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止租赁关系,需遵循法定程序。双方应协商一致,或依据合同条款,办理正式手续。确保各自权益不受损害。

2025解除租赁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村委会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鉴于:
1.教育是立国之本,改善学校环境,美化学校场地,让村民的子女有个良好的学习场所是我们的愿望。
2.乙方原租赁学校西侧地期限未满,但考虑到甲方的实际需要,表示大力支持。
3.经双方认真协商,同时考虑到乙方的损失情况,故此,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解除土地租赁合同,合同如下:
第一条 用地合同解除是甲方根据发展需要提出来的。(乙方原租赁场地合同签订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二条 甲方一次性应补偿乙方基建投资额(人民币_________元整)的六成计人民币_________元,该款在合同生效后10天内付清。
第三条 甲方应一次性补偿乙方生产设备投资额(计人民币_________元)的三成计人民币_________元整。此款在合同生效后30天内付清。
第四条 乙方应按原合同规定缴交_________年上半年租金及一切规费,不得拖欠。
第五条 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原租赁场地上建筑物及其内外物品归甲方所有,甲方有权处理,乙方不得干涉。
第六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原甲、乙双方签订租赁用地合同解除。
第七条 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和乙方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______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2025解除租赁合同 篇2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甲乙双方于xx年xx月xx日签订《房地产租赁(居间)合同》(以下简称“租赁合同”),甲方将坐落于xx室给乙方作xx之用。上述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为xx年xx月xx日起至xx年xx月xx日止。乙方因业务调整于xx年xx月xx日向甲方提出提前终止租赁合同的要求。现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一致同意订立如下条款,以解除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
一、违约金的承担
现因乙方方面的原因导致租赁合同无法继续履行,需提前终止。乙方交存甲方的押金为两个月租金人民币xx元。根据租赁合同的约定及双方充分协商,甲乙双方同意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两项冲抵,剩余人民币元,该剩余部分将在乙方向甲方交房后返还。
二、租赁合同解除时间
甲方同意乙方在核算清甲方所有应缴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租金、管理费、水电费等后(水电费xx元,管理费xx元,总计:xx元,直接从押金中扣除)于xx年xx月xx日解除租赁合同。租赁合同解除当日,乙方搬离该租赁房屋。双方不再追究任何法律责任
三、本协议效力
本补充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代表签名盖章后生效。
五、协议生效
本协议于xx年xx月xx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xx省(自治区、直辖市)xx市(县)签订。
甲方(出租人):
法定(授权)代表:
签署日期:
乙方(承租人):
法定(授权)代表:
签署日期:
2025解除租赁合同 篇3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甲、乙双方 年 月 日就乙方承租 号商铺签订《租赁合同》(以下称“《租赁合同》”),《租赁合同》生效后,甲方依约将商铺交付给乙方使用。现乙方因自身原因提出终止履行《租赁合同》。
为此,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就《租赁合同》终止、商铺返还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合同》自 年 月 日协商解除。
二、本协议生效后乙方于 年 月 日前将铺位退还给甲方。如乙方不按时退还,每逾期一日,需向甲方支付《租赁合同》约定月租金的5%作为违约金。若逾期退还超过5日,甲方有权强行收回商铺并进行清理,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三、乙方承担商铺实际退还之日前的所有费用,包括租金、水电费等一切费用。
四、乙方退还商铺时应保证商铺内水、电等设施正常使用,且不得损坏商铺内原有设施和非乙方装修部分,若有损坏,乙方需照价赔偿。
五、《租赁合同》解除后,乙方已经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中租金部分不予退还;但可退还管理费及推广费部分,共计 元;因乙方尚欠甲方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租金共计5元,故甲方实际退费金额为 元。
六、退费时间为合同解除后满两个月,退费方式为网银转账。
乙方收款信息:
收款人全称:
开户行帐号:
开户行全称:
七、乙方撤出商铺后,遗留物品视为放弃,甲方有权处置。
八、因乙方退租给第三人造成的任何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签字):
(签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5解除租赁合同 篇4
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20年月日于共同签署:甲方:,身份证号:乙方:,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终止委托乙方代表甲方持有xxx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称企业)%的财产份额事宜达成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为企业的有限合伙人,持有企业%的财产份额。而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代持协议》约定甲方将其上述的持有财产份额委托给乙方代为持有,代持财产份额实际由甲方所有并实际出资,并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持有并记载于企业章程和工商登记等相关文件中。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甲方不再将其持有的x%的财产份额委托乙方代为持有,乙方亦不再为甲方持有企业任何财产份额。
二、双方同意,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的30个工作日内,互相配合努力促成本协议的所有生效条件得以全部成就。
三、本协议生效的先决条件为乙方代甲方持有的企业%的财产份额已经过户至甲方名下(以完成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为准,下同)。
上述先决条件得到成就之日起,本协议即行生效。
四、本协议项下财产份额转让涉及的税费及其他相关费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
五、甲方承诺与保证
1、甲方签署并履行本协议不违反对甲方有约束力或有影响的法律或合同的限制。
2、甲方承认并遵守企业修改后的合伙协议。
2、甲方保证,在为本协议的签署所提供的所有资料是完整、充分、真实的,且不存在涉及本协议项下交易的未披露法律责任。
六、乙方承诺与保证
1、乙方签署并履行本协议不违反对乙方有约束力或有影响的法律或合同的限制。
2、乙方保证,在为本协议的签署所提供的所有资料是完整、充分、真实的,且不存在涉及本协议项下交易的未披露法律责任。
3、乙方保证该等财产份额未设定任何第三方权益,包括但不限于留置权、抵押权或其他第三者权益,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乙方承担。
七、违约责任
1、如一方不履行或严重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违约方须赔偿守约方的一切经济损失,除协议另有规定外,守约方亦有权要求解除本协议及向违约方索取赔偿守约方因此蒙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2、由于协议一方的过失,造成本协议及其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有过失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协议双方的过失,则根据各方的违约程度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八、争议解决
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协议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当向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九、本协议由甲、乙双方签署后成立并自本协议第三条所述之条件得到成就之日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2025解除租赁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乙方与甲方于20xx年7月10日签订了《z购物中心商铺租赁合同》,租赁甲方位于z市zz18号z购物中心夹层(即m层)m-050号商铺,用于经营酸奶冰淇淋、咖啡、休闲饮品、小吃(品牌为“yoge valley”)。
截止20xx年3月28日,乙方已累计拖欠甲方租赁费用合计57184.10元(其中:租金13905.00元、管理费17358.20元、推广费1390.50元,电费3555.20元,水费122.50元,滞纳金20852.70元)。甲方依据租赁合同约定采取合理措施多次向乙方催缴,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支付有关费用,但乙方至今仍未缴交欠款。在租赁期限内,乙方已逾期交付租赁费用达30日以上,且乙方于20xx年9月起擅自停止该商铺经营活动。根据《z购物中心商铺租赁合同》第十六条之有关逾期交付租赁费用、擅自停止经营活动等约定,甲方已于20xx年3月xx日正式向乙方发出《关于解除租赁合同的函》。
为妥善处理,现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确认按如下条款解除商铺租赁合同:
1、甲、乙双方确认于20xx年___月___日正式解除双方签订的《z购物中心商铺租赁合同》;
2、乙方必须在20xx年___月___日前,自行将该商铺内的所有动产搬离后,将该商铺按现状交还甲方,办理相关交铺手续,该商铺之装修及所有附属设施/设备属甲方所有,甲方无须给予乙方补偿。逾期,甲方根据合同约定将乙方遗留在该商铺的一切动产搬离,并收回该商铺。
3、甲方同意在乙方办完交铺手续后当天退还其首月管理费押金3453.20元、管理费保证金6906.40元、诚意金4600.20元、租赁保证金10359.60元、20xx年8月管理费518.00元,合计金额25837.40元。
本确认书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按上述条款履行到位后,互相之间不存在任何责任纠纷。若乙方不按上述条款履行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特此确认。
甲方确认: 乙方确认:
日期: 日期:
2025解除租赁合同 篇6
案情
审理中,许多人认为另一公司应当支付15万元违约金。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按照合同所使用的词句、合同的有关条款、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以及诚实信用原则,确定该条款的真实意思。某公司与另一公司的目的在于租赁,彼此所签的租赁合同到期后,双方虽未再续签书面合同,但未续签合同并不等于双方没有合同,双方仍在按原合同继续履行的事实表明,彼此仍在维系并希望实现与原合同相同的目的,故双方虽没有补充协议,但除期限改为不定期外,其余均应按原合同条款履行。
审判
法院经审理认为,租赁合同因到期而转化的不定期租赁合同,是一种新合同,合同内容应以双方实际履行情况而定,但由于违约金是一种明确、特殊的严格责任,故原关于违约金条款不能适用于不定期租赁合同。据此,判决驳回了某公司要求另一公司支付15万元违约金的诉讼请求。
评析
安报律师团律师认为:法院的判决是正确的。理由如下:
一、某公司与另一公司在租赁合同到期后继续租赁,决定了双方依旧是租赁合同关系,但是形式已经发生改变,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也随之改变。租赁合同分为定期和不定期两种,不同形式的租赁合同,法律调整的方式自然存在不同之处。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根据上述法律规定,本案租赁合同到期后,某公司继续使用并按原标准交付租金,另一公司亦未提出异议,表明该租赁合同已经转为不定期,法律适用也应以调整不定期的条款为依据。
二、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并不等于原约定的违约条款仍可适用。违约金是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在合同债务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时,向对方当事人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若当事人在合同中未约定违约金条款,则不产生违约金责任。一方面,违约金的承担是以“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的约定”为要件,当事人之间没有约定、约定不明、超出约定范围均不能适用;另一方面,尽管某公司与另一公司的目的在于租赁,双方按原合同继续履行同样具有租赁的目的,但这仅仅反映在租金、租赁房屋的使用上,已经通过默示履行达成一致,即在这一点上应当继续有效,但对违约金这一必须明示的特殊的严格责任问题,并没有明确确认,故不应沿用;再一方面,原租赁合同约定提前解除合同必须支付违约金的前提条件,仅仅限制在合同期限所固定的两年以内,并没有谈及两年以外,在原合同转为不定期租赁合同后,固定期限变为不固定,两年的时间已届满的情况下,原违约条款已经失去存在的前提和基础。
三、另一公司有权随时解除合同。我国《合同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该法第二百三十二条也规定:“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可见,随时解除合同是另一公司的权利,不过应当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某公司,该期限通常为一个月。另一公司只有未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某公司的情况下,某公司才能要求另一公司赔偿损失,但这种损失并不是违约金。
