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代理销售合同》规定了委托方与代利义务,明确委托销范围和方式,为双方提供律保障是促进委托销售业展保障双方合作的重要文件。
委托代理销售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独家(即所有的日常销售通过乙方来完成,甲方不得擅自销售)代理销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工作内容
乙方负责甲方开发的项目(即 )的销售代理工作,具体工作内容见本合同附件之《销售代理工作清单》。
2、收费标准及结算方式
2.1收费标准
乙方按当月实际销售额的 %向甲方收取代理费。
2.2结算方式
本项目开始销售后每一个月按照2.1的标准结算一次销售代理费,结算条件为:甲方已收到一次性付款客户的首付款或贷款购房客户完成首付和银行按揭手续。乙方在每月的30日提供销售明细及代理费结算表给甲方确认,甲方确认后于次月5号前支付当月代理费给乙方。如果甲方拖延付款,每延期一日,则按应付款的万分之五付罚金。
3、双方权利及义务
3.1甲方权利及任务
3.1.1甲方应保证委托乙方销售的项目的合法性。
3.1.2免费为乙方工作人员提供工作场所和办公所需的必备电话、看房车辆等办公设备,免费提供售楼处、样板间等销售中所必备的硬件设施;同时,甲方承担每月电话费和宣传单及其它言行宣传等费用。
3.1.3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及时支付费用。
3.1.4甲方对乙方提供的书面建议应及时给予明确答复。
3.2乙方权利及义务
3.2.1乙方以派专案小组进驻销售现场的形式负责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内容。
3.2.2乙方负责督促客户按购房合同及时向甲方支付购房款及相关款项,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及任何名义向客户收取费用(包括定金)。
3.2.3在项目达到入住条件时,乙方应协助完成客户的入住工作。
3.2.4乙方在工作期间发生的费用,包括乙方员工工资、提成、住宿费等,由乙方承担。
4、工作方式
4.1乙方应每周向甲方提供当周的销售情况报表,每月向甲方提供当月的销售情况分析总结,并提交市场分析报告。
4.2甲方与销售相关的工作人员与乙方专案小组,应每周举行一次工作例会。
4.3不定期举行公司级别的工作会议,以及时解决可能出现的问题。
5、违约责任
5.1因各种不可抗力致使本项目无法继续运作时,甲乙双方各自承担其相应损失,均不得向对方提出索赔要求。
6、保密
甲乙双方据此项目所确立的所有合同、协议、往来文件及相应的技术文件均属保密范围,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允许不得告知第三方。
7、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至项目结案手续办理完毕后终止。
8、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并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9、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 乙方: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销售代理工作清单
一、销售体系的建立
1、拟定价格体系
2、拟定认购、销售程序
3、整理购房合同
4、拟定付款方式
二、销售组织
1、组织培训销售人员
2、拟定开盘方式
3、拟定销售买点的分析
4、拟定销售模式
5、制定销售计划表
6、不同时期的开盘数量建议
7、拟定价格调整方案
三、销售执行与管理
1、销售过程中的日常管理
2、销售资料的统计与反馈
3、销售过程中的客户服务
四、配合广告代理公司及物业管理公司的工作
1、参与甲方与广告代理公司的工作例会,提出现场包装、广告宣传及公关活动等方面的合理化建议
2、协助办理客户入住手续
补充条款
甲方:
乙方:
1、针对合同2.2的条款,甲方支付乙方佣金予留5%。待按揭贷款到达甲方账户后5日之内,予以结算。
2、乙方工作内容中的拟定价格体系、制定销售计划及拟定价格调整方案等,均须在开盘认购前10天,提供给甲方,经核批后方可执行。
3、售房合同统一由甲方管理,约定及补充的条款必须经甲方同意,否则由此带来的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4、对甲方提供的办公用品设备等,乙方均需签认并妥善保管,完成销售后交还甲方,损失部分由乙方负责。
5、如果因甲方原因无故终止本协议需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如果因乙方原因无故终止本协议需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 乙方: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委托代理销售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宜昌市国大房产经纪有限公司
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现委托乙方独家代理销售甲方物业,达成以下协议:
一、委托内容和要求
1. 委托项目:①名称:平湖天下3期 ②位置:
2.委托期限:从20xx 年 2月 1日至 20xx年 3月 日。
3.委托性质:独家代理,即代理期内夷陵区范围内的所有销售不论以何种方式进行,均计入乙方销售任务。
4.甲方认可乙方的工作,合同必须执行。但不论合同是否延续,此前已售部分,均按合同有关条款规定结算支付乙方销售佣金。
二、销售价格及代理佣金结算支付
1.结算底价3800.00元/平米,超出部分归乙方所有(作为佣金)。
2. 佣金提成:甲方收到客户首期楼款,即纳入结算范围;佣金按元计提。
3.代理期内,签订买卖合同当日内甲方必须将结算之佣金支付现金或汇入乙方指定帐号。
4.给客户以特殊让利的处理办法: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如超出付款方式之外给客户优惠时,采用谁承诺谁负责。即甲方承诺让利部分由甲方负责,乙方仍按标准成交额计提佣金,乙方承诺则从销售佣金部分扣除。
5. 若买家签署《认购书》后悔约,其销售收入不计入乙方的任务指标。《认购书》定金将由甲方没收,其定金甲、乙双方各占50%。
6. 佣金均按成交价1%进行结算。
三、甲方责任
1. 本协议书签订后,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有关本项目的详细资料,包括规划许可证、投资许可证、发展商营业执照、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
2. 甲方负责制订本项目销售底价和付款方式及优惠办法,同时向乙方提供下列资料: ①售楼书和价格表;
②售楼须知和付款办法及优惠办法;
③本项目销售进度表(截止日期为 年 月 日)
3. 甲方应及时对乙方提供的意见作出回复。
4. 由甲方承担其自行决定的广告宣传费用。
5. 负责在工作、公共关系等方面配合乙方销售的需要。
6. 负责对乙方营销策划方案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8. 乙方联系的客户,统一由甲方为其办理购房手续。包括签订购房合同和收取楼款。
9. 认真履行向乙方和客户的承诺,保证依时将 交付使用。
四、乙方责任
1. 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即时策划本项目之推广工作,根据甲方提供的有关资料,负责本项目的市场营销策划及推广计划。
2. 乙方自行设计宣传资料,其印刷费用由乙方负责。
3. 乙方的销售宣传及对客户的承诺必须是甲方认可的条款,不得夸大或欺骗客户。
4. 负责销售人员的招聘、管理及业务指导,并负责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及经济责任。
5. 乙方需要寻找分销商时,分销商的所有利益分成或费用支出均由乙方自行支付,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及经济责任由乙方承担。
6. 严格按甲方提供的楼价表、付款办法及优惠办法进行销售。
五、违约责任
1.乙方不得向客户宣传或承诺与甲方所提供的资料内容不符的信息,否则自行承担其后果。
2.乙方不得挪用客户上交的房款,否则甲方有权即时中止乙方销售代理权,并对挪用部分每天按挪用金额的1%对乙方进行罚款。
3.乙方不得以甲方承销商之名义从事任何侵犯甲方合法权益和 损害甲方形象的违法活动。如果由于乙方的行为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要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
4.甲方不得延误支付乙方的佣金,否则,乙方每天按佣金的0.5%向甲方收取滞纳金;同时乙方有权单方面停止销售工作,并通过法律手段追索乙方的合理所得。
5. 甲方独自承担由于未能承兑对客户的承诺而引起的纠纷和经济责任。如:未能按时交楼、房屋质量有问题、面积误差、承诺的生活服务设施未能配置以及各种费用的收取等。
6. 甲方必须配合乙方销售工作,包括收款、签订《认购书》、《合同》等,如因甲方原因,造成无法成交,由此造成乙方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相应的任务,则责任全部由甲方负责。
六、其他
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甲乙双方竭诚合作,未尽事宜协商解决。如发生争议,经过协商不能解决,可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
法人代表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宜昌市国大房产经纪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代理销售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
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甲方托乙方全程策划、家代理租赁甲方经营的项目事宜,在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同标的:
1、项目名称:
2、项目位置:
3、项目性质:
4、项目规模:
甲方指定乙方为本项目的全程策划及租赁在国内的家代理,以甲方名义租赁本项目商铺、住宅、车位、酒店等及其它附属配套设施。
第二条、销售价格:
1、租赁价格经甲乙双方讨论协商,最终由甲方确定为准。
2、租赁价格调整计划由乙方提出方案,经甲乙双方讨论协商,最终由甲方确定为准;
3、甲方根椐实施情况有权修改租赁计划、调整价格或租赁资料中的条款,但需提前七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4、乙方无权变更经甲方确定的价格及方案;如遇特殊个案,需书面专题报甲方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三条、广告投入:
1、乙方须在策划执行方案确定后,将详细的宣传推广计划和相应预算提交甲方,经甲方批准后,协助配合甲方有关人员执行计划。
2、经甲方批准同意的宣传推广的费用由甲方投入。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认可的费用由乙方自理。甲方投入的广告费用应不低于本合同托销售全部物业总租赁额的5%。
第四条、代理费及支付方式:
1、甲乙双方约定租赁代理费基础佣金为销售额的_____%。
2、每月结算当月佣金的支付给乙方。
3、代理费支付方式:
代理费按月结算,当月代理费的结算时间,应从当月1日开始,截止到当月最后一天下午六点。结算日为次月10日。乙方需在每月3号前向甲方提交上月结算代理费明细及甲方须支付的代理费数额,甲方于每月10日一次性结清,最迟不超过每月15日(遇节假日顺延)。
第五条、甲方责任:
1、负责提供本项目销售所需的法律批文、证照,及租赁所需详细资料。
2、负责提供并保证工程施工进度(不可抗力除外)。
3、负责免费提供现场售楼部供乙方使用,及现场售楼部办公用品、水、电费用。
4、甲方派驻财务等相关人员,收取订金、定金、房款,并在合同鉴证、签定配合乙方办理有关事宜。
5、负责最后确定项目的图纸、面积、建材设施和装修标准,并负责执行。
6、负责产权办理。
7、同意在本项目的宣传资料上印上乙方销售策划代理字样及乙方logo。
8、按期支付乙方相关代理费。
9、每月向乙方支付_____元的策划费用。
第六条、乙方责任:
1、乙方通过充分的市场调研,形成详细的切实可行的,主题定位和形象定位准确、有号召力,富有创新和个性的策划报告书(含问卷调查等技术支撑资料),经甲方审定后执行。
2、乙方负责制定详细的营销策划执行方案,并由项目专案小组配合甲方顺利实施广告设计,同时负责协助相关专业设计单位准确执行该方案。
3、负责不定期的进行相关的市场调查及竞争对手分析,并提供书面报告。
4、提供该项目之广告宣传方案的设计,包括:宣传推广策略、媒体安排、广告创意、户外广告、地劈装、售楼部包装、示范单位室内外布置建议、宣传资料制作等。同时协助甲方向各报刊投放有关该项目的新闻稿及专业评述文章,并承担因未经甲方认可的宣传而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损失。保证所作设计中不存在任何侵犯他人合法权利的内容,如由此引起他人索赔,损失由乙方承担。
5、派遣有专业经验的销售队伍负责推销工作。
6、严格保守甲方的商业机密,不得损害甲方的利益,不能超越托范围代表甲方发表或签署任何文件;不得将本业务托第三方。否则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合作期限: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满一年止。
第八条、合同终止及违约条款:
1、全程代理租赁任务提前完成,本协议自行终止。
2、如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乙方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当月相应银行贷款利息的五倍向甲方加收当期未付款的滞纳金。逾期付款1个月以上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代理费用按照合同约定1周内予以结算。
3、甲、乙任何一方如中途无理由终止本合同,应在合同终止后的五天内赔偿对方违约金20万元。
4、乙方负责其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全责,并承担一切后果,由于甲方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乙方未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考核指标,不计算乙方违约。
第九条、其它: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后可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2、甲、乙双方如协商未果,则凡因本合同引起之或与本合同相关之任何争议均应提交本项目所在审理。
3、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于双方签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代理销售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现委托乙方独家代理销售甲方物业,达成以下协议:
一、委托内容和要求
1. 委托项目:
①名称:平湖天下3期
②位置:
2.委托期限:从20xx 年 2月 1日至 20xx年 3月 日。
3.委托性质:独家代理,即代理期内夷陵区范围内的所有销售不论以何种方式进行,均计入乙方销售任务。
4.甲方认可乙方的工作,合同必须执行。但不论合同是否延续,此前已售部分,均按合同有关条款规定结算支付乙方销售佣金。
二、销售价格及代理佣金结算支付
1.结算底价3800.00元/平米,超出部分归乙方所有(作为佣金)。
2. 佣金提成:甲方收到客户首期楼款,即纳入结算范围;佣金按元计提。
3.代理期内,签订买卖合同当日内甲方必须将结算之佣金支付现金或汇入乙方指定帐号。
4.给客户以特殊让利的处理办法: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如超出付款方式之外给客户优惠时,采用谁承诺谁负责。即甲方承诺让利部分由甲方负责,乙方仍按标准成交额计提佣金,乙方承诺则从销售佣金部分扣除。
5. 若买家签署《认购书》后悔约,其销售收入不计入乙方的任务指标。《认购书》定金将由甲方没收,其定金甲、乙双方各占50%。
6. 佣金均按成交价1%进行结算。
三、甲方责任
1. 本协议书签订后,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有关本项目的详细资料,包括规划许可证、投资许可证、发展商营业执照、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
2. 甲方负责制订本项目销售底价和付款方式及优惠办法,同时向乙方提供下列资料:
①售楼书和价格表;
②售楼须知和付款办法及优惠办法;
③本项目销售进度表(截止日期为 年 月 日)
3. 甲方应及时对乙方提供的意见作出回复。
4. 由甲方承担其自行决定的广告宣传费用。
5. 负责在工作、公共关系等方面配合乙方销售的需要。
6. 负责对乙方营销策划方案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8. 乙方联系的客户,统一由甲方为其办理购房手续。包括签订购房合同和收取楼款。
9. 认真履行向乙方和客户的承诺,保证依时将 交付使用。
四、乙方责任
1. 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即时策划本项目之推广工作,根据甲方提供的有关资料,负责本项目的市场营销策划及推广计划。
2. 乙方自行设计宣传资料,其印刷费用由乙方负责。
3. 乙方的销售宣传及对客户的承诺必须是甲方认可的条款,不得夸大或欺骗客户。
4. 负责销售人员的招聘、管理及业务指导,并负责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及经济责任。
5. 乙方需要寻找分销商时,分销商的所有利益分成或费用支出均由乙方自行支付,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及经济责任由乙方承担。
6. 严格按甲方提供的楼价表、付款办法及优惠办法进行销售。
五、违约责任
1.乙方不得向客户宣传或承诺与甲方所提供的资料内容不符的信息,否则自行承担其后果。
2.乙方不得挪用客户上交的房款,否则甲方有权即时中止乙方销售代理权,并对挪用部分每天按挪用金额的1%对乙方进行罚款。
3.乙方不得以甲方承销商之名义从事任何侵犯甲方合法权益和 损害甲方形象的违法活动。如果由于乙方的行为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要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
4.甲方不得延误支付乙方的佣金,否则,乙方每天按佣金的0.5%向甲方收取滞纳金;同时乙方有权单方面停止销售工作,并通过法律手段追索乙方的合理所得。
5. 甲方独自承担由于未能承兑对客户的承诺而引起的纠纷和经济责任。如:未能按时交楼、房屋质量有问题、面积误差、承诺的生活服务设施未能配置以及各种费用的收取等。
6. 甲方必须配合乙方销售工作,包括收款、签订《认购书》、《合同》等,如因甲方原因,造成无法成交,由此造成乙方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相应的任务,则责任全部由甲方负责。
六、其他
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甲乙双方竭诚合作,未尽事宜协商解决。如发生争议,经过协商不能解决,可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代理销售合同 篇5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温州灿坤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本着真诚平等、互惠互利之原则,就甲方投资开发的 项目委托乙方独家代理销售之事宜订立如下约定,供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委托期限、委托标的物及委托销售价
委托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委托标的物:总计约 平方米,具体数据以实际可售面积为准。 委托销售价:
二、甲方基本义务
1、负责提供本项目合法销售的相关文件资料,即国家规定的商品房合法销售的五证一照,并向乙方出具项目销售授权书;
2、全力支持乙方的销售工作,根据销售情况指定专人为购买人办理好财务收款、合同签章、银行按揭贷款及产权等相关事宜;
3、委托期间,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再委托其它机构或个人从事本合同所约定的各项工作;
4、负责承担销售推广过程中所需的相关费用,如:宣传品制作,媒体广告、售楼处布置、展销会、促销礼品及活动等相关费用;
5、按照合同条款,根据销售业绩定期及时与乙方结算并发放销售佣金与溢价部份分成;
6、为有利于本项目的顺利销售,积极有效的开展招商工作。
三、乙方基本义务
1、负责销售团队的组建、培训与管理,确保项目销售推广正常高效地进行;
2、制订本项目可行性销售策划方案,积极开展销售推广工作;
3、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甲方的名义与购买人签定本项目的《订购书》及《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协助甲方为购买人办理银行按揭贷款的相关手续;
4、乙方应严格甲方所确定的委托销售价格(即基价),未经甲方准许,不得擅自给购买人低于委托销售价格出售,特殊情况,乙方应经甲方同意后办理;
5、承担在本项目销售人员的工资提成、水电、通讯等一切相关费用;
6、承担浙江,上海等区域的推广费用及考察团的招待差旅费用。
四、双方共同义务
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合同之所有条款,恪守信用,双方的义务不仅体现在合同订立之时,而是贯穿整个合同的始终。
五、合作模式
1、营销策划费:乙方制订可行的营销策划方案,策划费人民币 拾万元整,合同签定之日甲方支付 万元,策划方案提交后三日内支付 万元;
2、销售佣金:根据销售业绩,乙方享有甲方委托销售价销售额的 %作为佣金报酬;
3、溢价分成:委托销售期间,通过乙方倾力推广,超出甲方所确定的委托销售价的销售额部份为溢价收益,溢价收益部份甲乙双方平等分成,即甲方享有溢价部份的50%收益,乙方享有溢价部份的50%收益(税费双方各自承担)。
六、结算方式
1、佣金计提:次月5日前结算一次;
2、甲方在结算之日起三日内支付乙方应得佣金之款项;
七、其它约定
1、在本项目范围内,购房人签订的认购书如遇购房者违约而放弃预付款或定金的,则由、乙双方按各得50%分成,经双方认可后,甲方须在购房者违约之日起三日内向乙方支付此项分成款项;
2、如遇购房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违约,则购房人所付的所有房款(包括定金)归甲方所有,甲方须向乙方结算并支付应得销售佣金;
3、项目的实际情况与甲方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或产权不清的,所发生的任何纠纷均由甲方负责,甲方须向乙方支付销售佣金和溢价分成部份款项;
4、委托销售执行代理期间,不论通过何种销售方式完成的销售额均为乙方销售业绩,乙方享有本合同其它条款约定的相关权益。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在确保本项目正常运营的基础上,充分协商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发生异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项目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委托代表:
电 话: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委托代表: 电 话: 签定日期: 年月 日
委托代理销售合同 篇6
甲方(供应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理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尽快推向全国,服务社会,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诚信合作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将_______省_______市(县、区)的______________经营权授权乙方全权代理,并长期按________元/株供应产品。
2.乙方在该行政区内的经营具有独立性、唯一性,即甲方不再在该地区发展代理商、批发商,保护投资方利益不受损害,乙方不得跨地区经营。
3.乙方有权在授权区内发展二级代理商或分销店,由乙方直接签定代理合同或供货。
4.甲方向乙方传授相关技术,并常年提供咨询指导。
5.甲方不得干涉乙方在授权区内合法合权的经营活动,产品销售价格由乙方自定,乙方不得有欺诈消费者的行为。
二、供货
1.为了保证及时供货,迅速占领市场,乙方需以传真或书面形式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购货计划。
2.甲方可代办货运手续,并承担包装及________________km以内的运输。
3.甲方在乙方款到后保证及时按量送货,不得延误。
三、双方责任及违约处理
1.甲乙双方作为合作伙伴,各自作为独立的经济单位经营,各自独立承担经济责任,乙方在授权区域内应以代理商的名义开展业务,未经许可,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业务活动。
2.本合同有效期为壹年,期满须续签,如乙方不提出续签要求,此合同自动终止。
四、在下述情况下,甲方有权通知乙方解除合同:
1.乙方无力经营,宣告破产;
2.合同期满,乙方不提出续签合同的;
3.乙方用其它植物顶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销售,坑害消费者,非法牟取利润的;
4.乙方采用其他非法手段销售被发现的。
五、其它
1.区域代理条件为:地区以上级(含地区)须承销____________万株以上,并在签定合同日首次提货____________株以上,县市级须承销________万株以上,并在签定合同日首次提货________株以上。
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3.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时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销售合同 篇7
甲方(委托方):梁彩虹 身份证号: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乙方(受托方):肇庆市德业基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 肇庆市端州区端州一路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甲方为以下房屋的所有者,因个人近期需要回流现金,委托乙方对下列房屋进行销售,并配合第三方购房者办理购房手续。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委托代理之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 委托代理项目的位置、面积
1、委托房屋位置:肇庆市端州区端州3路48号文化创意大厦; 2、委托销售房屋编号: 。
第二条 销售价格
1、销售面积按套内面积计算;
2、合同所约定的销售房屋最低成交价格为:
3、以上价格为甲方要求最低成交价,乙方成交价不得低于以上价格,如果成交价高于上述价格,超出底价部分的 %归乙方。
4、在房屋成交后,乙方需要配合甲方、第三方购房者办理房屋过户、按揭、税费缴纳、房款监管等买卖手续。
第三条 甲方权利与义务
1、提供有效的房产证明和身份证资料。甲方保证以上房屋确切、真实,并承担连带责任。
2、甲方委托乙方销售,负责审定售房合同、办理售房合同登记、银行按揭与房屋产权、房款银行监管等手续,落实购房人的合理要求等工作,后续合同、按揭、办证手续由乙方协助进行。第三方购房者定金、首期款、按揭款等款项存入甲方指定账号:
3、第三方支付定金、首期款、按揭款等款项时,由甲方负责填写和提供相应款项收据。 4、甲方对委托销售面积内的房屋进行抵押、典当、按揭、抵债、拆迁还房、司法冻结、行政限制和自售的情况必须书面告知乙方;并保证提供的房源产权合法、有效。如果因甲方以上过错,责任由甲方承担。
5、在房屋成功销售后,由甲方单方支付乙方佣金,佣金按成交房价的 %结算,如果房屋成交价低于以上最低价格,乙方必须取得甲方认可方可销售,乙方免责,且按上述条件支付乙方佣金。
6、甲方必须及时缴纳政府相关税费,否则因时间拖延导致相应手续延后,其责任由甲方承担。
7、甲方必须将房屋钥匙、房产证复印件或相应产权证明、身份证复印件提供给乙方,以配合销售。同时甲方委托乙方允许进行产权查档。
8、在与第三方购房者办理买卖合同、按揭合同、过户、房屋维修基金过户时,涉及契税(原业主已缴纳则无需办理)、房屋维修基金、交易手续费、个人所得税、营业税、房产税及滞纳金、支付给乙方的佣金、拖欠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电视电信宽带等费用由甲方承担,新的契税、交易手续费等政府规定由第三方购房者支付的费用时由第三方购房者支付。
第四条 乙方权利与义务
1、本合同签署后,经甲方同意,乙方即刻开展销售实际运作,乙方负责寻找第三方买家,并积极开展洽谈业务。
3、严格执行销售价格及付款方式,尽可能提高房屋销售价格实现甲方最大利益。对于特殊情况须经甲方书面同意。
4、不得以甲方的名义进行本合同约定之外的业务。 5、不得超出甲方认可的范围进行宣传和推广。
6、根据销售需要及市场需求,在双方确定的销售底价基础上,甲方溢价或跌价应及时书面告知已方,否则乙方免责。
7、协助甲方与第三方购房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按揭合同、过户、缴纳相应费用。 8、乙方有权拒绝任何形式的虚假按揭融资。 9、乙方应当为甲方保守相关商业机密。
第五条 委托代理销售佣金按以下方式计算 1、佣金=销售合同总金额×
第六条 代理销售佣金结算方式
1、当甲方收到所签售房合同首期房款时,视乙方代理成功,甲方应按售房合同成交总额,依照本合同第五条计算佣金。
2、当甲方收到首期房款后即应按时结算佣金给予乙方,甲方在结算当日可用转帐或现金方式支付乙方,乙方提交收款票据。
第七条 甲方违约责任
1、若第三方购房人购买的该项目房产的实际情况与甲方提供的材料不符或产权不清,以及因交房、质量、典当抵押、法院查封等问题产生的纠纷,均由甲方负责。
2、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佣金,则每超过一天按应付佣金的 1%向乙方支付滞纳金;若佣金支付时间超过两个月,视甲方违约,违约金为十万元。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甲方完全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 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本合同规定的销售活动之外的任何商业活动,也不得以虚假夸大之词欺骗购房人,只能在甲方允许的范围内对购房人进行宣传,否则造成的社会不良影响及甲方、第三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乙方不得私收房款,乙方有任何未经甲方同意私收房款、以及其它挪用行为,视为违约,甲方有权立即终止乙方承销权,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3、乙方若无故终止合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则乙方需向甲方赔偿经济损失 万元人民币。
第九条 退房处理方式
1、甲方责任;乙方执行退房指令,所退之房屋乙方继续销售,乙方已收之佣金不再退还甲方,乙方再售该房屋,甲方仍需支付佣金;
2、乙方责任:由于乙方的责任造成的退房,甲方有权扣除乙方的佣金,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 合同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当地法院诉讼解决 :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双方签字盖章即刻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委托代理销售合同 篇8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代理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销售 “”项目销售的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一、甲方正式委托乙方为甲方“ ”项目的销售代理商。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并在本
合同有效期内及甲方授权范围内以甲方名义从事该项目的销售代理事务。
二、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
2.2 项目位置:
2.3 委托代理内容:
2.4 销售面积以市产权监理处核定的预售面积为准,销售价格以甲方对外统一的销售均价为准。
2.5可售面积以合同附件一的约定为准。
三、委托代理事务及期限
3.1 代理事务:“ ”项目的商铺的宣传推广及销售。
3.2 代理期限:本合同签定之日起生效。即从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
四、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4.1 保证“ ”项目销售宣传必需品供给。
4.2 在本合同生效后 7 日内向乙方提供真实的、全面的、合法的该项目的土地使用权属证明文件及与本项目有关的批准文件(均为加盖甲方公章的复印件,并与原件核对无异。在双方合作过程中,根据相关手续、文件的办理情况,及时向乙方提供与该项目有关的材料(均为加盖甲方公章的复印件,并与原件核对无异),并对因为有关手续、文件的办理而影响对该项目开发过程和进度的后果负责。
4.3 负责办理本项目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并完成商品房在相关政府职能部门登记备案的各项手续。
4.4 甲方保证其各部门应为乙方的销售工作提供无条件协助和支持。
4.5甲方应负责乙方成交客户人员费用300元/天,个人总费用不得超过900元(报销费用只超于成交客户)。
4.6 按本合同约定的条件、方式、时间、比例向乙方支付代理费用及有关费用。
4.7 拥有项目策划、推广及营销方案和实施的最终决定权。
五、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5.1 乙方从本合同生效的次日起开展项目营销、推广及销售的各种工作。
5.2 利用自身综合优势进行项目的整合、销售,包装、推广,制定商铺销售及销售计划,并完成相关工作。
5.3 进行销售代理,委派本埠及外埠销售人员,并负担其工资、奖金。
5.4 按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销售代理费.
5.5 对该项目的规划方案及销售价格,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对部分设计作出调整、建议,使得更具有市场价值,但须征得甲方批复后生效。
5.6负责当地客户的接待与咨询。
5.7 乙方所有参与本项目的人员应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道德标准。若有人发生有损本项目或甲方形象与利益的行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除该人参与本项目,且乙方既定目标任务不变。
5.8 在本合同签定前,向甲方提供真实的、合法的房地产销售代理中介机构资格证明。
5.9 自本合同生效后,应分阶段向甲方提供各项工作进程安排计划。
六、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业务要求忠实地在委托权限内办理委托事务,不得超出甲方
委托的权限范围开展工作。
七、关于营销推广
7.1 在本合同甲方委托的范围内,由乙方全权负责“ ”项目的营销及
销售推广工作。
7.2 乙方提出的该项目的营销推广方案中,推广方案及额外预算需报甲方审批,推广的具体实施方案或稿件必须得到甲方的确认后方可实施。不然则视为乙方单方面意见违规行为。
八、关于销售代理
8.1 在本合同所规定的条件之下,甲方授权乙方全权负责“ ”项目的销售工作。
8.3关于销售代理佣金:
8.3.1代理期限内按乙方总销售额的3%计算提成。(按尾款到帐月结算)
十二、乙方保证对所代理房屋以合法的标准程序进行销售,诚实经营,绝不搞欺蒙拐
骗,不做任何损坏甲方企业形象的事,并愿为此承担责任。
十三、违约责任
13.1 甲、乙双方均保证,如甲乙双方违反本协议上述各项承诺而造成不良后果,除各自承担一切责任外,还应负责赔偿因此给另一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3.3 若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日期支付该项目的应付乙方的销售代理费,逾期三日以上的,每逾期一日,甲方向乙方承担相当于应付款项千分之一的滞纳金,逾期一个月未支付时,乙方有权通过乙方认为有必要的合法渠道向甲方收取有关款项,并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3.4 如无甲方授权,乙方任何职员不得代为收取购房预订金、定金和房款。由于乙方职员擅自代收款而给甲方造损失,应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13.5 若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及条件完成代理事务,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十四、甲、乙双方向对方发出的函件、方案等文本应具备以下的形式为有效。 14.1 每页盖有有关公章或合同章的文本(原件)。
14.2 如通过甲、乙双方指定的传真机发出的,则为每页盖有有关公章或合同章的传
真文本。
十五、合同终止:
15.1 本合同所约定的事项全部实现。
15.2 一方有下列任一情况时,另一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并可根据实际情况,向
对方追究责任,要求赔偿:
15.2.1 有欺骗行为时;
15.2.2 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时;
15.2.3 因一方过错给对方造成重大损失的。
二十二、特别约定:甲乙双方特别约定,放弃《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10条规
定所享有的任意解除合同的权利,除本合同另有约定行使单方解除权外,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均不得单方解除合同,单方解除合同,应向守约方支付10万元的违约赔偿金。
二十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方(甲方):
地址: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传真:
年月 日
代理方(乙方):
地址: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传真:
年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