瓷砖合同是规范瓷砖买卖双方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它明确了产品规格、价格、交付方式及售后服务等内容,有效保障交易安全,减少纠纷,促进市场健康发展。

瓷砖合同 篇1
瓷砖,是以耐火的金属氧化物及半金属氧化物,经由研磨、混合、压制、施釉、烧结之过程,而形成之一种耐酸碱的瓷质或石质等之建筑或装饰之材料,总称之为瓷砖。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瓷砖买卖合同范本,希望大家喜欢。
需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安庆宏建伟业建材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平等协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一、质量标准:按照hj/t297-20__陶瓷砖标准执行;乙方提供瓷砖样品,甲乙双方签章确认封存后为准,瓷砖到场时,乙方提供检测报告及合格证,甲方依据样品的质量、颜色进行验收。
二、产品名称,规格,货号,单位,数量,单价,总价等如表所列:
合同所签收数量为大约数量,根据甲方实际提货量,按实结算。
三、交货方式及期限:
1、货送到甲方工地指定的地点,装车费、运输费、卸车费等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2、双方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根据工程进度分期分批提货,乙方根据甲方要货数量,保证在20__年 月 日前全部送到甲方工地。
四、结算方式:
1、合同签订完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工程款的30%作为供货定金;
2、货到工地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在3个工作日内付清货款。
五、违约责任:
1、如乙方不能按照甲方要求的交货日期按时交货,每延误一天交货,则按延期交货部分价款每天5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施工单位的误工费用。
2、如甲方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日期按时付款,没延误一天付款,则按延期付款金额每天5向乙方支付的违约金。
六、争议解决:
如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瓷砖合同 篇2
需方:
供方:
第一条、供需双方经充分协商,本着自愿及平等互利的原则,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二条、质量标准与施工要求:
1。供方提供的产品符合国家标准(gb/t4100);特殊要求的产品质量,应符合供方的特别规定或合同中另行规定;
2。需方应按照供方所提供的“产品合格证”(在包装盒内)背面的使用要求进行施工。
第三条、产品包装要求:按供方标准包装。
第四条、验收方法和提出异议:
1。对于品种、等级、规格、数量,需方在收到供方货物时当场验收并提出异议,否则视为验收合格;
2。对于其他质量问题,需方应在铺贴发现问题后叁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供方,否则视为验收合格。
3。需方委托送货方式:供方送货至需方指定地点;
4。产品质量保证期为壹年。 送货约定:
a、项目名称: 奉贤生物医药产业化基地开发项目一期四标段工程
b、送货地址: 广丰路758号
c、签收人:余绍松 陆德兴 d、运费承担方式: (请在选择的方式后面填写“是”,不选择的方式后面填写“否”;如不在以下可选方式之列的,请在“其他”一栏注明运费承担方式。)
第五条、货款结算方式及期限:
本合同为货到工地付款方式:15日内批货批清,最后一批2个月内结算付清。
第六条、违约责任:
1。 合同依法生效后,供、需双方如有违约行为,按合同法处理;
2。 需方逾期提货,逾期超过45天,供方不保证货源的原定供期,供货期另议。
第七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 陆 份,供方壹份,需方伍份。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合同如需增补,则按照此合同单价。
第十条 预付款贰万元整。
需方:
供方:
年月日:
瓷砖合同 篇3
订货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明确责任,协作配合,确保供货质量,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名称:
建设地点:
第二条:产品名称,规格,单位,数量,单价,总价等如表所列:
第三条:质量要求;按国家标准
1、瓷砖到场时:乙方提供检测报告及合格证
2、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按国家标准合理损耗3%,超过部分由乙方承担,色差3米目测不明显为准,尺寸误差正负2毫米
第四条:验收标准
1、乙方提供瓷砖样品,甲方签字确认后为准
第五条:交(提)货地点方式
1、货送到甲方指定工地就地卸车,运费和装卸费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付款及结算方式
乙方每次货送到甲方工地,当场验收后付款
第七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若本合同未尽事宜,需要补充,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另签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名称:(章)
甲方代表人签字: 乙方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瓷砖合同 篇4
甲方(采购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供应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位于锡林浩特市东城嘉都小区一处公寓内装修工程项目建设的需要,现需从乙方处采购瓷砖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开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产品及价款
具体可参照双方认可的样品(具体数量甲乙双方现场测量)。
注:表中约定数量为暂定数,以甲方实际用量为准结算,东城嘉都酒店的瓷砖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包括数量、价格。
第二条供货时间
供货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甲方的需货计划,应提前通知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的供货通知后15天内,保证供货到甲方指定现场,并有乙方负责卸货。
第三条 质量要求
乙方在甲方用货前需提供材料样品,由乙方提供产品合格证、检测报告等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提供给甲方存档使用。乙方必须保证原材料为合格产品,与甲方认定的样品一致,产品加工过程中的原材料、加工工艺等各项指标与乙方相关承诺一致,产品检测的指标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及规范要求。
乙方所供瓷砖包装标准按国家标准执行,即符合运输要求,确保瓷砖不受损坏。
第四条 运输、交货及收货
1、交货方式:所有货物由乙方送往甲方的指定地点:锡林浩特市东城嘉都小或具体地点以甲方现场通知为准,并由乙方负责卸车,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货物交与甲方之前,由乙方妥善保管。货到现场,由甲方现场管理人员在供货单上签字确认产品数量。甲方收货前的损耗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 付款方式
1、甲方不付任何现金款项,以房屋抵顶的方式付乙方的货款。
2、甲方以东城嘉都6#商业的9#商铺进行抵顶,房屋面积为234.6平方米,按每平方米7000元,合计: 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供需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需方向供方订购下货物货物,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具体内容如下:
一、供货清单
供货总金额(大写):叁万捌仟贰佰伍拾陆元整,(小写):38256.00元。
二、运输方式及费用
1、运输方式:汽运。
2、运输费用:由供货方承担。
需方货运详细地址:;
三、结算方式:货款在供方供货后一个月内结清,供方开具普通发票。
四、交货方式
1.交货日期:需方在签定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供货。
2.由供方负责发货,交货日期以需方签字的送货单日期为准。
五、货物验收
1.验收标准:提供检测报告、产品合格证。
2.需方收到货物后经现场验收合格后进入工地。
六、保修条款:按照国家规定
七、所有权:货物所有权在需方未全部支付货款前仍属于供方,如需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付款期限内履行付款义务,供方有权将货物收回,同时需方须承担因此给供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支付违约金、货物收回所产生的运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八、风险转移:货物损毁的风险自到货之日起转移到需方。
九、违约责任:
1、供方责任:供方如不能如期交货,供方须按照供货金额的10%/日向需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需方造成的损失。
2、需方责任:需方未能按时履行其付款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须按照未付款部分的10%/日向供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供方造成的损失。
十、不可抗力:因台风、地震、水灾以及其它非需、供方责任造成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为不可抗力。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件情况通知对方,并在15天内提供事件详情以及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按事件对履行合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延期履行。
十一、解决纠纷的方式:如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程序予以解决。
十二、合同担保:如需提供担保,另签订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十三、合同变更:合同履行中,如一方需要修改,必须在供方发货前3日提出,在双方同意后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之附件。
十四、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无
十五.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十六、本合同一式两份,供方执壹份,需方执壹份。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处理。
供方代表(签字)章:
需方代表(签字)章:
瓷砖合同 篇5
购方:
供方:
购方因工程建设需要,经双方友好平等协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就如下事项达成一致协议定立本合同,以兹双方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产品明细:
1、供方为购方定做下列产品:
2、以上数量为暂估数量。
三、质量标准:按照国标gb/t4100-20xx陶瓷砖附录a执行。供方所供产品与购方提供的样品基本一致。
四、供货期限:
双方合同签定生效后,供方在5天内发第一批货到工地,以后根据购方工程进度,购方将所需货物数量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后提前2天通知供方,以便供方在接到购方通知后及时安排供货。
五、交提货方式及地点:
由供方负责送到工地,双方点清数量,由供方负责卸货,购方指定__为收货人,联系电话:_。收货人在供方送货单上签字确认,并出具有效收货凭证给供方,作为结算依据。
六、验收标准:
1、按国家陶瓷砖gb/t4100-20xx附录标准进行验收;参照双方协定的样品。
2、产品破损率按国标3%执行,超过3%的部分由供方负责补足;
3、因陶瓷原材料来源于天然矿物质,烧制过程复杂,允许交货产品存在合理色差。
七、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供方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如购方发现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购方应立即停止施工,并妥为保管,电话通知供方,并在三天内向供方提出书面异议。
2、对购方的异议,经第三方鉴定确认该批产品存在质量问题的,由供方负责调换,鉴定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工期延误等相关费用由供方负责。
八、结算方式及期限:
1、供方送完货并签收后付总货款的70%,工程竣工验收后付到货款的90%,自验收之日起一年后余款付清。
九、质保期:
1、本合同产品的质保期为一年,自工程验收之日起计算;
2、质保期内发生的非本合同产品的质量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因素、人为因素、不可抗力等因素),供方不承担责任。
十、违约责任:
1、如供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供货,严重影响到购方工程进度,经双方协商后仍不能解决时,应向购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10%的违约金。
2、供方按本合同规定的规格、型号、颜色、数量进行生产。如达不到样品标准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方负责。
十一、退货补货:
1、如本项目完工余货由供货方自行拉回,如数量不够则由供货方自行补足,货款据实结算。
十二、争议解决:
如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购、供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
十三、其他约定: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合同生效、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立即生效,自货款两清时自动失效。
本合同壹式二份,购方与供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购方名称(章):
开户行:
委托代理人:
账号:
年月日
电话:
供方名称(章):
开户行:
委托代理人:
账号:
年月日
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