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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场地合同通用7篇

时间:2026-03-30 03:59:47 旧梦

规范租赁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保障场地使用安全,规避法律风险,促进合作顺利进行。

租场地合同通用7篇

租场地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__________________在____________更好的推广,扩大合作双赢的基础,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协作的宗旨,经过友好协商就临时____________促销活动达成以下协议:

1、活动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期间。

2、促销活动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3、租赁方式:□抽成□租赁

4、抽成方式:营业额的抽成____________,花车费用____________。

租赁方式:租金费用__________________元整,花车费用____________,本协议涉及总费用: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5、活动费用支付方式:现金。

6、活动保证金____________,协议终止撤场后三个月内无息退还,若违约进、撤场,得扣除相应的保证金作为违约罚款处理。

7、乙方需提供真实合法的有效证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商品注册证等相关证件。

8、乙方承诺在活动期间维护所租赁场地的安全及做好相关卫生保洁工作。

9、其他说明事项:乙方仅在广场提供____________。

10、活动期间若遇其他突发情况双方协商解决处理,没有征得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解除合同。任何一方违约的,按照合同总金额______%承担违约金并赔偿对方损失。

1、对本合同以上正文部分的任何手工涂改均应加盖双方印章,否则修改无效。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场地合同 篇2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

租用人(乙方):_________

乙方因需要,租用甲方位于xxx私人住宅作办公场地用。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租赁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房屋相关租赁法律、法规之规定,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一、租金:每年人民币xxxx元,另交押金人民币xxxx元,退房时,乙方在付清租赁期内的一切费用,无水、电欠费,门窗、墙地、管道、电路、灯具其他原有用具等无损坏时,经甲方验收后,凭保证金收条及物品清单退还此保证金(物品按双方签字认定物品清单为准,损坏按原价赔偿),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全部租金和押金合计xxx人民币

二、xxxx年xx月xx日为止。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即终止。在同等条件下如乙方需续租,则须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意向,经双方协商同意续租,本合同顺延,以此类推。

三、租赁期间,水、电费乙方按期交纳,如不按期交纳所有相关费用,甲方有权从乙方的保证金中扣出。

四、乙方在租赁期间,负责维护(修)房屋内所有设施,不得破坏房屋原有结构,如乙方需要另行改变房屋设施时,必须征得甲方同意,一切费用乙方自理。

五、乙方在租赁期内不得擅自将房屋转租他人,若违约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xxxx元(xxxx元)整,房屋因此而造成的损坏,也应由乙方承担原物的'全额赔偿责任。

六、乙方在租期内应遵守国家法规、文明经商、做好门前“三包”,如有违法、违规、拖欠各种费税及民事责任一切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租赁期间因乙方人员或其他因素造成的事故,应由乙方全部承担。

七、本合同一经签定,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否则违约方除赔偿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外,还应向对方支付合同期内年租金总额xxxx%的违约金。

八、本合同一式xxxx份,甲方xxxx一份,乙方xxxx份,双方签字后生效,同时附《物品清单》为附件。

甲方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甲方签字: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

签定时间:xxxx年xx月xx日

租场地合同 篇3

出租方: (甲方)

承租方: (乙方)

身份证号: 电话:

家庭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

务,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房屋的坐落面积、经营范围:

1、乙方承租甲方 楼 场地,面积 平方米。

2、甲方为规范商城的管理,方便消费者购物并经乙方同意,乙方所租场地的经营范围为 品牌 除此以外的商品乙方不得经营。

二、 租赁期限、用途:

1、该房屋的租赁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租租赁该房屋仅作为 使用。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2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1、该房屋每年租金为 万元,

大写 万元整。

2.、房租全支付方式:乙方于合同签订时一次性交齐租金。

四、租赁期间乙方应自行交纳以下有关费用:

1、卫生费、水费、工商税务费、取暖费。

2、甲方为商城提供统一的公用照明用电,乙方所需安装磁卡电表,刷卡买电。

五、管理方式及规定:

1、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布局规范。

2、乙方进场后的商品布臵陈列,必须遵守甲方的统一管理规定,商品陈列整齐,布局合理,不能遮挡其他商户。

3、为确保商城内商品因意外导致的损失得到充分的保障,甲方要求乙方对自己所承租场地的商品向保险公司进行投保,乙方未对承租场地内的商品投保的由乙方自行承担后果,甲方不负担任何责任。

六、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1、租赁期间甲方负责商城的物业及布局的全面管理,根据有关规定对乙方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如乙方所售商品,顾客投诉甲方有权清除,乙方并不退还租金,造成的损失和影响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有权对乙方经营场地内的卫生、安全防火等各项工作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有权处理。乙方不按约定经营范围、擅自转租、转让和利用经营场地从事非法经营活动,严重违反法律规定,不服从本商城管理规定的,不按规定使用水、电或私拉乱扯,拒交、逾期不交各项费用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且不退租金。甲方必须尊重乙方的经营权利,并尽可能对乙方正常的经营活动提供方便服务,甲方有义务对出租场地内的建筑物和设施进行修缮。

2、乙方对所承租的场地享有使用权,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转租、转让或以其他方

式转移使用权,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即乙方向甲方支付全年度租金100%的违约金)。乙方必须按本商城规定的经营时间进行退场,端正经营态度,文明经商,礼貌待客,遵守卫生、防火安全规定,不准在商城内吸烟、动用明火,维护店堂的经营秩序,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管理。乙方不准在超出自己承租的场地外经营,不准乱摆、乱放商品和杂物,不准超范围经营,乙方不得从事非法经营活动,不得出售假冒伪劣商品,否则后果自负并独自承担民事责任。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经营合同约定以外品牌的商品,违反此规定,乙方应无条件撤掉新增商品并向甲方交纳1000—20xx元的罚款,甲方在修缮店堂内设施时,乙方应积极配合。

七、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因国家政策需要,导致房屋拆迁或改造的合同解除,合同解除后,甲方退还未到期租金,乙方应停止经营,及时交回房屋,乙方承诺不向甲方提出任何赔偿主张。双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租赁期租金总额的5%),因不可抗力或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八、本合同届满一个月前,甲、乙双方对该场地是否续租进行协商,乙方在同意条件下有优先租赁权,乙方在此期间不做任何表示,甲方将归其为不再续租,合同届满,乙方腾出该场地,经甲方验收后本合同终止。若合同届满,乙方既不签订新的租赁合同,又不腾出租赁场地,甲方有权将其商品搬出该场地并以每月加收1%滞纳金的价格计算超出所占场地的租金,并可将商品折价处理,充抵租金。

九、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做出补充规定。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期间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乙方均可向津南法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租场地合同 篇4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就租赁场地从事经营的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租赁场地

乙方承租甲方(层/厅)号场地,面积x平方米,用途以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库房x平方米,库房位置为。

第二条 租赁期限

自x年xx月xx日起至x年xx月xx日止,共计xx年xx个月;其中免租期为自x年xx月xx日起至x年xx月xx日。

第三条 租金

本合同租金实行(一年/半年/季/月)支付制,租金标准为;租金支付方式为(现金/支票/汇票/);第一次租金的支付时间为x年xx月xx日,第二次租金的支付时间为x年xx月xx日至x年xx月xx日,。

第四条 保证金

保证金属于双方约定事项。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x日内,乙方(是/否)应支付本合同约定租金总额%计x元的保证金,作为履行合同和提供商品服务质量的担保。乙方支付保证金的,甲方则以市场当年租金总额的2-5%作为市场整体性的对应保证金,作为履行合同的担保。保证金的交付、保管、支取、返还等事宜见合同附件。

第五条 保险

甲方负责投保的范围为:公共责任险、火灾险、。

乙方自行投保的范围为:。

第六条 甲方权利义务

1、依法制订有关治安、消防、卫生、用电、营业时间等内容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监督实施。

2、协助各级行政管理机关对违反有关规定的乙方进行监督、教育、整顿,直至单方解除合同。

3、应按约定为乙方提供场地及相关配套设施和经营条件,保障乙方正常经营。

4、除有明确约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经营活动。

5、应对市场进行商业管理,维护并改善市场的整体形象,包括:对商品品种的规划和控制、功能区域的划分、商品档次的定位、商品经营的管理及质量管理;服务质量管理;营销管理;形象设计;市场调研;公共关系协调;纠纷调解;人员培训;

6、应对市场进行物业管理,并负责市场内的安全防范和经营设施的建设及维护,包括:建筑物(包括公共区域及租赁场地)的管理及维修保养;对乙方装修的审查和监督;水、电、气、空调、电梯、扶梯等设备、管道、线路、设施及系统的管理、维修及保养;清洁管理;保安管理并负责市场的公共安全;消防管理;内外各种通道、道路、停车场的管理;

7、做好市场的整体广告宣传,并保证全年广告宣传费用不低于市场全年租金总额的%。

第七条 乙方权利义务

1、有权监督甲方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

2、应具备合法的经营资格,并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亮证照经营。

3、应按照约定的用途开展经营活动,自觉遵守甲方依法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及索票索证制度,服从甲方的监督管理。

4、应按期支付租金并承担因经营产生的各项税费。

5、应爱护并合理使用市场内的各项设施,如需改动应先征得甲方同意,造成损坏的还应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6、应按照各级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本着公平合理、诚实信用的原则合法经营,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及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并承担因违法经营造成的一切后果。

7、将场地转让给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换场地的,应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不得出租、转让、转借、出卖营业执照。

8、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关本人或本企业的备案资料。

9、建筑物外立面及建筑物内部非乙方承租场地范围内的广告发布权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广告宣传。

第八条 合同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照标准支付违约金:

1、不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包括因违法经营被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吊销、收回经营证照的。

2、未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场地,经甲方x次书面通知未改正的

3、利用场地加工、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

4、进行其他违法活动累计达xx次或被新闻媒体曝光造成恶劣影响的。

5、将场地擅自转租、转让、转借给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换场地的。

6、逾期x日未支付租金的。

7、违反保证金协议的有关约定的。

8、未经甲方同意连续x日未开展经营活动的。

9、违反甲方依法制订的规章制度情节严重或拒不服从甲方管理的。

甲方或乙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提前x日书面通知对方,经协商一致后办理解除租赁手续,按照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其他手续由乙方自行办理。因甲方自身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除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减收相应的租金,并退还保证金及利息。

第九条 其他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约定提供场地或用水、用电等市场内的经营设施致使乙方不能正常经营的,应减收相应租金,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继续履行或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相应的损失。

2、甲方未按约定投保致使乙方相应的损失无法得到赔偿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未按照约定支付租金的,应每日向甲方支付迟延租金%的违约金。

第十条 免责条款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使场地不适于使用或租用时,甲方应减收相应的租金。

如果场地无法复原的,本合同自动解除,应退还保证金及利息,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续租

本合同续租适用以下第种方式:

1、乙方有意在租赁期满后续租的,应提前x日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租赁期满前对是否同意续租进行书面答复。甲方同意续租的,双方应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租赁期满前甲方未做出书面答复的,视为甲方同意续租,租期为不定期,租金标准同本合同。

2、租赁期满乙方如无违约行为的,则享有在同等条件下对场地的优先租赁权,如乙方无意续租的,应在租赁期满前x日内书面通知甲方;乙方有违约行为的,是否续租由甲方决定。

第十二条 租赁场地的交还

租赁期满未能续约或合同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终止的,乙方应于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后x日内将租赁的场地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设施以良好、适租的状态交还甲方。乙方未按照约定交还的,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申请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

1、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x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其他约定事项

1、场地在租赁期限内所有权发生变动的,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十五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

第十六条

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双方签字盖章作为合同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单方制订的规章制度也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规章制度的内容与合同约定相冲突的,以本合同为准,但国家法律、政策另有规定的除外。

签约日期:

乙方(签字盖章)

签约日期:

租场地合同 篇5

合同编号:

甲方(场地承租方) :

证件类别: 证件号码:

法定代表人:

乙方(场地出租方) :

证件类别: 证件号码: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 公平的基础上,就甲方租用乙方场地建设安装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站)并对外经营等相关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本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租赁场地情况

1.1 租赁场地具体位置: 省 市 区(县)

1.2 租赁面积: 平方米,租赁场地具体范围详见本合同附件图纸。

1.3 电力供应情况(选择适用,适用划√,不适用划×,下同) :

□出租场地现有电力线路和电力负荷能够满足甲方建设需求, 甲方通过接入乙方现有电线运营充电桩 (站),电费由甲方与乙方结算。

□出租场地现有电力线路和电力负荷不能满足甲方建设需求, 甲方需向电力供应单位申请单独线路接入, 安装变压器, 电费由甲方与电力供应单位直接结算。

第二条 租赁期限及场地交付

2.1 租赁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

2.2 在上述租赁期限内,乙方给予甲方 个月的免租期,自年 月 日起计算至 年 月 日止,免租期间不计租金。

2.3 乙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向甲方交付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场地, 交付的场地应临近公共道路, 社会车辆进出租赁场地通道畅通,不存在进出障碍和相关限制。乙方延期交付场地的,免租期和租赁期限相应顺延。

2.4 租赁期限届满, 一方未向对方书面提出不再继续租赁或终止合同,视为双方同意对合同进行续约, 续约期限与本合同有效期一致,相关权利义务仍按本合同执行, 双方另有约定除外。 一方不同意续约的,应在合同期限届满前 15 日书面告知对方。

第三条 租金和其他费用

3.1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 本合同项下租赁场地租金计算方式如下:

采用收益分成制, 乙方根据甲方在租赁场地经营充电桩所收取的充电服务费(充电服务费指消费者因利用充电桩充电实际支付的款项

扣除电费成本剩余部分)提取一定【 % 】比例作为场地租金。注:消费者实际支付的款项以甲方或甲方委托运营的第三方系统记录为准, 乙方如有疑问, 可申请查询相关消费数据; 电费成本按甲方与乙方实际结算数据或甲方与供电单位实际结算数据为准。

3.2 租金采用按 (选择填入月或季度或半年或年) 结算支付,首期租金在免租期届满后开始计算。甲方在一个结算周期结束后 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供租金核算单, 乙方在收到核算单 3 个工作日内进行确认,逾期没有异议的,视为同意核算单内容,则甲方按该核算单支付租金; 如乙方对核算单有异议, 则应异议期向甲方书面提供异议通知书,通知书应列明异议数据和异议理由, 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甲乙双方协商处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按本合同相关条款执行。

乙方应在租金核算确认后 3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开具对应的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甲方在收到乙方发票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款项。

乙方未按时向甲方开具发票或开具的发票不符合规定的, 甲方有权拒绝付款或从应支付的费用、 租金中扣除乙方应承担的发票代开成本或税务成本。

3.3 乙方指定收款账户:

开户名:

开 户 行 :

银行账号:

3.4 如甲方通过接入乙方电力线路运营,因运营充电桩 (站)产生的电费由甲方承担,电费单价按如下方式确定:

□固定单价为每千瓦 元;

□分时计价, 高峰时单价为每千瓦 元,平峰时单价为每千瓦元,低谷时单价为每千瓦 元。(高峰、平峰、低谷用电时段按国家供电部门统一规定执行)

电量使用数据按如下方式确定:

□甲方安装的设备设施记录;

□甲方电力接入后端电表记录。

电费按 (选择填入月或季度或半年或年)结算支付,采用先用电后付费模式,电费结算时乙方向甲方提供相关票据。

如甲方未接入乙方电力线路,因运营充电桩 (站)产生的电费由甲方与电力供应单位直接结算,概与乙方无关。

第四条 甲方权利义务

4.1 甲方有权独立自主使用租赁场地, 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施工时间、施工进度和运营时限等。

4.2 甲方有权自主经营, 有权在租赁场地开展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汽车充电服务、 停车管理服务、 充值卡售卖和充值、 发布广告等业务,所获收益均归甲方独立所有。

4.3 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将租赁场地施工、 设备安装、 服务运营、设备维护等事项委托给第三方处理或代理, 乙方应给予必要配合。

4.4 甲方有权将租赁场地转租给第三方, 亦有权将租赁场地设备设施(所有权或收益权)和租赁场地使用权转让给第三方。

4.5 甲方有权将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部分或全部转让给第三人,无需经过乙方同意, 但转让后应通知乙方, 转让通知送达乙方后对乙方发生效力。

4.6 乙方对外转让出租场地的, 不影响本合同履行, 甲方对该场地享有优先受让权。

4.7 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租金和电费。

4.8 甲方在租赁场地施工和经营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因施工造成他人损害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条 乙方权利义务

5.1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时足额支付租金。

5.2 乙方应按时向甲方交付出租场地, 交付的出租场地应能够满足甲方安装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站)并对外经营的需求,不存在消费车辆自由进出的障碍,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 不得对进出充电的车辆收取任何费用。

5.3 如甲方通过接入乙方电力线路运营的, 乙方应保证接入的电力供应能够满足甲方经营需要, 不得擅自断电或限制电力供应, 因供电单位原因或其他客观原因导致供电中断的,应提前 3 日告知甲方,

临时断电的,应在断电后立即通知甲方。

5.4 如在公共道路至租赁场地的通道上存在汽车进出障碍或限制性障碍物, 乙方应配合甲方进行处理, 包括以业主身份向对方提出交涉、向相关管理部门反馈等。

5.5 乙方负责出租场地和甲方建设的充电桩的日常看管和保洁,如乙方发现任何人在甲方租赁区域从事非法活动或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乙方应第一时间告知甲方,并及时采取制止措施。

5.6 乙方不得干预甲方正常经营活动, 不得采取任何措施限制甲方经营或业务扩张。

5.7 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建设、 安装充电桩, 和对电力线路进行改造,提供水电接入,配合甲方申报安装变压器,协助提供所必备的相关材料。

第六条 双方陈述与保证

6.1 甲乙双方共同保证:具有签署和履行本合同的能力和资格,签署本合同前已经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审批、授权、备案等程序,不违反章程或其他组织文件, 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或其他限制其签署和

履行本合同的文件或行为。

6.2 甲乙双方共同保证: 不存在任何导致本合同无效或效力待定的情形,因任何一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效,责任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6.3 甲乙双方共同保证: 严格遵守本合同约定, 履行本合同项下全部义务,保守因签署和履行本合同知悉的相关商业秘密。

6.4 甲方保证: 诚信、依法经营,不得在租赁场地从事非法活动,因经营产生的任何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6.5 乙方保证:在租赁期限内,对出租场地具有产权或出租权限,不存在影响甲方正常使用租赁场地的情形, 在签署本合同时向甲方出具

第 9 页 共 10 页

产权证书或具有出租权限的证明材料并提供相关复印件, 乙方在签署本合同时未收到当地政府部门关于租赁场地区域征地拆迁、 规划调整、电动汽车充电桩经营限制的通知。

6.6 乙方保证:在租赁期限内和乙方名下地块或乙方管理的地块,甲方为汽车充电服务唯一提供方, 乙方不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场地开展汽车充电服务, 也不得自营或合伙经营开展汽车充电服务或类似业务。

第七条 合同终止和解除

7.1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 补充、解除本合同, 未经协商一致,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终止、解除本合同。

7.2 甲方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7.2.1 甲方在租赁场地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7.2.2 甲方连续拖欠租金超过 3 个月的或拖欠甲方电费超过元的。

7.3 乙方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7.3.1 乙方延迟交付场地超过 2 个月的;

7.3.2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项下义务, 经甲方通知后 5 个工作日仍未整改的。

7.4 因租赁场地需要申报安装变压器, 电力部门不予审批或审批没有通过或因其他客观原因导致无法安装的, 本合同自动解除, 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租金和电费据实结算。

7.5 因地震、 水灾等严重自然灾害或政府拆迁、土地征收、经营限制等政府行为等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项下义务人无法按时履行义务的,不承担违约责任; 因上述不可抗力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或无法实现合同目的的, 本合同终止。 如果一方由于不可抗力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 则该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 5 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并应在 15 日内提供事件的详细情况及有关主管机关、职能部门或公证机构证明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的证明文件。

7.6 无论任何原因导致合同终止或解除的, 甲方有权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 30 天内(该期间不计租金)拆除并移走出租场地上的设备设施,租金按实际使用天数结算,电费按实际使用量结算。

7.7 因政府拆迁、 土地征收、 土地规划调整等政府原因导致甲方无法使用租赁场地的, 乙方应配合甲方依法向政府提出赔偿申请, 政府给予的地上附着物赔偿部分归甲方所有。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 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 给对方造成损失的, 还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损害赔偿范围包括造成的直接经营损失、 投入成本损失、 维权成本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

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

8.2 甲方未按时支付租金和结算电费的, 每逾期一日, 以应付未付金额为基数,按万分之五计算违约金。

8.3 乙方未按时向甲方交付场地的, 每逾期一日, 以年租金为基数,按万分之五计算违约金。

8.4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 5.2 条、5.3 条、5.4 条的,每出现一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 1000 元的违约金,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据实赔偿。

8.5 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无法正常使用租赁场地, 乙方应按每日500 元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选择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不低于三十万元的违约金, 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 还应据实赔偿。

8.6 因乙方电力供应故障或乙方未履行看护职责导致甲方充电设备设施损坏的,乙方应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8.7 因任何一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效的, 责任方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五十万元,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还应据实赔偿。

第九条 通知与送达

甲乙双方之间的一切通知均为书面形式, 可由专人送达、 挂号邮递、特快专递等方式传送,紧急情况下可采用电话、传真、邮件等方式通知,但事后【 5】日内应以上述约定方式补充送达。

通知在下列日期视为送达:

(1)专人递送:通知方取得的被通知方签收单所示日。

( 2)挂号信邮递:发出通知方持有的国内挂号函件收据所示日后第 7 日。

(3)特快专递: 发出通知方持有的发送凭证上邮戳日起第 3 日。

(4)传真、电子邮件:收到成功发送确认后的第 1 个工作日。

双方的联络及通讯方法以双方的下列相关信息为准:

甲方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乙方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上述地址和联系方式适用范围包括非诉时的各类通知、 协议等文件以及合同发生纠纷时相关文件和法律文书的送达, 同时包括在纠纷进入仲裁、民事诉讼程序后的一审、二审、再审和执行程序,但纠纷进入仲裁、民事诉讼程序后,如一方应诉并向仲裁机构 / 法院提交送

达地址确认文书, 该确认地址与本合同约定的送达地址不一致的, 以其仲裁机构 / 法院提交确认的送达地址为准。在本合同期限内,一方通讯地址或联络方式发生变化,应自发生变化之日起【 3】日内以书

面形式通知对方, 发生变化而未及时书面通知对方时, 一方按本合同信息向另一方发送的,视同送达。

第十条 其他

10.1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经双方盖章后生效。

10.2 本合同部分条款的无效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本合同无效、终止、解除不影响本合同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等清理条款的效力。

10.3 因履行本合同产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提交至租赁场地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甲方:

签约代表:

乙方:

签约代表: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租场地合同 篇6

合同编号:116909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方现有的位于龙华xx的部分士地租给乙方作驾校等相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本合同标的物

1、甲方就拥有管理的位于的部分士地 面积 平方米租给乙方作为汽车训练考场用途使用。

2、甲方有权出租以上租赁士地,可用于合同约定用途;

二、租赁时间:

1、总租赁期暂定年,(建设期45天不在租赁期内。

2、标的地块租赁期限自年月予乙方 个月的免租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开始计租。

三、租赁面积及价格

甲方就现有的士地按乙方要求划出面积 平方米租给乙方使用,合计士地租金,乙方需扩大租用面积价格不变,甲方可给予乙方扩大到约 平方米的使用面积。

1、第________年的租金每个月每平方米元,合计每月租金约为人民币元。

2、第________年的租金每个月每平方米元。合计每月租金约为人民币元。

3、第________年的租金每个月每平方米元。合计每月租金约为人民币元。依次内推,每年每个月每平方增加伍角钱。(每月管理费按每平方米1元收取);

四、结算方式:

每月结算一次。乙方应于每个月的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当月租金。

五、履约保证金:

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____日内,乙方即向甲方交纳人民币 作为履约保证金,乙方单位可以入场进行规划、设计及整理,甲方给乙方45天的时间作建设期(20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建设期满正式起租,甲方提供收款收据,无须开具发票。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场地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位于雷友松家隔壁的场地租赁一事,经过协商一致签订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自己的场地租赁给乙方使用,租赁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本协议第一条所指场地的租金为每年1000元,乙方每年应当缴纳的租金合计为人民币1000元。

三、甲乙双方的约定:

1、乙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对租赁场地只有使用权,

2、乙方经营期间的所有债权债务及一切事故(如车辆丢失、损坏等),由乙方承担,自行解决。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租赁的场地转租或者以任何名义与第三人合作经营。否则,甲方有权没收乙方交纳的全部履约保证金并单方解除本协议,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责任由乙方承担。

四、本协议有效期限届满或者因为其他各种原因依法终止时,乙方应将租赁场地完好的交还给甲方,否则,甲方有权没收并要求其恢复原状。

五、协议期间,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合法经商、文明经营。

六、协议期间,如遇政府指令性建设规划改造,急需占用该场地时,乙方应无条件搬迁,由此产生的损失甲方不予赔偿。

七、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壹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分别持有。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