梯的安全运行负责,保障设备整机及部件完整无损。
7、建立回访制度(包括工作人员工作态度、维修质量、是否按照规定实施维护保养等)。
8、应当配合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对电梯的定期检验,并参与电梯安全管理活动。 9、应妥善保管电梯图纸及相关资料,并在合同终止后交给甲方。 10、不得以任何形式分包或转包。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一)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义务给对方造成直接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 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由责任方承担因合同解
除造成的损失。
(三) 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照约定期限支付费用的,每延误一日 ,应当向乙方支付延误部
分费用 %的违约金。
(四)甲方违反约定允许非乙方人员从事电梯维护保养工作的,应当按照 %标准
支付违约金
(五)因电梯使用、管理原因导致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丢失的,由甲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六) 乙 方的维护工作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维护保养标准或要求的,乙方应当返工,并按
照 %标准支付违约金。
(七)因维护保养原因导致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丢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八)因维护保养原因导致电梯检验检测不合格的,乙方还应当承担电梯复检费用。 第十三条:合同的解除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二)任何一方严重违约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此外任何一方不
得单方解除合同。 第十四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有双发当事人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任选一种): (一)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二)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五条:其他约定
(一) 普通维修、重大维修、改造或甲方要求乙方提供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增值服务的,双
方均应当以书面形式另行约定。
(二) 维护保养记录是记载电梯运行、维护、保养的依据。每台电梯均应当建立独立的维
护保养记录。维护保养记录应当一式两份,甲乙各保存一份,保存时间为4年。普
通维修、重大维修、改造协议与抢修记录应当与维护保养记录一并保存。
第十六条:附则
本合同自鉴定后生效。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并经双方签字确认,作为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单位负责人: 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定日期: 签定日期:
电梯保养服务合同 篇2
立委托保养合约人 (以下简称甲方)(以下简称乙方)为保养《 项目名称 》toshiba电梯事务,双方同意订立合同,议定条款如下:
一、保养电梯规格明细及费用
电梯规格:
保养单价:
二、保养期限
此保养服务从免费保养结束日开始,合约期一年。
三、 付款方式:
合约总价:人民币 元整,即 元整。
付款方式:甲方每季度支付一次保养费, 季度保养费: 元整。甲方未依照约定履行时,乙方可终止保养合约,并免除一切责任。
四、保养方式及服务范围
1.本合约采用:五十项保养,费用均包含在保养费中。
2.乙方每月 2次派遣技术人员。按我国政府部门所制定的有关条例为依据对本电梯设备做机电上之安全检查及各机件之加油润滑、清理点检、性能调整等作业,并作好相应记录。保养范围如附件“电梯保养维修工作范围表”。
3.保养时间:乙方在甲方商定的工作日和常规的工作时间内进行。
4.乙方对升降机提供24小时紧急故障处理和意外事件的技术性服务。除了关人等紧急故障30分钟到达现场维修外,一般故障均在2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维修,若不能及时到达现场,所有后果由乙方负责。
5.向甲方有偿提供五十项以外的备品备件以及本合同不包含项目的部品更换。
6.保养期限内,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四条提供保养服务的,甲方有权通知乙方立即解除保养合同,并由乙方承担解除合同的一切后果。
五、遵请甲方配合项目
1.乙方在保养时,甲方应给予工作上的方便。
2.为确实维护自身利益和电梯品质,甲方应采用正厂指定使用之零件及润滑油类。如因使用之零部件与原设计规格不符而造成之后果,由甲方自行负责。
3.保养期限内,甲方在未得到乙方同意前,不得准许任何人对电梯进行任何装修、翻新、修理、更换,否则乙方对电梯的运行不负任何责任,且有权通知甲方立即终止本合同。
4.官方年度安全检查及限速器校验所须支付之指定代检费均由甲方支付;乙方确保电梯通过年度安全检查,但由于甲方原因造成除外。
六、本合约不承担之项目
1.下列的涂装、规整、修理、更换。
a.轿厢 b.各层厅门 c.门框 d.地坎 e.呼梯盒面板 f.操纵盘面板
g.观光电梯各部分玻璃清洁(电梯井道等)
2.因甲方使用管理不当,或人为损坏,或因不可抗力所造成的修理和更换工程。
3.本合同所述设备的附属设备(如井道壁、井道工字钢、井道灯、井道防水、井道隔离网、机房电源等)一切翻新、修理、装饰、加装、更换、清理或维修工程。
4.修理或更换工程中的土建工程。
5.各种因国家或政府机关命令、要求而修改的设备,或增加新标准附件的工程。
6.非乙方承造和安装的设施。
7.任何非乙方所能控制的种.种因素而产生的损失、损害或索赔,乙方概不负责,同时也无需对此因素所引起的后果负责。
七.服务费用变更
改变时,经双方协商后应于变更。
八、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达成协议。
2.本电梯若发生任何意外或纠纷,双方无法解决时,以公正单位鉴定为准或由法院判决责任制归属。
3.本契约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为准。本约所有附件均不可分割,享有同等效力。
4.本约文字如有删改、未经双方同意签章者:无效。
甲 方 乙 方
公 章: 公 章:
法定代表或授 法定代表或授
权代理人签章: 权代理人签章: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电梯保养服务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甲方将安装于z市 的电梯委托乙方保养维修,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甲乙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服务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对以下设备进行维修保养服务以及维保价格:
序号电梯型号规格层/站/门台数每台每月维保费每年每台维保费
1gvf-ii1000-c0904220.002640.00
一年合同总价(人民币): 壹 万 零 仟 伍 佰 陆 拾 零 元整($10560.00元)
二、服务期限
1、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在服务期限内任何一方要终止合同,应提前4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期满如未依上述规定提出终止,本合同将自动延长壹年。甲方在与乙方结清所有费用后,再办理终止事宜。
三、服务形式和内容
本合同委托的维修保养为常规维修保养。
1、乙方每月 2 次派有专业技术的保养人员,按乙方的工艺和国家标准的规范,对设备进行调整、检查、润滑、清洁保养等工作,以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2、乙方维保人员在维保电梯期间周期性检查所有安全装置,并作安全测试。
3、按国家标准系统检查设备,调整润滑各部件,并根据设备使用状态,对电梯的 (1)机械部份:曳引机、蜗杆、蜗轮、曳引轮轴承、制动线圈、制动接触器、电动和电机轴承、油封、刹车皮、轴承;(2)电气部分:控制柜、选层器和调速设备、平层设备、所有的继电器、传感器、电阻、电容、功率放大器、电控器、变压器、接触器、编码器;(3)井道部分:随行电缆、导向轮或复绕轮、钢丝绳、轿厢和对重导轨及缓冲器、上下限位开关、井道内开关、涨紧轮装配、补偿链装配、轿厢和对重导靴;(4)厅、轿门设备:轿厢和厅门机械锁、按钮、外召唤显示器、轿厢内方向指示器、门锁、门吊板、门导靴和强迫关门装置。自动开门机、轿厢门吊板、轿厢门触点称重设备,触板开关、光电、光幕、轿厢框架、风扇和照明设备、应急照明及对讲机等进行常规维修和保养。
四、付款内容和方式
1、甲方在本合同服务期限开始第一个月内,以支票方式将每年维保服务费用的50%计($:5280.00元)支付给乙方,余下款项在服务截止期满前一个月内一次付清。
2、保养期间电梯零部件和易损件的更换须经甲方确认,所需费用必须经双方确定。零部件购置费500元以上的,甲方预先支付,其它购置费每月底结清。约定之外的项目须经双方同意,所发生的费用,乙方在项目完成后一周内与甲方结算。
五、甲方的责任及义务
1、甲方须为乙方的维修保养提供充分的便利,按合同规定按时付款给乙方。
甲方应立即停用,并通知乙方检修,严禁强行使用。由于停电或其他原因造成电梯困人,甲方设备负责人应先自行进行援救,同时立即通知乙方排除故障。
6、需要机械吊装才能进行零部件更换的吊装费及维修费由甲方负责,其余故障由乙方负责维修。维修中更换的各类零部件、主机齿轮油均由甲方负责。
7、由于电梯零部件磨损严重或损坏,甲方在接到乙方书面报告后应立即批复处理。由于甲方原因不能及时处理而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甲方负责。
六、乙方负责及义务
1、乙方必须履行合同约定,按国家规定的标准对电梯及其设备进行维修保养。
2、维修保养期间,乙方发现电梯零部件磨损严重或损坏,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并及时进行紧急处理,直至电梯回复正常运行。
3、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特种设备有关安全作业标准,确保人身及电梯设备安全前提下方可作业,由于乙方人员违规操作造成事故或损失(经技监局鉴定)责任由乙方承担。
4、每次对电梯进行维修保养完工后,甲方应给保养人员签证,以便提高工作效率,确保质量。
5、乙方须配合甲方电梯通知年检,年检费用由用户负责。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电梯年检不合格,整改和复检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6、乙方除按规定进行维修保养外,并提供24小时应急服务。电梯一旦出现故障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应在三十分钟(市区内)到达现场进行维修并及时排除故障。
七、其它
1、甲方要求提供超越本合同所列的服务内容时,乙方应积极配合并以优惠价格提供服务,所有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以报价单形式经甲方签署承诺后实施服务。
2、在服务期限内,甲方未经乙方同意,准许他人对设备装饰、翻新、修理、更换,因此所产生的问题及所发生费用的支出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3、乙方若同意甲方自行实施上述工程的,甲方必须在工程结束时,通知乙方对设备进行检查,甲乙双方应就地办理相应的查验手续。
4、乙方将不承担任何超出乙方合理控制范围之外事件所引起的损失或责任:如政府行为要求需修改的设备或增加新标准的工程、台风暴雨、火灾、偷窃、破坏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不可抗力的行为。
八、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本合同未述事项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法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电梯保养服务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本着公平诚实和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服务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对安装于下述位置电梯实施保养服务:
1、 的建筑物名为 内的小计 台;
2、 的建筑物名为 内的小计 台;
3、 的建筑物名为 内的小计 台;
4、 的建筑物名为 内的小计 台;
三、服务期限
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月___日止,为期 壹 年。
四、服务时间
1、本合同规定的服务一般在乙方的工作时间内进行,若有特殊需要,乙方可在任何时间提供服务,只需另行计费。
2、本合同所述设备若发生故障需要应急处理时不受时间限制,即乙方对设备提供365天,24小时全天候应急处理服务。
五、服务内容及双方责任
1、乙方的责任
1.1本合同的服务方式为小包保养,服务时应严格遵守乙方有关的规章制度。
1.2每月二次派技术人员,根据国家标准及乙方的工艺和规范,按t;电梯定期保养工作项目单>(见附件一)的内容及要求进行调整、检查、润滑、清洁等保养工作,以使设备正常运行。
1.3提供全天候应急处理服务,并在接到甲方报修通知后25分钟内赶到现场,特殊情况半小时内到达。
1.4负责服务期内保养不当所造成的损坏件的免费调换。
1.5因保养不当停梯,若在七个工作日内未能恢复运行的,将免收该台一个月的保养费;在十五个工作日内未能恢复运行的,将免收该台设备一年的保养费。
1.6配合政府部门对服务期内的设备实施年检,并对因保养不当而产生的整改项目进行免费整改。
1.7当发现或发生非保养责任事故时,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整改。当事故严重影响设备安全运行时,有权通知甲方停止使用该设备。
2、甲方的责任
2.1负责设备的日常管理,对乙方的服务质量和服务项目进行考核和确认。
2.2保养时,给予乙方合理充分的停梯时间并设置现场安全警示标志。
2.3使用乙方提供的或经乙方认可的备品配件,以确保整机性能的正常和安全。
2.4为维护乙方的技术权益,以以坏换新的方式购买乙方的专用部件。
2.5负责支付非乙方保养不当所更换的电梯零部件材料费。
2.6因管理、使用不当或人为损坏而需要修理和更换的,需与乙方签订修理合同。
2.7服务期内,第三方若对本合同设备实施改造、修理、装饰、更换的,应在实施前书面通知和征得乙方的同意,并在工程结束时通知乙方对设备进行检查,因工程实施而影响设备性能和非经乙方同意的项目所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理。
六、服务费用
根据服务形式和服务内容,保养费为:
电梯编号(甲方) 电梯型号 数量(台) 层站 载重kg 速度m/s 每月每台保养费(人民币) 年合计(人民币)
年度电梯保养费总计(大写):
七、付款方式:
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第六个月向受甲方支付本合同服务费用总额的50%,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余下款项在服务期结束前一次性付清。
八、本合同不承担项目
1、土建工程中的电梯井道壁、井道工字钢、井道灯、井道防水、井道隔离网、机房电源等附属设施的改造、修理、装饰、更换、清理和维修等工作。
2、因乙方使用管理不当或人为损坏,或因不可抗力所造成的修理和更换工程。
九、其他
1、甲方要求乙方提供本合同及附件所规定之外的服务项目时,乙方以报价单形式交甲方确认,经双方另行签订协议后由乙方提供服务。
2、在保养或维修前应事先通知给甲方,并在服务项目结束后必须由甲方代表签字认可,并将更换下的废旧零件给甲方,如没有得到甲方代表签字认可,甲方有权视本次服务无效。
3、甲方要求提供超越本合同所列的服务内容时,所支出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以报价单的形式报甲方同意后实施服务。
4、因国家颁布或修订有关标准而需要增加设备功能时,双方应另行签订修理合同,乙方给予价格优惠。
5、乙方在实施服务后,甲方若未及时支付应付的费用,乙方有权按银行贷款利息向甲方索取违约金。
6、保养中产生的各类废弃物,由甲方按照当地环境管理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7、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需另签订一份《另行约定》,作为本合同附件二。
8、本合同以外经双方确认的附件、协议均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9、双方发生争议时,应先协商,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依法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0、乙方的工作内容和其它约定事项皆按原合同实行。
11、任何一方若需终止合同,必须提前二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在结清所有费用后办理终止事宜。
12、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签署盖章后生效。
甲方:单位名称:(章) 乙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名称:(章)
地址: 地址: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邮编: 邮编: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签约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电梯保养服务合同 篇5
甲 方:
乙 方: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兹委托甲方负责维护保养乙方在用电梯(扶梯)。为了明确各自权利、义务和职责,双方同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订立契约,议定条款如下:
第一条维护保养电梯明细:
合同金额(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第二条 维护保养方式及服务范围、要求:
1、 合同期内,甲方必须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每15天对电梯(扶梯)至少进行1次规范性维护保养,维护保养标准应按cb/t18775《电梯维修规范》执行。
2、 甲方对电梯提供24小时紧急故障处理服务。
3、 电梯在正常使用中发生故障时,乙方立即电话或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通知 1 小时内派员到达现场进行处理。甲方维护负责人 ,联系电话 移动电话
第三条 维保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付款方式及办法:
1、 付款方式:
2、 维保金额:
第五条 甲方责任:
1、 电梯日常维护保养人必须佩戴《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资格证》胸卡,应严格遵守乙方的有关规章制度,并接受其监督;
2、 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定期对乙方电梯(扶梯)进行维护保养。每次工作完毕,电梯日常维护人员应请乙方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在《电梯(扶梯)维护保养记录》上签字确认。
3、 日常维护保养人员在维护保养电梯(扶梯)时,如确认需要维修或更换零件,应列出维修项目、维修费用,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经乙方签字许可后,甲方方可进行,并保证向乙方提供正品原装配件。
4、 负责电梯(扶梯)年度定期检验的申报,并配合检验单位检验。若电梯(扶梯)的年度定期检验不合格,属甲方维保责任,甲方负责整改及其费。
5、 在合同维保期内因甲方维保不当造成安全事故则由甲方负责承担事故处理费用,并负责免费修复。
第六条 乙方责任:
1、 委托给甲方进行维护保养的电梯(扶梯),应是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验收、检测并取得电梯(扶梯)《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和使用注册登记证的在用电梯(扶梯)。
2、 在维护保养期限内,乙方不得委托其他单位或个人(含甲方人员)对电梯(扶梯)进行维护保养、维修及附件加装、装修。
3、 应按国家发法规要求,配备取得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资格证的人员,负责电梯(扶梯)每日列行安全检查及运作操作管理,并对轿厢、层门、地坎进行日常卫生清理保洁工作。
4、 因乙方使用不当、疏忽或人为损坏导致电梯(扶梯)发生安全事故,则由乙方负责。
5、 负责电梯(扶梯)的年度定期检验检测费用。
第七条 免除责任的事项:
1、 由于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的损失,双方免除赔偿责任。
2、 乙方采用非正厂配套的产品装置造成电梯故障、事故的与甲方责任无关。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 乙方不按时支付维保费(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同意刻酌情延长付款时间),甲方有权停止服务,终止合同。
2、 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时间,且连续超过两个月以上时间未进行维保,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3、 任何一方出解除合同时,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并向对方偿付合同金额30%的违约金。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
1、 甲乙双方另行约定的电梯维护保养技术细节及电梯制造厂商规定的维保技术要求,可列为本合同附件,不可分割。
2、 本合同若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经济合同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 法院起讼。
3、 附件备注:
4、 本契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第三份由甲方报送:益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